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四个主体性”主要包括:文本作者的创作主体性,教材选编者的选择主体性,授课教师的教学主体性,学生的学习主体性。若无前两者的高扬,后两者的主体性就无法保证。
(一)坚持文本作者的创作主体性
多数情况下,文章的作者并不知道自己的作品将会被选入教材。所以,作者在创作的时候,很难有面对中小学生的读者意识,一般来讲,他们只是用自己的语言传递自己的思想情感而已。而我们在阅读的时候首先要做的,就是要努力探究,作者在什么情境下,什么背景下,为什么而写。
孟子提出“知人论世”的观点,不仅在我国的文学批评史上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对于课堂教学也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中明确指出:“阅读文学作品应努力做到‘知人论世’,通过查阅有关资料,了解与作品相关的作家身世经历、时代背景、创作缘由等材料。”由可知见,“知人论世”的理论与课标的思想是相符的。教师在解读文学作品时,首先应该做的,就是引导学生推究作品背后的深意,例如作者创作作品时的社会背景、世态人情及作者的个人境遇等情况,以期更准确地把握作者的写作意图,领会作者所表达的思想感情和作品的思想内涵。
(二)坚持教材编选者的选择主体性
虽然,我们是坚持文本作者的创作主体性在先,但是作品一旦进入教材,就意味着它不仅仅是一个原生文本,它也一定会被编选者赋予新的价值。学生要在教师的指导下,在自身的学习过程中挖掘其作为教学内容的教学价值。教师对教学文本的精研,也是课堂教学至关重要的一步。研读教材,才能向编者的思想趋近,才能发挥出阅读教学的最大效用。教师要在所在学段、年级、单元目标的统驭之下正确理解文本。教师要善于体察、分析编者思想,善于思考,为何教材是以这样的形式出现的?如人教版第一单元就是现代诗歌(诗词),这样安排的用意是什么?强调现代诗歌在语文学习中的地位,强调母语语言文字之美,旨在培养学生的情思、情感。
例如,《红楼梦》是享誉世界、包罗万象的名著,其文本的原生价值十分丰富多元,但其选文在中小学语文教学过程中的价值就相对明确、清晰,例如《林黛玉进贾府》这篇选文,苏教版在叙事视角上深挖——“总借一双俊眼传出来”;人教版注重的是“细节中的人物形象”。在教学设计过程中,教师既要让学生领会到《红楼梦》作为名著的历史厚重感,也要尊重选编者的意图,让学生有更多收获。
(三)坚持语文教师的教学主体性
在当今语文教学中,师生的摆位问题至关重要。如何正确处理课堂教学中师生之间的关系,是提高课堂效率和培养学生创造性思维能力的重要环节。很多人把教师比喻成导演、舵手、主持人、裁判员,这都是在突显教师的主体性作用,遵循教学民主原则的重要体现。
语文教师的教学主体性,应该体现在独立解读文本和自由组织教学这两个方面。
1.教师独立解读文本
语文教师不能无视文本作者在自己的语境中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思想和感情的权利,不能脱离文本的具体内容对作者的写作进行刻意的挑剔和不切实际的批判,但每一个读者都有在自己的人生经历和生活体验的基础上感受和理解文本的权利,一个文本是无法脱离读者的接受而独立存在的,它引导读者积极想象,产生各种可能的联想,从而与读者的人生经历和人生体验发生直接的关系,起到感染人、影响人的思想和感情的作用。所以,语文教师具体地感受以及体验这个文本的过程,是其他任何人都无法代替的。
现在,我们常常说要解放学生,而解放学生的前提就是解放教师。假如教师都没有以自己独立的、真实的感受以及体验分析和讲解文本的自由,那么学生的自由又从哪里来?教师怎么会允许学生有真实地、独立地感受和理解文本的自由?我们必须认识到,不论教学参考书对文本的讲解多么准确和具体,不论专家和教授对文本的研究和分析多么细致和深入,教师都必须通过自己的感受理解这个无法逾越的中介才能具体地进入教学过程。离开这个中介,要求语文教师照本宣科地把结论传达给学生,并让学生准确无误地死记这些结论,是对语文教师主体性的漠视和侵犯,也是对学生学习主体性的戕害和摧残。
2.教师自由组织教学
在教师成为一名兼具理性与感性的优秀读者的基础之上,要充分发挥自己组织教学的主动性与自由性,因为任何新的理念和方法都必须通过教师本人的接受和理解才能付诸实施,谁都不能代替教师在组织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教师对文本的感受和理解是在自己人生经历和人生体验的基础上进行的,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他们都尊重莎士比亚的创作主体性,但他们又各有自己独特的人生经历和人生体验,他们进入莎士比亚戏剧世界的途径和方式是不同的。我们不能企望一个中国的教师和一个英国的教师会以相同的形式进入莎士比亚的戏剧世界,也不能企望他们对莎士比亚戏剧的感受和理解会是完全相同的。如何把教师对莎士比亚戏剧的感受和理解传递给学生,其途径也不会是完全相同的。与此同时,不同的语文教师有不同的特长,积累起的教学经验也是各不相同的,他们面对的是各不相同的学生,有各不相同的语言文化背景。所有这一切,都意味着他们不能照搬任何一种固定的教学模式,不论是社会还是学校的领导,都要尊重语文教师组织教学活动的自由性,不能用任何固定的教学模式和别人的教学经验将语文教师的手脚捆死。要让教师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从而把自己的特长转化为学生的特长,课堂教学不能千篇一律,不能把任何一种固定的模式绝对化。语文教学中,语文教师的个性之不存,语文教学鲜活的生命就不存。与此同时,我们还需要进一步引导学生尊重语文教师的主体性,引导学生养成在教师统一的组织下积极主动学习的习惯,为教师提供组织课堂教学更大的自由度,而不能为教师主体性的发挥设置更多的障碍,更不能鼓励学生过多地干预教师的教学组织活动。我们既不能鼓励教师压学生,又不能鼓励学生压教师。
(四)坚持学生的学习主体性
教师必须树立正确的学生观,尊重学生的主体性。课堂教学的最终目的,是落实到学生的学习效果上。尊重学生的主体性,应当成为教师的一种深植于内心的教学理念,也是当下课改最为强调的。(www.xing528.com)
在学习过程中,具有主体地位的始终是学生。其一是全部的语文教学活动,从教学大纲的制定,到语文教材的编订;从教学参考书的编写,到语文教师的课堂教学,都必须落实到学生的“学”上,都是为了尽快提高学生的人文素质和语文素质。其二是在整个语文教学活动中,学生都应该是一个积极主动的参与者,而不是一个被动的服从者。所以,要坚持学生学习的主体性,得从这两方面入手。
1.教师要为学生的自主学习提供氛围
在教学活动中,教师只有对学生充满热爱、尊重、理解和信任,才能发挥学生的学习主动性、积极性。教师要善于用亲切的眼神、细微的动作、和蔼的态度、热情的赞语等来缩短师生心灵间的差距,使学生获得精神上的满足。从而建立和谐民主的教学气氛,使学生产生与教师合作的欲望。
在教学活动中,教师还要尽量创设各种条件,让每个学生都有充分表现自己的机会,让他们积极参与主动学习。这样也要让学生敢于暴露自己学习中存在的问题,对一些疑难问题勇于发表自己的见解。
2.唤醒学生的自主学习意识
自主学习,是指学习主体有明确的学习目标,对学习内容和学习过程具有自觉的意识和反应的学习方式。与它相对的是被动学习、机械学习和他主的学习。无论是家长还是教师多么强烈地想让学生学习好,都必须通过学生的自主建构来实现。上面提到了,教师要为学生的自主学习提供氛围,教师的观念改变了,学生的意识也要变。现在很多学生根本认识不到自己是学习的主人,学习上的被动性、惰性非常明显,等、靠、拖现象严重。
日本著名的教育家芦田惠之助说过:“如果在确立主动的学习态度上无效,任何教授都是无意义的。”所以,教学过程中最重要的是要调动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参与精神,使学生在整个教学活动中都感到自己是自由的、主动的、积极的、有成就感的。
3.培养学生的批判意识
教师要注意培养学生的批判意识,激发学生就不同的观点进行交锋。在交锋、讨论和试图说服对方的过程中,学生们的观点会更加清晰。
比如,有一次学完了《指南录后序》这篇文章,有学生就提出了疑问,文天祥拼死挽救一个腐朽无能的南宋王朝是否能算爱国?为这样的君主而死是否值得?教师就鼓励学生各抒己见,同时引导他们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评价历史人物。在争论中,有学生对文天祥的评价颇有见地:爱国总是具体的,一定时期的“国”总是通过一定的政府来体现;文天祥未必看不到南宋的腐败,但正因为这佯,他更希望拯救它,振兴它,这恰恰是他的忠诚之处和悲壮之处,千百年来人们敬仰的正是他这种誓死报国的民族气节。就像如果我们的母亲是丑陋的、贫穷的,难道我们就不爱自己的母亲吗?
经常带领学生对文章进行深刻的有个性的解读,经常给学生不同的观点,启发学生思考、辨别,并且鼓励学生也展开思想论战。通过这些思想争鸣,教师应试图让学生树立这样的观念:独立思考必然伴随着论辩,而以追求真理为目的的论辩并不是固执己见的强词夺理,也不一定是“非白即黑”的是非之争。平等争鸣的结果,更多的是双方认识的互相补充、不断完善和共同提高。
还有,教师要鼓励学生向课文质疑。学生向课文质疑,并且提出自己的修改意见,这实际已不仅仅是怀疑了,其中还包含有积极创造的因素。这样做,并不妨碍学生对作家的尊重和对课文的欣赏,只是不迷信罢了。
例如,人教版小学五年级上册《松鼠》这篇课文,出自法国博物学家、作家、进化思想的先驱者布封之手。原文的最后一句这样写道:“松鼠也是一种有用的小动物。它们的肉可以吃,尾毛可以制成画笔,皮可以制成皮衣。”就有学生质疑:“老师,如果作者这么热爱小松鼠就不应该这么写,假如是我们写一只自己家养的宠物狗,非常喜欢它,怎么能写到它的肉可以吃,毛可以做什么呢?”不知道是接受了学生的意见,还是编者也有所悟,再加上人们的环保意识增强,人与动物和谐相处理念深入人心,现今的语文教科书上果然去掉了这句话。
学生在尊重历史文化遗产创造者的主体性和语文教师的教学主体性的同时坚持自己在学习和成长中的主体性,承认别人的个性,发展自己的个性,承认别人的自由,争取自己的自由,是学生人文素质提高的根本标志。
一言以蔽之,学生是学习中的主体,成长中的主体,发展中的主体;教师是“教”的主体,必须走在学生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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