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军标中,构型基线分为功能基线、分配基线和产品基线三条基线。它们都是在政府控制之下,只有其中的“研制构型”受承包商(这里指与政府签订合同的组织/公司)控制。三条基线在产品生命周期中都要同时维护,如图9-1a所示。
图9-1 MIL-HDBK-61A和EIA-649关于构型基线的定义
FBL—功能基线
而在民用标准中,构型基线分为需求基线、设计发放基线和产品构型基线三条基线。需求基线又称为客户基线。需求基线除了客户的顶层需求之外,还包括分配给下一层次的需求。客户包括外部客户和内部客户,外部客户指对产品有意向的买方;而内部客户就是公司管理层和有关职能部门(如市场部),他们的立场保持与客户利益一致,如图9-1b所示。(www.xing528.com)
从上述对比发现,造成两者区别的原因,可能由于MIL-HDBK-61A属于军用规范,而EIA-648属于民用规范,在军方采购武器系统时,构型基线一般由采购方(政府、军方)规定和控制,而取得政府合同的公司作为承包方,当然要完全满足采购方的要求,并在采购方的控制之下进行武器的研制。可以认为,军标中的政府、军方、采购方与EIA-649规范中的客户概念相对应。
军标MIL-HDBK-61A中还给出了一种以性能为基线的采办基线概念,如图9-2所示。
在性能为基线的采办基线中,政府只控制功能基线、政府批准的性能或详细规范定义的分配基线,以及最终的产品基线,合同商研制过程中建立的分配基线、研发基线和产品基线则由合同商控制。
在市场经济下,新产品(民用飞机)的开发由市场驱动,产品需求可以通过市场调查而获得。虽然外部客户(如航空公司)定义了需求,但新产品开发的决策权掌握在公司自己手里,不同于政府的订单,因此民用飞机的开发商承担了更大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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