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报告是人们所熟知的一种口头语言表达形式,报告口才是监狱人民警察进行法制宜传教育、工作思想沟通及挽救罪犯所必须具备的一项重要技能。
《辞海》中对“报告”一词的解释有三条:1.对上级有所陈请或汇报时所作的口头或书面的陈述;2.在会议上向群众所作的正式陈述3.讲演,就某些专题作系统讲述。作为监狱人民警察口才的组成部分,报告口才的“报告”一词的内涵更接近《辞海》中释义的第三种解释。换言之,作为口才的“报告”是讲演的一种特殊类型,是实践性更强、目的更明确的一种讲演。
日常生活、工作中我们对一些报告类型已经比较熟悉,例如学术报告、英模事迹报告、干部述职报告等。在这些报告中,报告警察都表现出了不同的口才,即不同的语言表述艺术、不同的口语表达能力,由此也收到了不同的效果。有的警察思维缜密,语言流畅,因而引人人胜;而有的警察虽然口若悬河却离题万目,不着边际,因而使人昏昏欲睡。究其原因,在于某些人对“口才”一词存有片面认识,认为“口才”就是“嘴皮子功夫”,嘴快、利索就叫有口才,而实际上却并非如此。众所周知,语言是思维的物质外壳,通俗讲就是“言为心声”。报告等语言活动的目的在于交流、传递人们的思想,语言只是这一信息交流过程中的媒介。因而口才作为运用语言这种媒介的能力,不单体现在表达能力上,更体现在思维能力上,同时还要伴之以相应的情绪、情感状态。我国的监狱人民警察通过其神圣的工作,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同时还担负着改造罪犯的重任。他们在运用报告这一手段进行工作时,尤其要注意语言表达思想、意识这一特点。要以法律为依据,在正确思想的引导下不断加强对自己口语表达能力的锻炼。(www.xing528.com)
综上所述,监狱人民警察报告口才就是指通过陈述的形式向罪犯传递信息,表达思想情感的口语表达能力和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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