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履行管理监督的职责,证券监管机构必须采用有效的管理方式。我国目前主要采用行政管理监督、自律性管理监督、公开性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相结合的方式,把运用法律手段与运用经济手段、行政手段结合起来。
1.证券市场监管的方式
(1)行政性监督是一种最主要的管理监督方式,也是比较有力和有效的方式。在中国目前情况下,进行行政性管理监督机构的主要有:国务院证券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计委、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外汇管理局等有关部门。这种监管的主要特点在于其具有法律性、强制性和全面性,也就是它具有法律依据和保障,任何与证券市场活动有关的机构、个人及事项,都必须无条件接受监督管理。如果被监管者有违法行为,监管机构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罚或者提交法律部门制裁,当然,任何管理机构出现执法不当的情况时,被监管者也可以依法提出诉讼。行政性监管既可以监管证券发行,也可以监管内部发行;既可以监管证券的上市交易,也可以监管柜台交易;既可以监管证券发行上市公司,也可以监管所有的证券经营机构、券商和经纪机构,以及投资者的交易行为。可见,行政性监管包容了所有与证券市场活动的有关方面。
(2)自律性管理监督主要指交易所、证券经营机构及证券行业协会等建立一套自律性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都是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证券主管机构的要求,所制订的相应经营运作规程、细则等,对其内部以及证券的发行与交易,实行严格的监督管理。由此可见,交易所既是一个证券交易的经营与服务机构,也是一个监督管理机构,具有监督管理证券交易活动的职能,是一种非官方的、带有自律性质的监管。
(3)公开性监督是指每个证券发行和上市公司,必须根据公开原则,公开证券主管机构及证券交易所要求提供的文件资料;资产评估机构要对发行和上市的公司资产进行评估,并签署资产评估报告;信用评级公司要对其信用进行评级,并出具相应的等级证明;会计师事务所要对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审核,并签署财务审计报告;证券主管机构和交易所要对所有文件资料进行审核,提出最后审批意见。与此同时,上述文件和资料还要登载在指定的报刊上,公之于众。而且,每一个公开发行证券、并上市的公司,都必须接受这一监督。
(4)社会公众监督是指投资者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证券发行和上市交易以及对发行公司、证券经营机构实行的监督。公众监督的主要方式有:对发行上市的公司进行评价和监督,决定是否对公司进行投资;投资者成为公司股东后,有权参加股东大会,并投票进行表决和检查公司的账簿等记录;新闻媒介、投资团体或者机构投资者也可以进行类似的监督活动。(www.xing528.com)
2.证券市场监管的手段主要有三种
(1)法律手段。指通过制定一系列的证券法规来管理证券市场。
(2)经济手段。指通过运用利率政策、公开市场业务、税收政策、保证金比例等经济手段对证券市场进行干预。
(3)行政手段。指通过制定计划、政策等对证券市场进行行政性的干预。这种手段比较直接,但有可能违背市场规律而带来负面影响。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