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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村外地居民的居住权属问题及排斥情况

时间:2023-07-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是新村里本地和外来居民最普遍的居住流动方式。新村外地居民对房屋权属的问题表现比较冷漠,一方面是价格原因,但更重要的是,“不成套住宅使用权的出售只面向上海籍城市居民”的政策将他们排斥在住房权属之外。

新村外地居民的居住权属问题及排斥情况

根据居委会统计,截至2010年6月,曹杨一村中搬出并将房屋出租的居民有511户;有房屋改造行为(占用天井、院落或搭建阁楼等)的有大约700户;购买了房屋使用权的居民大约有200户。这显示出居住流动的三种方式在曹杨一村都有不同程度的存在。

(1)搬迁。是新村里本地和外来居民最普遍的居住流动方式。截至2010年6月,曹杨一村1 918户新村家庭中发生搬迁行为的接近50%(包括全家搬出和部分家庭成员搬出),其中绝大部分迁出家庭的首选地还是在曹杨附近的社区—空间上的临近便于分居的家庭成员之间相互提供帮助和照顾。考虑到孩子读书和将来动迁的可能,流出居民一般会把户口留在新村,形成所谓“户在人不在”的状况,他们无论在空间关系、户籍还是家庭网络方面都与原新村保持着紧密的联系。

90年代以后我下岗了,但爱人单位效益不错,给他在闵行分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本来打算给儿子做婚房,但他嫌太远不方便,2003年我们就把那边房子卖掉,贴点钱在这里马路对面一个小区给儿子买了房子。现在我们自己还是住这里,儿子媳妇就住在对面,平时大家可以相互照顾一下。(CY030)

外来居民的搬迁往往与自身的工作状态有关,尤其是从事个体经营或新型行业的年轻打工者受外部的环境影响很大,工作的不稳定和房东租房计划的变更都会导致他们流动。与本地居民相比,缺乏家庭支持的外地人也没有照顾家人的负担,因此他们的流动频率一般比较高,流动范围也比较大。

我来上海六年了,开始在闵行一条街做,生意还可以,后来因为道路拓宽,我们就被赶走了。我父亲骑着自行车在上海一个区一个区的转,开始在杨浦区,生意不好,又搬到火车站附近,还是不行,两年前才来到这里。这儿人多热闹,房租也相对便宜,生意还可以。(CY066)

(2)住宅空间的改造。经过六十多年的发展,几乎所有的工人家庭都对狭小房屋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改造:底楼居民往往占用院落和天井辟为浴室甚至房间(图6-1),顶楼居民会突破屋顶、搭建阁楼(图6-2),中间层居民则尽量抢占走道和储藏室等公共空间(图6-3),个别困难的家庭甚至会在不大的房间内再分隔出更小的房间。这些改造一般都是为了满足多代同居生活而采取的非常手段,多属于违章搭建。

图6-1 被占用的院落与天井

来源:杨辰,摄于2009年

图6-2 顶层的阁楼

来源:杨辰,摄于2009年

图6-3 被侵占的走道

来源:杨辰,摄于2009年

80年代初的时候,新村里有个老阿姨跟两个儿子同住一套一室半,小儿子从江西插队回来先结的婚,跟媳妇住大房间。妈妈跟大儿子住小房间。等到大儿子结婚,大媳妇不愿意跟婆婆住一间房,就把大房间一分二,两个儿子一家一半,婆婆住小房间。但是后来有了孩子,实在住不下。才把屋顶升上去搭了阁楼。当时街道是不允许的,但是我们居委会看他们确实太困难了,也就没管。(CY069)

外地居民的家庭规模一般没有本地居民那么大,对房屋改造的要求也不那么迫切。而且,房子不属于他们,他们既没有房屋改造的权利,也不愿意在这方面花钱。虽然在新村居住超过5年的外地人很多,但是由于工作和居住状态不稳定,他们从来都只把这里当成一个临时住所,连简单的装修改造也不愿意投资。(www.xing528.com)

我在这里是照顾我女儿一家生活的。他们在外面打工不容易,工作也不稳定,我跟着他们5年当中搬了7次家,房子的事情一直很麻烦。你看我这墙皮都脱落了,家具也很简单,大的几样都是女儿从公司搬来的,凑合用用,我也不想买新家具。虽然住了5年多了,但我总觉得等外孙长大点我就回去了,所以装修的事我从来没想过。(CY004)

(3)房屋权属的改变。房屋权属的改变主要是指,居民通过购买产权改变租赁身份。房改以前,虽然绝大部分的工人家庭在新村都有超过几十年的居住史,但从住房权属上讲,他们跟外来居民一样,也是租房身份。当1990年代末曹杨一村的住房使用权政策开始出现松动的时候,马上有居民意识到,这将是一个改善居住条件的机会(图6-4)。

我很早就盘算房子的问题了,因为我儿子有残疾,没房子将来肯定讨不到老婆的。1996年我下岗,2003年我爱人下岗,但是我们从1992年就开始做股票和保险,攒了一点钱。2002年隔壁两家老邻居正好都要搬走,我们当时虽然钱不够,还是向几个亲戚朋友借了钱,最终以15万元拿下隔壁两间。这样我们自己住得舒服,将来儿子的婚房也解决了。(CY001)

图6-4 新村住户住房变迁

来源:邓欣和、诸欣亦绘制

1998年开始的房改也同时是国有企业职工大面积下岗的时期。当时的使用权出售价格(一室或一室半为5万~8万元)对于受下岗冲击的工人家庭来说仍是一笔不小数目。尽管后来有些工人找到了再就业的机会,但房价的上涨速度远远超过他们收入的增加。[14]房价的快速上涨让不少居民后悔错过了买房的最佳时机:

要知道房价涨这么快,当时就是借钱也要买啊!那时没买,以后就更不可能买了。(CY034)

当然也有居民对购房行为持怀疑态度,对公房私购的发生表示了自己的不理解。

我也搞不懂,为什么以前的房子都是单位分的,现在倒要买了?单位的房子怎么可以卖给私人呢?(CY014)

也有居民表示不愿买房。

就是有钱也不会买这里的房子,因为太小、条件太差了。(CY007)

买不买都一样,不买照样可以出租、过户,价格一样的。我住在这里房子就是我的,几十年的居住事实总不可能不承认吧?顶多是动迁的时候少补偿一点。他那个产权还只是70年的,我这里可以一直住下去。(CY005)

转型期的中国住房制度在城市社区内部形成极其复杂的房屋权属关系,这些关系也深刻地影响着居民的居住行为。

新村外地居民对房屋权属的问题表现比较冷漠,一方面是价格原因,但更重要的是,“不成套住宅使用权的出售只面向上海籍城市居民”的政策将他们排斥在住房权属之外。也就是说,购买使用权之前他们必须先在户籍上成为上海人—这对于外地居民来说是比购买房屋更加困难的事情。

我在新村也住了十几年了,别看这房子挺旧的,都涨到50万~60万元了,还不能卖给我们这些外地人呢!说实话,我要是真有这些钱,肯定搬到别的地方去了。(CY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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