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海龙认为,微电影的定义应为利用数字技术制作、在新媒体及电视上传播的低成本、短周期、微时长的电影短片,它具备独特创意、鲜明角色性格和完整故事情节以及电影级或准电影级的制作水准。它的“微”体现在:“微时长”——完整版时长一般在5~10分钟,有一些会达到30~50分钟;“微制作周期”——数天或数周;“微规模成本”——从每部数千元到数十万元,一些品牌拍摄的明星参演的微电影投资可能达到数百万元。[15]号称“中国史上第一部微电影”的《一触即发》所呈现的就是著名影星吴彦祖为凯迪拉克的一款轿车所作的代言广告。最初的微电影是将广告赋予了叙事性,开始通过讲故事的方式引领观众接受自己的商品,因为影像所带来的视觉说服是其他宣传方式无法比拟的,再加上其绚丽的场景、动人的故事,此类广告更深入人心,也更能使广告商获得成功。2010年,筷子兄弟制作的青春怀旧微电影《老男孩》从优酷组织的“11度青春系列电影”中脱颖而出,这让微电影不再是故事版广告的代名词,而是一种时长较短的电影。
从业界实践的角度来说,从2013年开始,有些微电影为了把故事讲得更加透彻,加长影片时长,并大胆采用院线电影的叙事方式和拍摄手法进行制作。爱奇艺平台开始尝试将较为优质的“长片微电影”放入付费栏目,并获得了较好的回馈。起初这种方式仅仅是爱奇艺平台的一种新型内容付费规则的试验性尝试,而网络大电影可以说是试验后的产物,这种观点初期也被业界普遍认可。网络大电影与微电影的对比如表1-1所示。
表1-1 网络大电影与微电影的对比
从表1-1中可以看出,网络大电影和微电影在影片时长、制作周期、资金投入等方面都存在着一定的交集。这两种电影从表面上看十分相似,无法准确地分辨其异同,但是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3个方面来逐一区分。(www.xing528.com)
首先,影片时长方面。微电影自2010年出现以来,为了与传统电影加以区分,普遍以“微”字命名。这不仅体现了微电影的小制作、内容体量少等特点,更突出的是微电影的播放时长较短。一般情况而言,微电影的播放时长在30分钟以内,时长50分钟左右的微电影属于个别现象,这与我们所熟知的电影短片的时长极为类似。所以,有些学者认为微电影是在互联网快速发展以及数字影像技术日益成熟的共同催使下所出现的原创网络电影短片。[16]而网络大电影自出现之日起,其内容体量不低于60分钟。按照法国戛纳电影节的规定,时长58分钟及以上的影片被定义为长片,因此网络大电影应该属于长片。影片时长的增加所影响到的不仅仅是内容的增加,还有整部影片的完整性、逻辑性、镜头语言的说服力等;除了制片与后期制作的难度不在一个限制级以外,同样的题材所投入的资金和所需要的制片器材、人员配备也是完全不一样的。影视制作类专业学生的毕业作品几乎都是完成一部短片,因为在他们现有的资源和能力范围下无法按照专业要求或者说是市场要求去完成一部长片作品。
其次,盈利模式方面。大多数微电影的投资方均为广告商,他们利用当下受众群体的接受特点,对目标群体进行精准的视频广告投放。传统的广告已被年轻的网络新生代所摈弃,利用微电影的故事性使广告在受众中广为传播的效果是十分明显的。因此微电影的主要盈利来源是广告商的投资,虽然也有个人、网站、政府、公益事业等多方面资方,但是微电影的营利方式到目前来说还没有形成一个固定的规模,盈利的额度也不大。网络大电影则是以分账票房的模式在各大互联网平台进行营收。一部网络大电影完成制作并投放到互联网平台之时,制片方会与互联网平台企业签署受益时长合同,一般情况下为30~90天,内容优质的网络大电影可一片一议。[17]利用网站的点击量作为营收标准,在有效的网络上映时间内,制片方会与平台按照平台发布的规则进行分账;各大互联网平台都根据自身的运作结构制订出了相应的分账规则,这使得网络大电影在选择平台投放时,可以根据影片本身的特质选择最契合的平台进行投放,实现获益最大化。
最后,影片类型方面。微电影早期受广告商的影响较为严重,在影片类型的呈现方面也比较有局限性,大多围绕在青春梦想(如《老男孩》)、亲情友情(如《父亲》)、家庭伦理(如《特殊交易》)等几种主题,所涉及的范围较窄,拍摄手法也较为单一,故事的叙事模式也没有太多的变化。微电影通常只能利用有限的时间将一个叙事点所引发的故事讲述清楚,大多数情况下所使用的叙事方法也是线性结构叙事法。目前网络大电影的影片类型十分丰富,单从爱奇艺平台的网络大电影频道来看,影片类型已经达到了十几种,分类十分细致,所使用的叙事结构和拍摄手法也多种多样。
网络大电影发展到今天,早已不再是加长版的微电影,虽说两者之间还存在着一定的交集,但从商业化、类型化、内容化等角度而言,它们之间都已经出现了质的变化。网络大电影虽然是微电影的试验结果,但是经过几年的市场检验和进化,网络大电影已经与微电影逐渐剥离开来,重叠逐渐减少。如果当前再使用“微电影加长版”这一理念去诠释网络大电影,将在一定程度上忽视网络大电影的独特性,对网络大电影作为电影产业新形态的发展将产生较为不利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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