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稳步推进大规模侵权责任保险制度的开展,应着力设置专门的部门、配置专门的人员操作与管理,担负起敦促企业进行相关风险防控的角色:对大规模侵权责任保险可实行 “高风险、高保费,低风险、低保费” 的弹性保险费率体系;引导保险公司积极学习借鉴国外成熟经验,加强相关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训;督促保险公司提升客户服务水平,通过协助企业排查、评估风险等方式,提高企业对责任保险的认可度与信任度。保监会应积极开展全国范围内的责任保险业务培训,让各级主管部门和保监部门、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的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充分队识到大规模侵权责任保险的重要性和意义,推行政府官员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行业考核问责制度,强化和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形成大规模侵权责任保险发展的内在动力;提升相关机构在大规模侵权责任保险方面的研究和政策支持能力。
从全国各地区的各责任险险种的试点情况来看,参保责任险的企业所处行业密集度过高,如雇主责任险多集中于采矿行业,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多集中于化学、电镀、船舶等行业。对保险公司而言,集中于同一行业,风险过度集中,不利于整个保险品种及行业的发展。各试点地区可在目前开展保险业务的基础上尝试向不同行业推广,以最大限度地分散风险。同时保险公司也需要加强自身的人力资源建设,因大规模侵权责任保险的投保企业会涉及各行各业,不同的行业需要不同的相关专业人士对投保企业进行风险评估、监督,完善的人力资源是保证大规模侵权责任保险向其他行业推广的内部基础和内在的动力。
[1] 朱岩,“从大规模侵权看侵权责任法的变迁”,载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9年第3期,第56页。
[2] [英] 约翰·密尔:《代议制政府》,汪瑄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59页。(www.xing528.com)
[3] 杨姝影、罗朝辉、肖翠翠:《绿色信贷与环境责任保险》,中国环境出版社2012年版,第241页。
[4] 秦宁:《中国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研究》,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91页。
[5] 秦宁:《中国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研究》,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9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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