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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与改革:1979-1995年的中国变迁

时间:2023-07-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从1980―1995年,累计新建住宅8354万平方米,为1949年后上海三十年住宅建设总量的416%。图1-13上海工人新村建设在46年的新村建设过程中,上海的城市政策充满了矛盾和反复。表1-7上海住宅建设投资和人均居住面积来源:《上海住宅建设志》编纂委员会,1998:332-333;《上海房地产志》编纂委员会,1999:100

恢复与改革:1979-1995年的中国变迁

文革”结束后,中央政府对30年的社会主义建设进行了总结与反思,从政治、经济、社会多方面对国家战略进行调整。在农村地区,激进的集体化运动—“人民公社”被“联产承包责任制”取代,以重新调动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在城市地区,新一代的领导者意识到“先生产后生活”的片面观念对居民长期低标准的生活状态负有责任,从长远看,也对城市生产造成了负面影响。1970年代末开始,中央在国家层面进行了一系列的财政制度改革,允许上海保留更多的财政收入来发展地方经济、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和住房建设。[45]在地方层面,上海企业也开始尝试制度改革,以恢复企业的生产力和积极性。[46]在分权取向的改革中,国民收入分配开始向居民倾斜,企业是转移支付的主要环节,企业成为居民福利的主要来源,[47]上海工人的年平均工资从1980年的873元/年上涨到1994年的7401元/年。[48]

住宅建设方面,长期的住房短缺引起了居民的不满,特别是1970年代末知青返城更加剧了城市住房的拥挤程度,甚至引发大量的家庭矛盾。1980年代以来,上海市政府从三个方面着手加快住房建设:对市区边缘的原有工人新村进行扩建、在卫星城和郊县城镇辟建新的住宅新村、在市区棚户简屋较为集中的23片地段进行改造。从1980―1995年,累计新建住宅8354万平方米,为1949年后上海三十年住宅建设总量的416%(图1-13)。人均居住面积也从1950年的3.3平方米增加到1995年的8平方米。[49]

值得注意的是,恢复住房建设的同时,工人新村占总建设量的比重却下降了。[50]这是因为,财政权力的下放使得企事业单位成为这一时期住房建设的投资主体。[51]除了工人新村,政府鼓励各单位为自己的职工建造住房:干部新村、教师新村、旧区改造的安置新村开始大量出现。虽然这些新建住房也属于公房性质,且大多以新村命名,但本质上已不属于本书所讨论的“工人新村”范畴

图1-13 上海工人新村建设(1949―1995年)(www.xing528.com)

在46年(1949―1995年)的新村建设过程中,上海的城市政策充满了矛盾和反复。“内地优于沿海”“消除地区发展不平衡”的国家工业化政策长期限制了对上海的财政投入,加之地方政府推行的“重生产轻生活”、以牺牲居民需求来追求快速工业化的经济政策,使得除1952―1954年和1957―1958年两次短暂的建设高潮之外,住宅等非生产领域投资在前30年间一直维持在一个较低的水平—新村建设呈现了明显的“非连续性”特征。可以说,尽管政府做出了巨大的努力,但上海城市住房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性地解决,住房建设速度远远跟不上城市人口的增加速度,人均居住水平甚至有所下降(1957年的人均居住面积只有3.1平方米,直到1965年才恢复到1949年以前的水平,见表1-7),1965年时仍有100多万人的职工生活在棚户区的茅草屋里。在城市建设受到严重限制的情况下,新村建设没能彻底改善大多数工人的住房条件。“文革”以后,上海城市住房的建设虽然逐渐恢复,但工人新村已不再是新建住房的主体。随着1990年代末的国企改革、单位解体以及住房商品化改革的启动,工人新村逐渐退出了城市新建住房市场。

表1-7 上海住宅建设投资和人均居住面积(1950―1995年)

来源:《上海住宅建设志》编纂委员会,1998:332-333;《上海房地产志》编纂委员会,1999: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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