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老年人的道德教育
个人所获得的教育以及受教育程度影响其道德,要避免在老人跌倒时没有任何人提供帮助行为出现,则首先需要让旁观者相信该老人是真的摔倒而非讹诈行为,并且急需相应的救助,也就是增强社会全体成员彼此之间的信任和关心。这就需要加强对老年人的道德教育,通过鼓励和宣传,从源头上治理讹诈事件屡屡发生的乱象。
2.从多方面开展道德教育
结合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人们首先存在生理以及安全需要,人类存在自我保护本能,并且不受到条件限制。人并没有以牺牲自己的代价来保全大家的意识,同时也看不出其本性,它是与本能相悖的一种行为,需要有崇高的道德观作为支持。因此,帮助社会个体树立起利他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只依靠个人的道德水平的提高是有限的,它需要我们不遗余力地、适时地对社会全体成员去进行宣传、鼓励和教育[15]。扶老人反遭讹诈行为属于对道德的违反以及人性的否定,若没有对这一行为进行制止,则会严重影响社会道德建设。所以,及时以道德教育的方式对旁观者现象进行遏制是至关重要的。
(1)家庭教育。家庭承担着孩子的启蒙教育义务,孩子最先处的环境为家庭,因此会决定孩子个人意识。在道德教育体系中,最基本的组成部分即为家庭教育,因为最先对孩子进行道德教育的往往是他们的父母,在首因效应作用下,孩子也会最先牢记父母所给予的教育内容,孩子以父母作为榜样来成长,父母的言行举止以及由父母所创造的家庭环境会直接影响子女道德观念的形成和发展。因此,正确的家庭教育对美德的形成的作用是十分重大的,父母有义务向下一代传播正确的道德观念[16]。(www.xing528.com)
(2)学校教育。据报道,南昌市某小学的学生余玉在其作文中描述了一次扶老人经历。具体来说,就是某天一位70多岁的老大爷在马路上摔倒,此时,来往车辆较多,老人非常危险,于是学生上前去扶起老人,并且得到了众多称赞。虽然老师在课堂中一直倡导助人为乐的精神,但是给予该作文的评分极低,并且在评语中指明,在当今社会已经没有人敢扶起跌倒的老人了。学校属于教育机构,是联系家庭和社会的纽带,学生通过学校来获得相应的系统教育。社会主要价值观取向是鼓励人们去做善事,老师的教导和评价对于孩子道德观念的形成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该学生在作文中所描述事实的真伪暂且不论,但作为教师,不应该用成人复杂的思想去评价孩子的道德观念,而应尽量以阳光向善的方式引导,鼓励学生多做好事、助人为乐。该老师作为一个对学生负有教育义务的引导者和道德榜样个体,不但评语有失偏颇,而且言行不一,这对孩子对事情的判断标准的确定,以及孩子的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产生了十分恶劣的影响。长此以往,将使学生从此不敢,甚至不愿去帮助别人。学校可以采取建立学习社区的方式提供教育,并进行相应的改革,通过转换行政机构来形成学习共同体。学校要具有明确的目的,提供相应的平台来让学生进行思想互动,制定明确的纪律,促进师生之间相互关心,使校园环境内和教育体制中都体现人文关怀,避免与现代社会一起变得道德冷漠。学校需从一个只“教授书本上的道德”的地方升华成一个美德到处绽放之地。如此,身处美德之中,潜移默化,耳濡目染,师生一起构建充满高尚道德的和谐校园。
(3)社会教育。各个社会主体在成长中所依存的社会土壤具有较大的差异性,家庭、学校以及社会的属性也具有较大的差异性,因此承担着有区别的道德教育责任。社会环境会对道德教育产生重大影响,即使是一个看似很小的社会事件,也可能会让社会大众坚持了几十年的道德观瞬间土崩瓦解。因此有人说彭宇案等案件使中国人的道德水平倒退了几十年。所以,加强社会教育、提高公众道德水平、减少道德冷漠的行动,势在必行。
(二)证据缺失下诚信原则的维护
事物通常具有多变性和复杂性,在实践中,不同案件的疑难点往往也是千差万别。在“扶老人”案件中,法官需要依赖自身的自由裁量权来完成判决。为此,立足于司法角度来分析,首先需要确保诚实守信。相关司法人员需要秉承着裁判诚信原则,若当事人坚持,但是缺乏相应的证据,则需要良好应对来自于社会公众的压力,减少主观因素对案件审理产生的干扰,切实保障裁判的过程和结果的公正。[17]不仅如此,原被告作为案件的双方当事人,也必须做到诚实守信,如实陈述案件事实。同时,法律也对案件审理中诉讼参与人的具体行为进行了规制。例如,刑事诉讼中的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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