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大电影初期的监管缺失导致产业问题丛生,国家有关部门对此没有相应的处理方案的本质原因在于无法可依、无规则可循,尽管现在已经出台了数条关于网生内容的管理条例,但是依然没有具体的奖惩措施,这就又出现了顶层设计把关制度的缺失。一个产业的发展离不开国家的支持和监管,所以对于新兴产业政府应双管齐下、恩威并施。
(一)拓展扶持方式
虽然当前网络大电影已有一些相关的奖项,但大多来自民营企业,市场认可度不高,荣誉感不强。政府有关部门可以依照传统电影的模式设立官方的网络大电影“金鸡奖”“百花奖”,一方面是为了鼓励优秀的网络大电影,树立行业标杆,以此来引领行业内正确的制作思维,另一方面是对网络大电影从业人员的一种肯定,表扬他们能够踏踏实实在网络大电影行业内做出一番成绩。除此之外,还应设立专项扶持资金,对获奖的制片公司、发行公司、放映平台以及个人提供资金上的扶持,使之为下一部影片做准备。如此一来,网络大电影即为官方认可的电影新形态,不但能够吸纳更多的专业人才,还能对行业内的从业人员产生极大的鼓舞,开启产业良性发展的新篇章。
(二)完善惩戒措施
按照监管的一般顺序,官方的监管主要是以监管平台为主,为了能够让放映平台提高把关意识,政府应该有相应的惩戒措施来以示警醒。放映平台因“避风港原则”而有恃无恐,所以第一步就是要拿掉这把“尚方宝剑”,让放映平台重新认识自身问题。首先,有关部门可不定期抽查放映平台的承载产品,若有不合格产品上架,除勒令产品即时下架以外,还要对平台方、制片方、发行方以咎问责,并处以相应的罚金;其次,若某制片方、发行方有3部抽检不合格的产品,应停业整改,在停业整改期间不得进行新项目的制作。
正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新兴的网络大电影产业犹如一个孩童,成长需要监护和帮助,有关部门应充当起产业“监护人”,为网络大电影产业制订一套成长方案帮助其健康且快速地成长,在不久的将来,网络大电影很有可能会成为中国电影产业不可或缺的一分子。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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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尼克·斯尔尼塞克:《平台资本主义》.程水英译.广东人民出版社2018年版,第50页.
[2]梁超、保罗·兰利:《平台资本主义:数字经济流通的中介化和资本化》.《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11期.
[3]阿尔文·托夫勒在《第三次浪潮》中提出“产消者”概念,认为产消者是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合成,预测未来生产者和消费者会呈现融合的趋势。
[4]“避风港原则”:在发生著作权侵权案件时,当ISP(网络服务提供商)只提供空间服务、并不制作网页内容时,如果ISP被告知侵权,则有删除的义务,否则就被视为侵权。如果侵权内容既不在ISP的服务器上存储,又没有被告知哪些内容应该删除,则ISP不承担侵权责任。后来避风港原则也被应用在搜索引擎、网络存储、在线图书馆等方面。
[5]解志勇、修青华:《互联网治理视域中的平台责任研究》.《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7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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