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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协议和效力

时间:2023-07-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同时,仲裁委员会只能对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约定的争议事项进行仲裁,对于超出仲裁协议约定范围的其他争议事项无权仲裁。3)仲裁协议效力的确认当事人对仲裁协议有异议的,应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申请确认涉外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仲裁协议签订地、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仲裁协议和效力

仲裁协议是将纠纷提交仲裁的法律依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

1)仲裁协议的内容

仲裁协议必须依法达成,同时应当明确下列内容:

(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即双方都同意将争议通过仲裁程序解决。

(2)仲裁事项。即双方协议将哪些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即双方协议选定具体哪一个仲裁委员会。

2)仲裁协议的效力

(1)对当事人的法律效力

仲裁协议合法有效,即对双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发生纠纷后,一方当事人只能向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而不能就该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

(2)对法院的约束力(www.xing528.com)

民事纠纷解决的途径,在诉讼与仲裁途径之间实行的是“或裁或审”原则。在法院诉讼和仲裁裁决之间只能选择其一。因此,有效的仲裁协议排除了法院对争议事项的司法管辖权。

(3)对仲裁机构的法律效力

仲裁协议是仲裁机构受理仲裁案件的前提,是仲裁庭审理和裁决案件的依据。没有有效的仲裁协议,仲裁委会员就不能获得对争议案件的管辖权。同时,仲裁委员会只能对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约定的争议事项进行仲裁,对于超出仲裁协议约定范围的其他争议事项无权仲裁。

(4)仲裁协议的独立性

仲裁协议可以单独签订,也可以在民商事合同中约定解决争议的仲裁条款。如果民商事合同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3)仲裁协议效力的确认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有异议的,应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不明确的,由仲裁协议签订地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申请确认涉外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仲裁协议签订地、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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