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释名》解释为:“俗,人所欲也”,《说文·人部》曰:“俗,习也。从人,俗声”,其含义非常明确,“俗”即“习俗”“风俗习惯”,即“普遍流行”之谓也。《荀子·正名篇》对俗字的界定更明确:“名无固宜,约之以命。约定俗成谓之宜,异于约则谓之不宜。名无固实,约之以命,约定俗成谓之实名。”可见,民俗包括两个内涵:一是民众的自我教化,二是为民众所传习。它是人民生活方式的沿袭,人相习,代相传,并以有规律性的活动、习惯势力、传袭力量和心理信仰约束人们的行为和意志。进而将精神的、物质的、生活的、信仰的、节日的、艺术的……大而统之地融合在一起,以节日庙会等形式保存发展。
戏曲艺术形态的发展和独立文体品格的建立,使民俗活动、民俗事项中比较庞杂的内容得以清晰归类,戏曲情感的传达使它的精神、思想(包括宗教信仰)移驻进民俗活动中,渐次上升为民俗文化的精神,成为其思想灵魂,所以戏曲演出成为民俗文化必然的和最重要的构成。无论是岁时节令、婚丧喜庆,或是日常生活、田间劳作,民间音乐戏曲无处不在。浓郁的民俗为其提供了生存的空间和载体,它们溶为一体,共同体现地域风貌、社会历史,融汇民族精神、民众性格和审美情趣。
闽台民间戏曲历来与民俗息息相关,娱神娱人的狂欢背后,戏曲也参与地域社会的意识形态构筑。一方面,民间戏曲在民俗的环境中产生并发展起来,民俗孕育了戏曲的风格和特征。其在与民俗文化、活动的漫长交融、分裂、撞击中,独立的形态品格逐渐形成;另一方面,民俗活动、民俗事项中的情感、精神和思想性逐渐分工转移过来,戏曲成为民俗活动、庙会活动的核心内容,成为“每赛会必须演戏”的法则。不同的礼节有不同的风俗与氛围,影响着演出剧目的内容和风格。厦门地方史志中记载着婚庆时的民俗活动:
婚期前数日,男家以凤冠裙袄送女家,请期亲迎,男家倩鼓乐为前导。[12]
崇祯年间《海澄县志》对民间迎神赛会的热闹场面作了生动描述:
家家歌舞,赛神钟鼓,管弦连飙,响答十方,巨贾竞鹜争驰,真是繁华地界。[13]
家族中遇有喜庆固然需要戏班来鼓吹助兴,即便是祭祀拜忏这样庄严的时刻,亦少不了戏班的唱和呼应,一来表示对祖先先德的恭敬和孝道,维护先贤的形象,二来增添声势,铺张排场,显示家族的实力与威望。乾隆《晋江县志》卷一的“舆地志下·风俗”中记载:
居丧之奠,广致亲宾,自堂上及堂下盛陈尊豆,高堆酢牒,甚至罗箝飞走,徒饰美观。既撤奠,则亲宾飨胙,不讳醉饱。即乡村下屋,亦视兹为送死大事,以不能致客为羞[14]。
清道光《厦门志》之风俗载:“初丧置洒召客,演剧喧哗,以为送死之礼。大祥前三四月,择日致祭除服,云为儿孙作采。至于延僧道礼忏,有所谓开冥路、荐血盆、打地狱、弄铙钹、普度诸名目,云为死者减罪资福……居丧作浮屠已属非礼,厦俗竟至演戏……丧家以为体面,亲友反加称羡。”[15]悲痛肃穆的丧礼办得如同喜事一般,无怪乎黄衍《上邵守请正风俗书》中云:“今邵俗亲死皆用鼓吹,若娱宾者然,是以亲死为庆也。”
可见闽南地区上年纪的老人过世也是喜事,丧事办得越热闹表示越有孝心。“殡日灵旌封主亭云轿鼓乐僧道前导棺……甚至雇请妓装阁及十番南北管者……”[16]做官的、有钱的人家在出殡的日子里同时请歌仔班、北管班、西鼓乐、梨园班,一路浩浩荡荡,吹着唢呐,打着小鼓、小叫、铜钹,唱着哭丧小调,在送葬队伍前面吹吹打打做前阵头:管弦奏鸣,你方唱罢我登场,引得路人纷纷侧目,啧啧称赞,主人自然觉得风光无限,这其中多少也有些炫耀的意味吧。
闽台地区演戏中还有一个特别的小戏——扮仙戏,是正剧开演之前的吉祥小戏,一类是神仙戏,扮作天上各路神仙,如李铁拐、何仙姑、吕洞宾,祝福凡间的百姓,一类是人间戏,演绎历史上著名人物功成名就、封官晋爵之美事,希求得同样的人生前景。扮仙戏的传统名目主要有庆典、祝寿、还愿、祭煞,常见有“跳加官”,演员戴面具、穿蟒袍、执笏,装扮成各路神仙,带绣有“天官赐福”或“加官进爵”等字样的缎布上场,常常是主演者念一段主家诚心诚意备办请戏的祈祷文,如主家(出资者)的名字、地址、扮仙目的:“众仙请了,某年某月某日天运某年,某地,某名字,诚心诚意,备办仪礼物,请众仙保庇合家平安顺事,大赚钱。”扮仙者递红包给主家人,或是亲手接过红孩儿道具,在神明前礼拜,再将其送回戏台。这种特殊的戏曲既是世俗的,更带有宗教意味,在这些仪式性的表演过程中,舞台与现实生活的界限常常变得模糊,舞台上的表演表达了台下百姓的心愿,想像满足内心的渴求,“在这类演出中,现实生活与舞台的界限在庄典的仪式与狂欢中变得暧昧而模糊,戏曲与民众生活紧密互动”[17]。(www.xing528.com)
闽台的地理位置特殊,人口变迁频繁,各种异质民俗经过历代相传、积淀成丰富多样的岁时节庆活动。这些活动多与传统节目有关,如除夕、元宵、寒食、端午、重阳、立春,岁时节庆民俗寄托着百姓的原始崇拜和纯朴民风。
明·许旭《闽中纪略》载:
闽俗元宵节,自十三夜,街上张灯,陈百戏,士女老少悉执刀枪,鸣锣鼓,震喊连天,使人惊骇不已。次日,制府传令:百姓观者,止许鸣锣击鼓,刀枪悉禁止。
元日,诸少年或装束狮猊八仙、竹马等戏踵门呼舞,鸣金击鼓,喧闹异常,主人劳以果物;有吉祥人家,所劳之物,倍厚于常。
道光《龙岩州志》卷七《风俗》:
上元,祈禳会首以神田所入作戏队,导引城隍神,遍历境内,其夕张灯放烟爆,嬉游达旦,是后又有诸神庙之会。先有赤棍扮鬼弄狮,呼群啸队,自元旦至元宵,沿家演戏,鸣锣索赏,更有强索厚赏者,或妆龙灯、罗汉灯、球灯,唱歌庆赞,比户骚然。[18]
图4-4 厦门元霄节民俗活动 摄于2015年
这些记载可见各地纯朴、浓厚的民俗色彩。
闽人已将戏曲歌乐融入生活之中,逢年过节、神明诞辰之时,演戏以祈福报赛,更是长年流传的风俗,载歌载舞乐鼓喧天的戏剧演出,正切合人们渴望热闹和取乐的心理习惯。因此,当他们移民台湾时,也将这种根深蒂固的民风带进台湾,“这种参与已求得与周围环境的和谐统一,不通过强制方式实现的行为,令人愉快”[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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