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监狱的管理人员,在不同的国家、同一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称谓。在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以下简称《警察法》)和《监狱法》的规定,监狱管理人员统称为监狱人民警察。监狱人民警察,是我国人民警察队伍中的一个警种,是代表国家和人民执行刑罚任务,对在押犯实施惩罚和改造的人民警察队伍。监狱人民警察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是我国监狱制度的组织实体和主体力量,在整个监狱系统运行中起着主导作用。
(一)功能特殊性
监狱人民警察是国家的一支重要刑事执法力量,在功能上具有特殊性。国家的刑事诉讼活动包括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执行五大程序。从国家刑事司法活动的目的角度来看,我国刑事司法活动的根本目的是预防和打击犯罪、执行刑罚惩罚和改造罪犯,监狱人民警察担负的刑罚执行工作任务又尤为重要。前面四大程序的中心任务,是抓捕犯罪人、认定犯罪、判定刑罚,而更重要的是刑罚执行。只有通过刑罚执行,才能将国家的判决落到实处,把罪犯改造成为守法的公民,实现刑罚的根本目的。可见,刑罚执行工作是刑事司法活动中重要的内容。因此,这种特殊的行政管理及其功能,是监狱人民警察所特有的。
(二)角色多重性
监狱人民警察由于工作需要,虽然在警察身份上具有唯一性,是行使国家职权的公务员,但在社会角色上却具有多重性。在执行刑罚的工作中,他们不仅是刑罚执行的具体落实者,也是教育者,担负着教育改造罪犯的工作任务,同时还是组织者,担负着组织罪犯劳动的劳动组织工作。作为监狱人民警察,只有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充当好多种角色,才能把破坏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分子,改造转化成为守法公民,变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三)任务艰巨性
监狱人民警察执行刑罚惩罚改造罪犯的工作中,改造罪犯成为守法公民的转化过程是非常复杂与艰巨的社会工程,这是由工作对象所决定的。监狱人民警察的任务艰巨性,主要原因有3点。
(1)监狱人民警察面对的是危害社会的特殊群体—罪犯,他们不仅犯罪性质复杂、犯罪手段多样,而且有过犯罪体验,思想意识及行为习惯,具有一定的反社会性。
(2)监狱人民警察不仅长年累月同罪犯打交道,而且还要改造他们,对于这些三观早已定型的罪犯,改造工作无疑是艰难的。
(3)监狱人民警察管理监狱活动的手段必须多样性,要学会掌握法律手段、行政手段、经济手段,社会协调手段、教育手段等等,只有充分运用多样化手段和综合治理才能管理好监狱,才能奠定改造罪犯的工作的基础。(www.xing528.com)
(四)环境特定性
监狱人民警察执行刑罚改造罪犯的工作是在监狱环境内进行完成的,监狱具有工作环境的特定性。其主要表现为3点。
1.工作场所特定性
监狱人民警察代表人民政府在监狱里实施监督管理,维护社会治安。
2.工作对象特定性
监狱人民警察的工作管理的对象是依法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
3.工作环境封闭性
由于工作对象的特殊和工作岗位的需要,高墙、电网、特殊设施和特殊的犯罪群体,构成了一个独特的工作环境,监狱环境最大的特点在于其封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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