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反资质管理的法律责任
施工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或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停止违法行为,并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其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依照上述规定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吊销资质证书,依上述规定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2)违法转包、分包的法律责任
施工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其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3)违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法律责任(www.xing528.com)
施工单位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责令改正,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施工单位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其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施工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在保修期内因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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