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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补关系与二、三重机能

时间:2023-07-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对被害人和社会的风险预防需求而言,这一硬一软两种手段都不能或缺,全面形成对被害人和社会安全的无缝保障衔接,因此,具有明显的互补关系。因此,监督管控和规范矫治就风险预防层次上实现当下与未来、即时与长远、临时和稳定的风险预防互相补充衔接关系,对犯罪风险实现全方位预防。(三)正义修复与规范矫治之间的互补关系正义修复与规范矫治亦存在机能上的互补互助关系。

互补关系与二、三重机能

(一)监督管控与正义修复之间的互补关系

从风险预防的需求主体意义上,监督管控和正义修复之间具有对被害人和社区安全保护的互补机能关系。监督管控所关注的是社区矫正当下风险的监督和管控,而正义修复关注的是社会撕裂风险的修复,从风险的不同层次而言,初步研究难以发现其互相联系。但是,从满足风险预防的需求主体而言,二者的风险预防都面向的是被害人和社会的需求满足,因此具有目标一致性,从而存在一定的互补可能性。一方面监督管控所关注的当下风险控制是为了保障被害人和社会的即时安全,免受矫正对象产生的侵害风险困扰,因此,对被害人和社会来说都具有安全保护的重要价值。另一方面,正义修复也是通过对社会撕裂风险的修复消除被害人和社会与犯罪人的对立状态,达成悔罪谅解,从而使得被害人和社会对矫正对象放心,取得安全的心理满足。因此,监督管控体现的是对被害人和社会安全的硬保护,采取的相对监督隔离的手段防范风险;而正义修复采取的是柔和手段对被害人和社会的安全心理进行满足,因此,采取的是软保护的方式,通过社会撕裂风险的修复,融合被害人和社会与矫正对象的关系,从而防范风险。对被害人和社会的风险预防需求而言,这一硬一软两种手段都不能或缺,全面形成对被害人和社会安全的无缝保障衔接,因此,具有明显的互补关系。

(二)监督管控与规范矫治之间的互补关系

监督管控和规范矫治之间存在着即时风险管控与长远风险预防的互补关系。如前所述,监督管控和规范矫治对矫正对象的风险预防都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他们的风险预防模式虽然并不相同但却相互衔接,保证了风险预防的体系性和全过程性。一方面,监督管控是一种临时性和治标性预防。在矫正对象尚未矫治成功时,仍然具有一定的社会风险性,而规范矫治具有过程长、效果缓慢的特点,因此,为了对社会当下的即时风险进行预防,只能临时性地采取监督管控的方式控制矫正对象的当下风险,保障在社会中的矫正不会产生安全问题,随着矫正对象的人身风险由于矫治作用逐渐缩小,相对应的监督管控措施也必须随着变动减弱,只保留必要的即刻预防的程度,待矫治完成,则监督管控手段就彻底停止。另一方面规范矫治是长远性和治本性预防,虽然,矫治需要较长的时间或渐次生效的过程性,但随着矫治逐渐深入,矫正对象人身风险的消除是具有长期性和巩固性的,因此,一旦矫治最终成功,矫正对象恢复正常人格,能够有效融入社会,则从长远意义上在社区矫正措施后,矫正对象都相对消除了社会风险性而成为社会中安全的一分子,不必再实施矫治,再犯风险都不会存在。而监督管控则必须实时进行,一旦监督管控措施撤销,就无法保证矫正对象的风险预防。因此,监督管控和规范矫治就风险预防层次上实现当下与未来、即时与长远、临时和稳定的风险预防互相补充衔接关系,对犯罪风险实现全方位预防。(www.xing528.com)

(三)正义修复与规范矫治之间的互补关系

正义修复与规范矫治亦存在机能上的互补互助关系。如前所述,正义修复与规范矫治在哲学预设、正当根据和运行逻辑上都有根本差别,典型体现了刑罚处遇面向已然之罪和未然可能的两个不同面向。但是,正是这种基础意义上的原理差别,正义修复与规范矫治与其说提供不同的风险管控措施方向选择,不如说可以实现基于不同维度的风险管控机能互补。如前所述,正义修复的立场方向是向后的,面向已然之罪和已经遭受犯罪破坏的社会秩序和被害人修复展开;而规范矫治的视野则是面向未来的,通过矫正消除犯罪人的未来再犯可能性,使其有效复归社会。正义修复对规范矫治从两个方面具有积极意义:一是通过面向被害人和被害社区的悔罪谅解协商,通过与被害人和被害社区的交流,可以使得矫正对象更好地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和人格的缺失,从而可以更好地进行教育矫治,体现更好地矫治效果。另一是正义修复中对被害人和被害社区的补偿和交流协商,可以使得被害人和被害社区更易于对矫正对象形成谅解,修复矫正对象面临的撕裂的社会关系,从而,使得矫正对象不会被社会特别是被害人和受害社区所排斥和反对,从而,可以更好地以健全的人格融入社会,保障矫治效果的长远性。社区矫正既可以通过分开的措施满足这两个不同的面向,但是,更可以设计同一机制效率性的兼顾和满足此两种机能。比如,专门设计针对财产犯罪被害人的定向悔罪和服务补偿矫正措施,一方面可以使被害人得到心理和物理的满足,修复已然之罪形成的加害-受害关系;另一方面也使得犯罪人认识到自己行为对被害人所造成的伤害,有利于真诚悔罪和心理改造,更好地实现矫正效果。能满足正义修复与规范矫治机能互补的效益性、同时具备复合机能的举措应得到优先采用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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