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发掘资料看,齐家文化的单人墓可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长方形竖穴土坑墓,另一种是圆坑墓。
1.长方形土坑墓
是齐家文化中最常见的一种墓葬形制,这种类型的墓葬,死者常为仰身直肢或侧身屈肢,随葬品的数量不多,一般为3~5件,个别墓没有随葬品,墓主人社会地位是比较底下的。秦魏家、大何庄、皇娘娘台墓地发现的比较多。
2.圆形土坑墓
是齐家文化中的个别现象,这类多是利用废弃的窖穴再埋葬死者。从发表的资料看,圆形土坑葬中的随葬品,一般少于长方形土坑墓,常见的为一两件,而更多的墓没有随葬品。
圆形墓的形制又可分为圆形、方形、椭圆形、袋形四种。死者在坑内的姿势不很固定,有的侧卧屈肢,有的仰卧屈肢,还有的作蹲坐状(图十),更多的骨架是紊乱的,而且没有固定的方向,这是十分明显的贫人墓。这种在埋葬上的差别,反映了死者生前的社会地位比长方形土坑墓中的死者还要低下。
陕西省客庄龙山文化遗址中,也有利用废窖穴葬人的情况,并发现有人骨、兽骨葬在一起的现象。死者不葬于公共墓地,特别从被砍头和被活埋的现象推测,生前极有可能是俘虏或奴隶,由于反抗或逃跑而成了宗教祭祀中的牺牲品。
图十 皇娘娘台M86和大何庄M59
我们对柳湾、皇娘娘台、秦魏家、大何庄墓地的各种墓葬形制做了一个粗略的统计,以此来看看各类型墓葬在齐家文化中所占的比例(见下表)。(https://www.xing528.com)
表一 各类型墓葬在齐家文化中所占比例表
说明:柳湾遗址中的统计数字,未做合葬、单葬之分。
通过统计比较,各类型墓葬,分别代表着死者生前的身份及社会地位,尤其是一男一女发展为一男二女的合葬墓,表明男子的地位日趋上升,妇女生前是丈夫的奴仆,死后是在丈夫的殉葬品。
目前,虽然考古界对齐家文化的时代还存在着新石器时代说、铜石并用时代说、青铜时代说、金石并用期到青铜器时代等不同说法,但是,齐家文化时期,已经产生了阶级,阶级矛盾及贫富分化的现象越来越明显。尽管成人合葬与圆坑葬所占的比例不高,但这种现象已经成了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向前发展着。
齐家文化的墓葬材料告诉我们,由于社会经济和氏族制度的发展,基于习惯的对偶同居便逐渐巩固,子女渐能确认生父,到此时更进而明确为一夫一妻制婚姻,母系大家族终于让位给父系大家族,从数以百计的墓葬来看,母系大家族的迁徙合葬墓已经绝迹,男女分别合葬的习俗也已消失,在盛行单人葬的基础上出现了夫妻合葬及一男二女合葬。这使我们清楚地看到,齐家文化已经进入了初期奴隶社会,但还遗留着较多的原始公社制的残余。从统计表中可以看出,占比例最大的还是单人墓,这应是当时社会发展不平衡的结果。夫妻埋葬习俗的演进并不是、也不可能是一种简单的直线发展过程,而且经过了若干曲折和反复。氏族社会时期夫妻埋葬习俗的演进,大致说来是同婚姻制度的演进相关联的,并且是由婚姻制度的演进直接引起的,同时,对母系氏族晚期和父系氏族早期来说,出嫁者的氏族、家庭关系是夫妻埋葬习俗的关键所在。
私有制的确立,阶级产生,氏族制度崩溃,原始公社瓦解,是原始社会内部矛盾发展的必然结果,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这种社会发展的变化,已充分地反映在齐家文化的埋葬制度上。早期的土坑墓,从单人墓发展到夫妻合葬墓,说明了父权制的确立和巩固,中晚期的木棺葬,从单人葬到夫妻合葬,最后发展为一男二女的合葬,更体现了男子在当时社会中的地位。皇娘娘台、秦魏家、柳湾、齐家坪殉葬墓的出现,无形地告诉人们,这就是阶级压迫的缩影,不管被殉者是墓主人的亲属、战俘、妻妾、奴婢,都是当时阶级对立的证明。
通过对齐家文化各种埋葬方式的排比,使我们得出这样一个认识,阶级对立的阶级压迫的原始组织形态的父系大家族,是男性奴役女性的工具。正如恩格斯所说:“在历史上出现的最初的阶级对立,是同个体婚制下的夫妻间的对抗的发展同时发生的,而最初的阶级压迫是同男性对女性的奴役同时发生的。”这种情况也说明了“母权制的被推翻,乃是女性的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失败”。西北地区的奴隶社会,正是在齐家文化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本文原载于《考古与文物》1989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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