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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准备阶段的优化策略

时间:2023-07-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招标项目应具备的条件按照《招标投标法》第九条规定,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应当及时将审批、核准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通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图5-1公开招标程序图b.招标项目是否按规定申报了招标事项的审批、核准手续,取得批准。按每次招标前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选择合同计价方式。

招标准备阶段的优化策略

1)招标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按照《招标投标法》第九条规定,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即履行项目审批手续和落实资金来源是招标项目进行招标前必须具备的两项基本条件。

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应当及时将审批、核准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通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1)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基本条件

①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需要履行审批的规定,包括两个方面:

a.建设项目本身是否按现行项目审批管理制度规定办理了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取得批准。

关于现行项目审批管理制度,从2004年《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发布以后,国家对原有项目审批管理制度已作了重大改革。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改进和完善报请国务院审批或核准的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审批地方政府投资项目的有关规定》等一系列文件,对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内容、程序以及核准的审核机关等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图5-1 公开招标程序图

b.招标项目是否按规定申报了招标事项的审批、核准手续,取得批准。

关于招标项目需申报招标事项的核准手续,应按《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的规定进行。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规定,凡应报送项目审批部门审批的,必须在报送项目可行性报告中增加有关招标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四项:

·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的具体范围(全部或部分招标);

·拟招标的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或自行招标);拟自行招标的,应按《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规定报送书面材料;

·拟采用的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拟邀请招标的,应对其理由作出说明;

·其他有关内容。

应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由其核报国务院审批的建设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招标事项;应报送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核准招标事项;应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和由其核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审批的建设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核准招标事项。

②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的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其中资金来源已经落实,是指资金虽然没有到位,但其来源已经落实,如银行已经承诺贷款,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是为了让投标人了解掌握这方面的真实情况,作为其是否参加投标的决策依据。

(2)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应具备的条件

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八条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

①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③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④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应具备的条件

按照《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八条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货物招标:

①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②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③有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④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2)选择招标方式

选择招标方式应根据以下几方面考虑:

(1)根据工程特点和招标人的管理能力确定发包范围。

(2)依据工程建设总进度计划确定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招标次数和每次招标的工作内容,如监理招标、设计招标、施工招标、设备供应招标等。(www.xing528.com)

(3)按每次招标前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选择合同计价方式。如施工招标时,已完成施工图设计的中小型工程,可采用总价合同;若为初步设计完成后的大型复杂工程,则应采用单价合同。

(4)依据工程项目的特点、招标前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合同类型等因素的影响程序,最终确定招标方式。

3)自行招标或者委托招标代理机构

(1)自行招标管理

1992年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建设单位自行招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①具有法人资格或是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②有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经济、技术管理人员;

③有组织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

④有审查投标单位资质的能力;

⑤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

最近,国家计委发布了适用于经国家计委批准的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的《工程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并规定,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应当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具体包括:

①具有项目法人资格(或者法人资格);

②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专业技术力量;

③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经验;

④设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者拥有3名以上专职招标业务人员;

⑤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规规章。

具备上述条件的建设单位,可组织相应的招标机构负责招标事宜,《招标投标法》还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但是,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建设单位和个人,就必须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来进行招标。

(2)招标代理管理

招标代理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根据《招标投标法》及建设部2000年6月发布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2007年1月经修改后重新发布,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①是依法设立的中介组织;

②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③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设施及办公条件;

④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

⑤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⑥具有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招标投标法》规定,评标委员会必须有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参加,且其人数不少于评标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二,参加评标的专家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从专家库中产生。

招标代理机构还必须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对其实行设立条件和从业资格双重限定。从事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从业资格分甲、乙两级。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在其资格许可和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也不得为所代理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咨询。

4)编制招标文件及标底

《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

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编制标底。一个招标项目只能有一个标底,标底必须保密。接受委托编制标底的中介机构不得参加受托编制标底项目的投标,也不得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者提供咨询。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

5)申请招标

招标人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申请招标手续。申请招标文件应包含:招标工作范围、招标方式、计划工期、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自行招标还是委托代理招标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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