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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优化措施

时间:2023-07-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概述建造师分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的专业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等6个。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建立以后,项目经理责任制仍然要继续坚持,国发〔2003〕5号文是取消项目经理资质的行政审批,而不是取消项目经理。有大中型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由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建造师担任。由发证机关随企业资质晋升、审查定期进行。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优化措施

1)概述

建造师分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的专业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机电工程等10个。二级建造师的专业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等6个。

2)注册建造师和项目经理的关系

建造师与项目经理定位不同,但所从事的都是建设工程的管理。建造师执业的覆盖面较大,可涉及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许多方面,担任项目经理只是建造师执业中的一项;项目经理则限于企业内某一特定工程的项目管理。建造师选择工作的权利相对自主,可在社会市场上有序流动,有较大的活动空间;项目经理岗位则是企业设定的、企业法人代表授权或聘用的、一次性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者。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建立以后,项目经理责任制仍然要继续坚持,国发〔2003〕5号文是取消项目经理资质的行政审批,而不是取消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施工的主要负责人,他的职责是根据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对工程项目自开工准备至竣工验收,实施全面的组织管理。有大中型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由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建造师担任。小型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可以由不是建造师的人员担任。

3)关键岗位从业人员资格管理(www.xing528.com)

(1)关键岗位持证上岗制

关键岗位是指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等企事业单位中关系着工程质量、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经济效益、生产安全和人民财产安全的重要岗位。《建设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管理制度规定》指出,凡需在关键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或机构的培训和考试,并通过业绩考核后,才能领取相应的岗位合格证书。未取得岗位合格证的人员,一律不得在关键岗位上工作。

(2)岗位合格证的申请与复检

①岗位证书的申请。由申请人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再由其单位将有关材料统一报送发证机关(各省级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在考核机构对申请人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岗位实习、工作经历及培训考试和职业道德等情况进行审查合格后,核发岗位合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同行业、同专业、同类型的建设企事业单位中有效。

②岗位证书的复检。由发证机关随企业资质晋升、审查定期进行。持证人调离本岗位工作的,原单位应在其岗位合格证上注明,当其新任职岗位与原岗位性质相同时,岗位合格证继续有效。脱离原岗位并改变任职性质五年以上的,岗位合格证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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