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分为一、二、三、四4个资质等级,各级资质标准如下。
(1)一级资质
①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
②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③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④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⑤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4人;
⑥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⑦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⑧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2)二级资质
①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3年以上;
②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③连续3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④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⑤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3人;
⑥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⑦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⑧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www.xing528.com)
(3)三级资质
①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2年以上;
②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③连续2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④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⑤工程技术、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统计等其他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
⑥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⑦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4)四级资质
①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1年以上;
②已竣工的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③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④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配有专业统计人员;
⑤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⑥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2)房地产开发企业业务范围
一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房地产项目的建设规模不受限制,可以在全国范围承揽房地产开发项目。
二级资质及二级资质以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承担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下的开发建设项目,承担业务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各资质等级企业应当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不得越级承担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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