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喇家遗址灾难事件的季节影响

喇家遗址灾难事件的季节影响

时间:2023-07-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亦即导致灾难现象发生的具体时间至少可以用季节来表示。有关喇家史前灾难遗迹的形成季节,根据已报道资料似乎也可展开一些初步的分析和讨论。仅依居室中央地面灶址和室外的“临时”灶址的存在来看,当时的炊事活动似乎没有固定不变的场所。而且,这种现象并不仅仅存在于喇家聚落遗址中,龙山时代许多聚落遗址的建筑遗迹中皆有类似发现。类似喇家聚落F3拥有室内和室外灶址的现象,至迟在仰韶文化早期即已出现。

喇家遗址灾难事件的季节影响

考古资料,尤其是史前考古资料及其测年结果,往往很难将其年代具体到年月日之程度。然而,在突发性事件所造成的灾难遗迹中,则可能蕴含着各种生产、生活方面的重要信息。即便是农业民族,似乎也不能完全排除他们在日常生产、生活中所拥有的季节性特征。亦即导致灾难现象发生的具体时间至少可以用季节来表示。有关喇家史前灾难遗迹的形成季节,根据已报道资料似乎也可展开一些初步的分析和讨论。

F3和F4这两座灾难遗迹所保存的日常生活痕迹及其特点,似乎隐含着较为显著的季节性因素,其中最主要的证据就在于炊事、取暖与灶的使用方面。除前述诸窑洞居室中央的地面灶址之外,这些建筑中往往还有一种壁式烤炉以及室外的“临时”灶址。壁式烤炉的出现,至少说明灶的功能在齐家文化时期已经有所分化,炊事活动渐趋复杂。唯壁式烤炉的详细情况尚未报道,暂且不论。仅依居室中央地面灶址和室外的“临时”灶址的存在来看,当时的炊事活动似乎没有固定不变的场所。而且,这种现象并不仅仅存在于喇家聚落遗址中,龙山时代许多聚落遗址的建筑遗迹中皆有类似发现。那么,这种现象所揭示的炊事活动特点如何,季节性特征又是如何表现的呢?

从目前的发现来看,炊事场所与居室的分离至少可追溯到新石器时代晚期。如甘肃秦安大地湾遗址仰韶文化晚期的大型房屋F901,后室的情况不甚清楚,但东西侧室均不见灶址,仅在主室(前堂)中央部分有一大型灶台(图六:1)。灶台系由33~43厘米厚的红褐色硬土围砌成圆形泥圈,南侧灶壁尚高出居住面50厘米;灶底暴露出3层,每层灶底之上都有白色草木灰[132](图六:2)。灶台所在主室明显不是专用厨房,这种现象一般只发生在极少数大型组合房屋建筑之中。可以说在整个新石器时代乃至商周时期,专门用于炊事活动的固定厨房始终没有普遍出现。显然,史前时期的房屋建筑主要是用来居住的,那么,这种居室灶址是否常年都在使用呢?答案应该是否定的。原因不外乎房屋建筑通常需要具备遮风挡雨的功能,窑洞式建筑则更具封闭性特点,而史前居室灶址的最大缺陷就在于不具通风排烟设施。一旦没有取暖的必要,通常就会将炊事活动移至居室之外。尤其在炎热高温的夏季,人们更不便在居室之内进行炊事活动。这种认识并非无端的猜测,居住性房屋建筑的室内和室外灶址就是直接的证据之一。类似喇家聚落F3拥有室内和室外灶址的现象,至迟在仰韶文化早期即已出现。如在半坡[133]、姜寨[134]等大面积发掘的聚落遗址中,不仅各房屋建筑分别拥有室内灶址,居住区范围内还屡屡发现有一些零星灶址。这些灶址周围并无柱洞等房屋建筑存在的任何痕迹,也不便确认与周围房屋建筑的从属关系,但属室外灶址的可能性很大。这种室外灶址的普遍存在,当可说明居室灶址并非常年都在使用。

图六 大地湾F901平面及灶台平、剖面图

不仅如此,这种炊事活动还可从部分炊具的移动性特征及居室灶址的自身特点中得到进一步证实。在炊具方面,仰韶文化中晚期常见配套使用的陶釜和陶灶[135](图七:1、2),其中陶灶本身就具有便于移动的特点,且因有底和足而不留烧火痕迹于地面。仰韶文化晚期至龙山时代早期又出现了连体的釜灶(图七:3~6),仍具移动性特点,唯龙山时代早期筒形灶体下部无底而可留烧火痕迹于地面[136]。这些炊具形式虽不见或少见于甘青地区,但我们也无法排除人们可能通过其他方式实现炊事地点的转移的需求,何况这些炊具在渭水流域龙山时代晚期遗存中已趋消失。在居室灶址方面,龙山时代以前多是在居室中央挖一浅坑,形成所谓灶坑。及至龙山时代,居室灶址则已发生了显著变化,虽仍有部分略呈浅坑状,但也常见与居住面平齐甚或高于居住面者[137]。而且,灶址烧土面普遍较为规整,多呈圆形或圆角方形。而灶址底面部分的变化可能也隐含着灶的形式和使用特点之变化。灶址烧土面规整而不散漫,说明应有灶壁隔挡,亦即灶址烧土面以上可能存在灶台。即便大地湾仰韶晚期F901主室的灶台尚属特例,那也不能无视龙山时代诸多线索的存在。且不说园子沟、老虎山、西白玉等老虎山文化遗址一些窑洞式房址堆积中夹杂的红烧土块,在老虎山遗址F65的圆角方形灶址上还发现几块石板被埋在10厘米厚的红烧土中,F66居室地面上还有若干石块大致堆成直径约1米的圆形,中间填有红烧土;园子沟遗址F1003圆角方形火塘内也堆积有厚约15厘米的红烧土[138]等。这些居室灶址底面范围以上的红烧土,很可能就是毁弃案板出土的泥土制灶台遗存。而且,圆子沟遗址F2015、F3021居室灶址的烧土面结构,似可进一步说明居室灶台当具临时性而非移动性。据称,灶址曾以草拌泥多次或层层“修补”,但令人费解的是,灶址底部的烧土面何需多次修补?看来,据以判断为“修补”的痕迹,也可能是在反复修建临时性泥土灶台的过程中形成的。

图七 史前时期陶质灶具

后车所鉴,乃前车之辙,夏商时期的相关发现无疑也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在东下冯遗址二里头文化窑洞式建筑中,居室灶址多已移至门内一侧,既有飘形灶坑,也有烧土地面。额形灶坑底部如F595、F565多有3~4个圆形土柱(图八),而有些烧土地面上如F586、F564则存置一些石块(图九),两者的功能当无二致。其中最为明显的变化莫过于灶址的结构,无论是灶坑还是烧土地面,在距灶址底部高约20~50厘米的墙壁上常有烟道通往室外。封闭式灶台存在的证据虽不曾得到确认,但若无封闭式灶台,则烟道就很难发挥抽气排烟的作用[139]。亦即东下冯遗址二里头文化房址中的灶址,不应只附有烟道,还应存在相对封闭的临时性灶台。更能说明问题的是,在山东章丘董东村遗址商代晚期房址F1中,明确发现有泥土制炊事灶台。灶台位置与前者基本相同,在居室门内一侧,保存相当完好[140]。灶台是在修建房屋的过程中利用原生地面挖建、修整而成的,平面呈椭圆形,由火门、火塘和烟道等部分构成,火塘之上留有圆孔并置1件陶鬲(图一〇,图一一)。尽管其时代相对较晚,但也进一步验证了泥土制封闭式灶台存在的客观事实。龙山时代诸多房址中之所以仅有灶面而无灶台,可能就是季节性需求以及灶台即造即用、不用则弃的建造和使用特点的具体表现。(www.xing528.com)

图八 东下冯第三期窑洞式建筑F595平、剖面图

图九 东下冯第三期窑洞式建筑F586平、剖面图

图一 〇董东村商代晚期F1平、剖面图

图一一 董东村商代晚期F1灶台平、剖面图

在此基础上,我们可进一步考察喇家史前灾难遗迹中灶址的特点与使用情况。据报道,F3居室中央的坑形灶址内尚存红烧土面及草木灰烬,但无石块等支垫物;室外场地简易灶址的红烧土面上除支垫柴草的石块外,也发现有草木灰烬。F4居室中央灶面上因有人骨而未全部清理,但从已清理的部分来看,既没有发现支垫物与草木灰烬,也不可能有灶台或炊具存在。退而言之,无论喇家遗址齐家文化居民是否使用灶台,F4居室灶址当时都处于暂停使用阶段。F3和F4无疑应是同一突发性事件导致的灾难遗迹,前者居室灶址尚在使用,而后者居室灶址却不曾使用,似乎难以解释。然而,我们不能忽视的事实是,尽管F3居室内外的灶址同时都在使用,但居室灶址上除了灰烬别无他物,似乎不是炊事活动的主要场所。而室外场地简易灶址则有所不同,其上还存在着石块支垫物,再结合F4居室灶址不曾使用的事实,当可说明室外灶址才是灾难发生前炊事活动的主要地点。进而说明居室灶址既无明显的取暖意义,同时又因某种需要可偶尔生火。居室灶址的这一使用特点似乎不大符合冬夏两季的需求,唯有春秋两季较为适合。这样,我们便可将导致灾难遗迹形成的突发性事件初步确定在春秋两季。联系到地震之后的山洪黄河洪水,则灾难最有可能发生于多雨的秋季。

此外,喇家遗址灾难死亡者的年龄结构和性别比例似乎也有助于认识灾难发生的季节问题。据鉴定,灾难死亡者多为女性和未成年者,其年龄结构和性别比例不应是当时人群实际情况的反映[141]。尽管F7和F10的人骨仍有待鉴定,但F10也仅发现了2具人骨,情况可能类似于F3,当非正常的家庭成员组合。而且,这些灾难遗迹,尤其是F4成员的大量死亡现象,说明灾难很可能发生于夜间。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一定数量的成年男性昼夜离家在外呢?是商贸、战争,还是某种特殊的生产活动?而喇家聚落及其灾难遗迹中没有发现任何专门化手工业生产或者处于战争状态的蛛丝马迹(防御设施绝非战争状态的直接证据)。因而,源于商贸与战争的可能性几乎不存在,只有特殊的生产活动似乎才是成年男子成批离家在外的原因。而秋季恰是各种野生动物度过繁育期后身体最为肥壮的季节,非常适于狩猎活动,从而造成成年男子集体外出并长达数日之久。相反,春季却是粟作农业的耕种季节。在农业成为决定性的经济部门以来,农业生产便不大可能完全由女性承担。一年之计在于春,成年男子似乎不会在春季成批外出不归。就是说秋季的狩猎活动(也不排除游牧活动)可能就是造成灾难死亡者年龄结构和性别比例失衡的原因,似乎也可一定程度地印证灾难发生的季节,尽管还需要更为确凿的直接证据。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