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以前,绝大部分的产业工人是租房住的,[17]住房条件主要取决于收入水平。不同行业工人的收入差距相当明显,新型行业(如邮政、电报)和技术行业(如机器、造船厂)工人工资大约是传统行业(如纺织和面粉厂)工人工资的2~3倍。[18]新型行业的工人家庭可以买香烟、下馆子,甚至雇保姆,而纺织厂工人的收入只能勉强度日。[19]即便在同一个工厂,不同职位的收入也有较大差别:工头和工程师的收入往往是普通工人的7~9倍,高级管理人员的收入可以达到普通工人收入的10~20倍。[20]
表1-3 上海工人籍贯的行业分布(1930年代)
来源:据Roux,1993;《上海工运志》编纂委员会,1997:92-93;《上海烟草志》编纂委员会,1998等整理
针对不同的收入水平,上海的工人住房也出现了不同的类型(表1-4)。条件好的工人会选择市区私房,这些私房每间月租2~4元,相当于一个普通工人月工资的10%~25%。条件一般的工人需要与别人合租,一间房被分成多个小间,甚至在房内搭建阁楼分租是当时常见的现象。[21]这些私房虽有简易的卫生设备,但居住拥挤、采光通风的问题普遍存在。条件再差一些的工人则选择在工厂附近的荒地或坟场、苏州河或其他河沟旁自己搭建棚户 (图1-1),最困难的工人家庭直接住在水上船屋。这些棚户居民大多是码头搬运工、棉纺厂工人和苦力。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后,周边破产农民和流离失所的难民大量涌入上海,棚户区成为低收入工人的主要聚居区。[22]
表1-4 上海工人的住房情况(1949年)
来源:《上海住宅建设志》编纂委员会,1998:117-140
上海也有少数企业(以纱厂为多)在厂区内或附近为工人建造住房(图1-2和图1-3)。这些工房大都坐落在沪西和杨树浦,工房区内设有理发室、浴室、洗衣处等。条件较好的工房每户内有独用的水电设备,差的则几十家合用一个水龙头。每座工房住三四家不等,房租较民间出租的房屋为低廉。管理相对严格,一般只准本厂工人住宿,除星期日外,工人出外一律要请假。
除了上述三种工人住房,城市内还有一些私人开设的、专为独身工人准备的小型旅馆、寄宿所。每个铺位月租为0.3~0.7元不等。每间屋住七八人至二十余人,室中架床叠铺,拥挤不堪。住客除工厂工人外,还有人力车夫、脚夫、码头工人等。此外,国民党政府也在1935年整顿市容运动中象征性地建造了4个平民村[23],安置了1500余户工人家庭(图1-4和图1-5)。[24]
图1-1 肇嘉浜边的棚户
来源:中国人民对外文化协会上海市分会,1957(www.xing528.com)
图1-2 杨树浦路裕丰工房(1930年代)
来源:《上海住宅建设志》编纂委员会,1998:122
图1-3 愚园路渔光村工房(1936年)
来源:上海图书馆历史文献中心
图1-4 中山路平民村
来源:上海图书馆历史文献中心
图1-5 上海市新建平民村内景
来源:上海图书馆历史文献中心
总的来说,1949年以前绝大多数的上海工人选择在工厂附近租住私房或自己搭建棚户,拥挤和基本生活设施缺乏是工人住房的常态。虽然企业主和国民党政府尝试建造一些工人宿舍或带有福利性质的平民村,但数量极其有限,未能对改善上海工人的居住条件起到实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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