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时期不同的地区及不同的民间音乐在唱奏或表演形式上均有所不同,特别是古代传统音乐的曲调、乐谱及表演形式等方面,由于历史久远,加上“口传心授”的传承方式,我们无法聆听当时实际的音乐音响效果,只能从文献或有限的工尺谱管窥其音乐形态,依此挖掘还原古代俗曲音乐的表现形态。王骥德《曲律·论曲源》有一段精彩的描述:“迨季世入我明,又变而为南曲,婉丽妩媚,一唱三叹,于是美、善兼至,极声调之致。”[12]《霓裳续谱·跋》云:“霓裳续谱为伶部靡靡之音,大雅之士见而辄鄙。然按之宫商,考其音节,恍如天簌之自鸣而自止焉。”[13]由此证明,明清流行甚广的俗乐具有强大的感染力与艺术性。明清俗曲的演唱形式多为独唱或自弹自唱,与一般的民歌相比,有固定的乐器伴奏,既有单一乐器伴奏的,也有使用小型乐队伴奏的。使用的乐器,常见的有琵琶、月琴、三弦、四胡、坠琴及一些打击乐器如板、鼓。
明代沈宠绥《度曲须知》:“唯是散种如《罗江怨》《山坡羊》等曲,彼之扎筝、浑不似诸器者,彼俗尚存一二……抑且丝扬则肉乃低应,调揭则弹音愈渺,全在子母声巧相鸣和,而江左所习《山坡羊》,声情指法,罕有及焉。虽非正音,仅名‘侉调’,然其怆怨之致,所堪舞潜蛟而泣嫠妇者,犹自当年逸响云。”[14]
清代李斗《扬州画舫录》卷十一《虹桥录下》中也详细记述了明清俗曲音乐伴奏的形式:“小唱以琵琶、弦子、月琴、檀板合动而歌,最先有《银纽丝》《四大景》……诸调。”[15]
清代二石生《十洲春雨》:“院中竟尚小曲,其所著者有软擎、淮黄、离京、凄凉、四平、四喜、杭调、满江红、劈破玉、湘江浪、剪靛花、五更月、绣荷包、九连环、武鲜花、倒扳桨、闹五更、四季相思、金银绞丝、七十二心诸调,和以丝竹,如袅风花软,押雨莺柔,颇觉曼迥荡志。”[16](www.xing528.com)
从中可看出,这些乐器以丝竹乐器为主,大都比较讲究和精致,演奏者也较自觉地注重乐器的演奏技巧,讲究伴奏与歌唱的配合与衬托。当然,对于乐器的使用情况,即使同为明清俗曲,不同历史时期使用的乐器和同一时期不同的地区之间,有同有异,也会因不同的乐种而增减乐器。比如蒲松龄《俚曲》中提到的乐器,除了明清俗曲中常用的三弦、四胡、月琴,还使用一种称之为“撒拉金”的竹板类乐器。
泉州北管传统使用的乐器达20余种,包括吹管乐器、拉弦乐器和打击乐器。在这些乐器中,与明清俗曲伴奏乐器相同的有:三弦(北三弦、中三弦)、月琴、琵琶、提弦(即京胡)及鼓、板等多种打击乐器,还有一些特色乐器,如双清、伬胡及周边其他戏曲音乐共同使用的乐器如嗳仔、品箫、壳仔弦等。传统的演唱也多为独唱或弹唱形式,由此可见两者的音乐表现形式上也有关联。
此外,明清俗曲与北管的共同之处还在于它们均有固定的演出场所并带有一定的娱乐性和经营目的。不同的是,明清俗曲以茶坊酒肆、青楼、妓馆为主,如《小郎词》所述“丢眼邀朋游妓馆,拼头结伴上湖船”,这些场所成为小曲赖以生存的温床。北管则有固定的乐社和习教馆,频繁参与民俗信仰活动,如婚丧喜庆、普度、酬神祭祖、朝拜、妆阁、罚戏,以表演换取经济利益。作为师承形式,艺人们都能自觉熟悉不同作品,追求演唱与演奏技艺的提高,以满足与取悦于欣赏人群,这也是北管至今能较完好地保存着明清俗曲的音乐形态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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