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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乐死的经典案例及分析

时间:2023-07-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合法安乐死的第一人2003年11月10日,荷兰一院(即上院)以46票赞成、28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安乐死”法案,这使得荷兰成为世界上第一个把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法案还规定,实施“安乐死”的手段必须是医学方法。这也是荷兰议会顺利通过安乐死合法的第二天。几个月前,她就提请医生给她实施安乐死,以减轻自己的痛苦,并且已经获得了两位主治医生的同意。2003年2月4日,痛苦不堪的他正式向医院提出了安乐死的请求。

关于安乐死的经典案例及分析

(一)合法安乐死的第一人

2003年11月10日,荷兰一院(即上院)以46票赞成、28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安乐死”法案,这使得荷兰成为世界上第一个把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法案规定,身患不治之症的病人,在考虑成熟后可提出自愿结束生命的书面请求,主治医生则应向患者详细陈述实际病情和后果预测,并由另一名医生参与诊断和确诊,方可实施“安乐死”。法案还规定,实施“安乐死”的手段必须是医学方法。2003年11月30日,在阿姆斯特丹,这是一极平常的日子,但对托莱尔来说,这又不是平常的一天,因为她的母亲选择在当天与所有的亲朋好友诀别。这也是荷兰议会顺利通过安乐死合法的第二天。上午10时,托莱尔和她的二个姐妹、孩子们及其他朋友,等待牧师走进了家门,祈祷后,两名医生随后也进来了。房间布满鲜花。老母亲躺在床上,吃力地试图做出某种表情,对来人一一含笑。她这年71岁,她是一位非常开明的退休教师,几年前得了不治之症。几个月前,她就提请医生给她实施安乐死,以减轻自己的痛苦,并且已经获得了两位主治医生的同意。开始,托莱尔坚决不同意,但看到母亲一直在经受地狱般的折磨,拗不过老母亲的强求,在与姐妹们商量之后决定同意。老太太吃力地点了点头,托莱尔流着眼泪,下令关灯,同时点起蜡烛,播放了妈妈爱听的音乐。有人轻轻地、轻轻地抽泣,医生则用他颤抖的手给老太太注射了致命的药物。一会儿,老太太走了,但她是含笑走的……

(二)中国安乐死案例(www.xing528.com)

1986年,陕西第三印染厂职工王明成为身患肝癌晚期绝症的母亲夏素文申请“安乐死”,主治医生蒲连升同意为他母亲注射了100毫克的复方冬眠灵。王明成和主治医生蒲连升被陕西汉中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并刑事拘留。两年后被法院宣布无罪释放。检察机关不同意这个判决,提出了抗诉。一年后,汉中市法院终审判决,蒲连升无罪。据后来蒲连升接受中央台采访时的回忆:当时病人垂危,打不打冬眠灵都要死,整个医院的三层楼都听见,头一晚上因剧痛喊了一夜,值班医生李大夫给她打了10毫克安定。她呻吟不止,试图用头碰床头。她儿子和女儿跪在地上求我说,叫我妈早点儿走吧。我就开了处方,复方冬眠灵100毫克。处方上的话是我写的,家属要求“安乐死”,下面是家属的签字,儿子王明成、女儿王晓琳。注射的人是省卫校的实习学生,叫蔡建林。要我打进去就没有证明人了,到底注射的是什么药?注射量是多少?这个针打进去就是没有痛苦,“安乐死”就是没有痛苦地、幸福地死去。三个月之后,我就被捕了,告密的是患者的大女儿。我当时的信念非常坚定,我跟患者一无冤二无仇,没有接受她的贿赂,我何罪之有啊?我为什么要去杀她啊?一个人扪心自问的时候,我想任何一件事情,不付出点儿牺牲是不可能的,不能每件事情都被别人理解,除了死亡而外,所有的人间的痛苦,可能我都受过了。有的医生悄悄地进行“安乐死”,不过是没有写在处方上,没有写在档案里面。我要奉劝和我一样的大夫,在我们国家没有立法以前,最好不要干这种事情。呼吁尽快立法,这个问题就解决了。17年后,案件另一名当事人王明成,由于得了胃癌,加上哮喘等各种病魔近两年的折磨,原来120斤的他只剩下了60多斤,西安交大第二医院确诊他已经到了胃癌晚期,并无法治愈。2003年2月4日,痛苦不堪的他正式向医院提出了安乐死的请求。但是医院的答复是国家没有立法,不能够实施。王明成无法像其母亲那样安静地走完一生。2003年8月3日凌晨,王明成在病痛的挣扎中停止了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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