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批文书中,有一册佚名无题抄本,从内容上看,应属于民间文书中的“金银袋簿”。所谓金银袋,与汪启淑差相同时的歙县人吴梅颠,在其所撰的《徽城竹枝词》中这样描述:
墓祭三回重本源,清明冬至及中元。
寒衣烧献金银袋,但只清明许乞墦。
上揭的“墦”即坟墓,“乞墦”可能是指墓祭。这首竹枝词描述的是徽州人在清明、冬至及中元祭祀时,都需要焚烧金银袋以祭奠祖先。根据近年来劳格文教授与我在徽州的调查,在当地人的讲述中,金银袋是用纸糊成、类似信封式的袋子(约长35厘米,宽25厘米),内装金银锡箔、冥钞,袋上以毛笔正面写上祖先名讳,背面则写着“×年×月×日……封”的字样。在歙县,每家每户都备有一册“太公簿”,俗称“金银袋簿”(有的也称为“水源木本”),用以记载本户历代祖先的名字,以便于在书写“金银袋”时加以参照。而在绵潭汪启淑后人家中找到的这册金银袋簿,其上就有汪启淑的明确记载:
皇清诰封奉直大夫工部都水司 府君汪公
朝议大夫户部山东司 显先高祖讱葊(www.xing528.com)
中宪大夫兵部职方司 孺人方氏
郎中加三级
其下的署名是他的“玄孙男存育、存位,来孙男立功、立森仝百拜”。另外,金银袋簿还记录:汪启淑“字慎仪,号秀峰,又号讱葊”[13],“墓小溪”(墓地位于歙县小溪,小溪在绵潭的东北、棉溪口之西北)。他的生卒年是“雍正戊申年七月初二日子时,嘉庆戊午三年九月三十日”。可见,汪启淑应生于雍正六年(1728)七月初二[14],卒于嘉庆三年(1798年)九月三十,享年七十一岁。光绪《娄县续志》卷20写作“年七十二卒”,显然是根据民间的算法。
图2 歙县绵潭汪氏“金银袋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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