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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单位本体的界定及考虑要素

时间:2023-07-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对文物保护单位本体的界定,直接影响文物保护规划的科学性。认定及管理权限不归于文物部门的古树名木,亦不应纳入本体范畴。有围墙的,围墙是文物本体的边界;处于高台之上的建筑,高台的边线是文物本体的边界。无边界的文物本体,划定两线时以地上遗存的信息为主要依据。北京市对文物保护单位做本体基本界划时考虑的要素是文物本体

文物保护单位本体的界定及考虑要素

1.概念和属性

本体是文物保护单位核心价值的载体,是划定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的基础。对文物保护单位本体的界定,直接影响文物保护规划的科学性。文物保护单位的本体与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的关系可以抽象为以本体为核心向外围逐步扩大的空间关系。

1991年颁行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标志说明、记录档案和保管机构工作规范(试行)》、2017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2004年制定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均强调了对“本体”的重点保护。遗憾的是,当时的法律、规章均缺乏对“本体”的具体定义,以至于实践中产生了不同的理解,各方不能达成共识,比如有观点认为,文物建筑的本体应当包括其附属文物、周围的古树名木、周边的附属建筑等内容,这种对文物本体的内涵、外延缺乏严密界定的认识,造成本体扩大化,将不相干的内容视为本体保护的对象,造成保护资源的浪费,增加了文物保护工作的难度。为消弭争议、提高可操作性,2018年国家文物局颁行的《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导则(试行)》对“不可移动文物的认定”做出了原则性规定,其第四条说:“认定不可移动文物,应当进行本体确认和时代确定,开展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和社会、文化意义评估。确认不可移动文物本体,应当以地面、地下、水下遗存为依据。……在不可移动文物本体确认和时代确定过程中,文献记载和口头传说不能独立作为依据。”依据上述原则,我们认为“不可移动文物的本体”可定义为:经由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认定的,能够反映其核心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和社会、文化意义的物质实体所构成的整体。一般来说,不可移动文物的本体应当由文物考古机构或其他相关学术研究团体与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联合确认。本体是物质实体,那些没有对应的实物遗存的非物质遗产部分不能纳入本体的范畴;遗址中尚未完全确认的区域,或者仅有文献记载的可能历史范围,不能视为本体。认定及管理权限不归于文物部门的古树名木,亦不应纳入本体范畴。不可移动文物的本体,其属性包含类型、等级、形态、边界状况、高度、保存状况等方面,其扩展属性包括历史范围、工艺流程、历史格局、非物质文化遗产等,这些属性均会对文物保护区划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

(1)等级

我国法律将文物保护单位划分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市级、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2)类型

主要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以及其他不可移动文物。

(3)高度

中国传统建筑多为低层建筑,绝对高度有限,一至两层的居多,檐口高度多在10米以内,呈水平延伸。塔、阁、楼是中国古代的高层建筑形式。阁、楼多为两层以上,其高度与主体平面尺寸的比例多大于1∶1,呈垂直耸立状,通常是局部区域的视觉焦点。

(4)边界状况

边界状况是划定两线的直接依据。有围墙的,围墙是文物本体的边界;处于高台之上的建筑,高台的边线是文物本体的边界。无边界的文物本体,划定两线时以地上遗存的信息为主要依据。

(5)历史范围

历史范围通常会影响两线的划定。由于岁月变迁、城市革故鼎新等原因,确认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范围是一项繁杂而专业的工作,很多本体存在局部改建、仿古添建、整体重建、毁后复建、规模扩大或缩小等问题,对于已经部分损毁的不可移动文物,应研究其从属于谁、最初的整体规模、存毁体量和状态。对已灭失的部分,可酌情划为遗址,在图上用虚线标识。

(6)工艺流程

比如,研究保护古代瓷窑遗址,必须考虑其工艺流程的系统性,关注其原材料储存和加工、坯料制作、涂油、烧造、废料堆积、生活区、墓葬区等诸多环节,划定保护范围时要保护其系统性和完整性,尽量将以上重要遗存都划入保护区。深圳有古盐场、古蚝场、古采珠场等遗址,划定其两线时均要考虑对整个工艺流程中相关文物遗存的保护。

(7)历史环境格局

传统村落、重要建筑、高规格陵墓等都极讲究选址、格局,崇尚风水理念。比如,客家围屋是形制特别、文化意蕴丰厚的特色民居建筑,其历史信息(原设计建设意图)除了建筑本体,还包含禾坪、风水池塘;传统村落的风水山、风水塘、风水林,是村落文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明十三陵、西安黄帝陵的选址,都与周边山体密切相关,我们不能抛开对历史环境格局的保护,而只孤立地保护文物本体。(www.xing528.com)

(8)形态

①点状:主要是单个的文物点,如塔幢、钟鼓楼、坛庙祠堂等,体量通常较小,一般情况下容易创建封闭的空间和意境。点状古建筑对周边环境具有向心、收敛、聚焦的特点,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一般是全方位的均衡辐射。

图2-2 点状的外向辐射作用

②线状:沿主要结构线发展形成,如古城墙、长城大运河等文物遗存。其高度较低,线状形态具有延伸性,主要向水平方向蔓延发展,需要动态的观赏流线。对其观察既需要看局部细节,也需要沿线性路径观赏全貌。我国多座城市遗存有古城墙,划定古城墙的两线,既要考虑文物保护,又要为游客预留连续、动态的观赏空间,规划建设其周边楼宇、广场时应严格控制高宽比等指标。

图2-3 线状的两侧辐射蔓延作用

图2-4 片状的制约及辐射作用

③面状:由若干建筑组成的群组,以片区状的空间形态存在,如宫殿群、府邸建筑群、宅邸民居片区、苑囿园林等。在面域范围中,各单体建筑作为组成部分,对周边环境有一定影响;若将建筑群组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其辐射作用与点状文物本体类似,体现出从建筑群组中心向四周蔓延扩散的特点。同时,建筑群组单个建筑之间也相互制约、相互影响。

2.本体基本界划

多数情况下,本体基本界划与文物本体的真实范围(即物质实体)的实际边界相重合。文物保护单位的本体是物质实体构成的整体,存在不规则、不明确或局部难以切分界定等问题,而在具体落线时又需要明确的、相对规则的边界,因此,为方便操作常常设定一条实际并不存在的参考线,作为文物保护单位本体的参考外边界。它与本体的边界一致或稍大,是区划两线时依据的原始参考界线。不同城市对基本界划包含的内容和范围有不同规定或认知,如北京市、杭州市在确定本体边界时会参考文物的历史范围、密切相关的环境等因素进行界划。北京市对文物保护单位做本体基本界划时考虑的要素是文物本体、文物的历史范围、与本体密切相关的自然环境,杭州市则重点考量文物本体、与文物密切相关的围墙道路等信息。

图2-5 本体界划与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的关系

图2-6 本体基本界划范围的形成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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