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服性谈话口才指监狱人民警察针对个别顽危罪犯的反改造言行和嚣张气焰而将其驳倒、制服的个别谈话方式。当罪犯因违反监管制度、纪律受到警察批评教育时,由于场合的不同,批评的方式、方法不同,或罪犯的气质、是非分辨能力及品德修养等主观条件的不同,往往导致罪犯做出积极或消极的不同态度反应。
在罪犯出现各种消极的态度反应时,警察能否清醒地审时度势,迅速调整教育对策,扬已之长,攻彼之短,不失时机地将其制服,不仅需要警察具备良好的政治品质,思维品质,意志品质,教育技巧和应变能力,而且显然离不开能够将上述品质加以准确反映的语言表达形式,这就涉及到了制服性谈话口才的恰当运用。
运用制服性谈话时,首先,要注重讲理,善于讲理,以理取胜,以理服人。罪犯之所以坚持反改造立场,是由其一整套的谬误和歪理决定的,因而改造罪犯、制服罪犯,必须首先把其谬误和歪理批驳倒,而要达到这一点,必须坚持以理服人、以理取胜,因为只有真理才能战胜谬误,真理是战胜谬误的唯一法宝。
制服性谈话口才的技巧有3点。
(一)以理服人
要针对罪犯的歪理和谎言,提出一系列有联系的问题,对其谎言逐一剖析,各个击破,最后迫使罪犯理屈词穷,无言以对,哑口无言,或驳得罪犯体无完肤,不得不低罪。(www.xing528.com)
(二)有理有节
监狱人民警察对罪犯在作一般性询问时,态度要保持严肃、庄重,语调语速要平缓适中;当涉及重要问题,或罪犯态度顽劣、气焰嚣张时,则不仅发问的言辞要激烈 语调要高亢,而且要声色俱厉,威风凛凛。语速也要明显加速不给罪犯狡辩和思考的余地,从而始终占据主动地位,置罪犯于被动地位。
(三)晓以利害
既指出其严重的危害后果以及可能受到的严厉制裁,同时指明前途。从而避免罪犯自暴自弃,给罪犯造成一种既“打”又“拉”的态势,以便彻底制服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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