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是单位制时期(20世纪50―90年代末)还是后单位制时期(1990年代末以后),居委会都是政府对基层社会实施管理的重要组织。特别是1990年代居委会干部工资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了居委会与政府的联系。之前,居委会工作人员多是新村退休工人或家庭妇女,除主任领取少量的补贴外,其他人员属于义务工作,没有工资。单位制转向社区制以来,政府要求居委会工作职业化,街道办事处向社会公开招聘主任、副主任等重要岗位,新村居民中的下岗工人也开始加入居委会工作。[23]他们不再是义务工作,而是领取政府工资的“干部”。虽然近年来附近一些商品房小区出现了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与居委会分享社区管理权,但是在曹杨一村,由于产权不清、业主不明(绝大多数居民没有向单位购买房屋使用权),无法组织业主委员会,居委会仍然是新村居民与地方政府之间唯一的联络渠道。
在新村改造的事情上,居委会对居民的诉求表示理解甚至是支持。因为居委会干部自己也住在一村(街道对居委会干部有属地化的要求),他们也希望新村改造能早日落实。几乎每天都有居民到居委会打听关于动迁的最新消息,居委会主任也多次代表居民向街道和区领导反映曹杨一村的住房困难,希望得到政府的重视。但在得到上级部门明确答复之前,他们无法对居民做出任何承诺。不仅如此,居委会必须纾解住房困难户的怨气,尽量劝说他们少去街道和区政府反映问题;对那些不顾政府禁令,违章搭建的居民也要进行说服教育工作。居委会干部理解居民的困难是真实存在的,对改造的诉求也是迫切的,但他们毫无办法,这种左右为难的状态在居委会干部身上体现很明显。(www.xing528.com)
上次电视台请我去谈谈曹杨新村,我本来想利用这个机会在电视上好好反映一下困难的,可是同去的领导建议我还是多说好的方面。节目播出来以后,很多居民来骂我。2008年给我们新村挂牌(上海市优秀历史建筑)的时候,刚挂上去,就有人来我们这里吵。又不是我们要挂的,我们也没办法啊。结果不到一个星期,牌子就被人偷了。唉,我们做居委会干部的也觉得对不起居民,但是新村改造我们也没有决定权啊。以前我还经常去居民家走走,了解一下情况,现在我都不敢下去了。我知道,我一去他们肯定要问房子的事情,我又答不上来,还是不见他们的好。(CY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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