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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分类与优化

时间:2023-07-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主要是指证券市场的参与者、管理者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从事证券的发行、交易、管理或者其他相关活动中,扰乱证券市场秩序,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常见的其他违规行为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指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的行为。

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分类与优化

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主要是指证券市场的参与者、管理者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从事证券的发行、交易、管理或者其他相关活动中,扰乱证券市场秩序,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证券欺诈行为

指在发行、交易、管理或者其他相关活动中发生的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欺诈客户、虚假陈述等行为。

(1)内幕交易。内幕人员和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内幕消息的其他人员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以获取利益或者减少损失为目的,泄漏内幕信息,根据内幕信息买卖证券或者向他人提信息,买卖证券的行为,都是内幕交易。其中,内幕信息指为内幕人员所知悉、尚未公开的和可能影响证券市场价格的重要消息,包括:证券发行人应作出信息披露的报告事项及其分红派息、增资扩股计划等其他重大事项:内幕人员指的是由于持有发行人的证券,或者在发行人或者与发行人有密切关系的公司中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由于其会员地位、管理地位、监督地位和职业地位,或者作为雇员、专业顾问履行职责,能够接触或者获得内幕消息的人员。

(2)操纵市场。指以获取利益或者减少损失为目的,利用资金、信息等优势或者滥用职权,影响证券市场价格,制造证券市场假象,诱导投资者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作出证券投资决定,扰乱证券市场秩序的行为。这些行为包括:通过合谋或者集中资金操纵证券市场价格;以散布谣言等手段影响证券发行、交易;为制造证券的虚假价格,与他人串通,进行不转移证券所有权的虚买虚卖;出售或者要约出售其并不持有的证券扰乱证券市场秩序;以抬高或者压低证券交易价格为目的,连续交易某种证券;利用职务之便,人为的压低或者抬高证券价格;以及其他操纵市场的行为。

(3)欺诈客户。指证券经营机构、证券登记、清算机构及证券发行人或者发行代理人等,在证券发行、交易及相关活动中,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以及其他违背客户真实意愿、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欺诈客户的行为主要系证券经营机构所为,包括:证券经营机构将自营业务与代理业务混合操作;证券经营机构违背被代理人的指令为其买卖证券;证券经营机构不按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处理证券买卖委托;证券经营机构不在规定时间内向被代理人提供证券买卖书面确认文件;证券登记、清算机构不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本机构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清算、交割、过户、登记手续;证券登记、清算机构擅自将客户委托保管的证券作为抵押;证券经营机构以多获取佣金为目的,诱导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或者在客户的账上翻炒证券;发行人或者发行代理人将证券出售给投资者时未向其提供招募说明书;证券经营机构保证客户的交易收益或者允诺赔偿客户交易投资损失;其他违背客户真实意志、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等。

(4)虚假陈述。指行为人对证券发行、交易及其相关活动的事实、性质、前景、法律等事项做出不实、严重误导或者有重大遗漏的陈述或者报道,致使投资者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做出证券投资决定的行为。这些行为包括:发行人、证券经营机构在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公司报告及其他文件中做出虚假陈述;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专业性证券服务机构为其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参与制作的其他文件中做出的虚假陈述;证券交易所证券业协会或者其他证券从业自律性组织做出对证券市场产生影响的虚假陈述;发行人、证券经营机构、专业性证券服务机构、证券业自律组织在向证券监管部门提交的各种文件、报告和说明中作出虚假陈述;在证券发行、交易及其相关活动中的其他虚假陈述等。

2.其他违规行为(www.xing528.com)

证券市场违规行为随着市场的不断发展,种类层出不穷,呈现新形式、新特点。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常见的其他违规行为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1)擅自发行证券。指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的行为。“未经批准”既包括根本未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也包括虽提出申请,但由于不符合条件或者其他原因未经批准,还包括批准后发现不符合条件,又予以撤销的,以及不按照批准的方式、范围、额度等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的行为。

(2)为股票交易违规提供融资、融券及投资交易。为股票交易违规提供融资、融券指证券经营等金融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为股票交易提供融资、融券的行为。透支交易又称信用交易,是指证券经营机关以鼓励或默许的方式,允许投资者透支购买股票或者延长交割时间,以便收取高额利息的行为。

(3)上市公司违规买卖本公司股票。指上市公司违反《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回购、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4)上市公司擅自改变募股资金用途。指上市公司根据招股说明书募集到资金后,未经法定程序,将所募集的资金改变用途,挪作它用的行为。

(5)银行资金违规入市。指银行为了追求高额利润,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为他人的股票申购、交易提供融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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