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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组织的密切合作:1967年至1978年间的合作

更新时间:2025-01-12 工作计划 版权反馈
【摘要】:决议主张以色列立即从1967年战争中占领的阿拉伯领土撤出去,要求全面执行1967年11月22日联合国安理会的第二百四十二号决议。1972年6月,非统首脑拉巴特会议通过了严厉谴责以色列的决议,要求以色列无条件从占领的阿拉伯领土上撤走。由于拥有世界已探明石油储量的49.5%,“阿拉伯石油输出国组织”中最有影响的7个成员国毫无疑问地左右着“石油输出国组织”。

1967年,在“六五”战争中,阿拉伯世界遭到军事上的惨败,以色列占领了埃及、叙利亚和约旦的部分领土,导致了非洲国家对中东问题的态度发生了首次改变。一些非洲国家支持阿拉伯世界,另外一些非统成员国则主张让非洲置身于中东问题之外。几内亚与以色列断绝了外交关系,其他非洲国家却拒绝像几内亚那样做。尽管以色列的侵略没有正式成为1967年9月非统首脑金沙萨会议的议题,但会议首次通过宣言表达了对埃及严峻状况的关切和同情,决定尽最大努力在联合国的范围内确保占领军从埃及被占领土撤出去,反对以色列占领阿拉伯国家领土。[28]

1967年以后,阿、以冲突成为非统会议议程中不变的一项内容,在这些会议上代表们因此发生严重分歧。1968年2月非统部长理事会会议在一片喝彩声中通过一项决议,要求以色列军队从被占的阿拉伯领土上“立即和无条件地撤出去”。然而,据报道,15个非洲国家对此表示了保留态度,马达加斯加政府表示自己与该决议无关。该决议未能涉及对以色列的任何要求。本着1968年2月部长理事会决议精神的一个决议草案被提交到同年9月的非统首脑阿尔及尔会议,被拒绝。具有“干涉者”角色的非统时任秘书长特利,因对阿拉伯人的支持而时常遭到强烈的批评,这也是1972年他牺牲自己秘书长职位的一个主要因素。特利这个角色不仅使许多撒哈拉以南非洲国家疏远了自己,而且产生了相反效果,就是导致决议草案的失败。[29]

在1967年阿以战争后的4年时间里,由于大多数非统成员国的反对,“阿盟”的非洲成员国一直未能使非统通过强烈反对以色列的决议。然而,以色列持续占领着非洲国家埃及领土,逐渐成为非统的主要议题,非洲国家对这一事实普遍变得越来越没有耐心,泛非主义就阿以冲突所提倡的中立立场逐渐遭到了侵蚀。[30]1970年,一些非洲国家,特别是布隆迪、刚果、几内亚、尼日利亚和坦桑尼亚变得更加同情阿拉伯的境况。

1971年,由于以色列对尼日利亚的比夫拉和南苏丹等分裂势力的支持与援助、以色列与南非结成同盟以及阿拉伯国家的积极争取,非统对阿以冲突态度发生了进一步的变化。1971年6月,亚的斯亚贝巴第七届非统首脑会议通过了《关于阿拉伯埃及共和国持续遭受侵略的决议》。该决议不同于自1967年以来非统通过的所有决议,首次通过采取明确外交措施的规定,这标志着非统增加了中东危机的兴趣。非统的立场不仅仅是关于对其成员国埃及的困境同情,更确切地说是对解决中东问题外交努力的参与姿态。决议主张以色列立即从1967年战争中占领的阿拉伯领土撤出去,要求全面执行1967年11月22日联合国安理会的第二百四十二号决议。[31]会议决定成立一个由喀麦隆、埃塞俄比亚、象牙海岸、肯尼亚、利比里亚、毛里塔尼亚、尼日利亚、坦桑尼亚、塞内加尔和扎伊尔等10国代表组成的委员会。一个由喀麦隆、尼日利亚、塞内加尔和扎伊尔等4国元首组成的次委员会受命和以色列、埃及进行直接接触。虽然委员会没有取得预期的成果,但是非洲国家认为: 以色列顽固的不合作态度是中东问题得不到解决的根本原因。1972年6月,非统首脑拉巴特会议通过了严厉谴责以色列的决议,要求以色列无条件从占领的阿拉伯领土上撤走。[32]但是决议没有满足阿拉伯要求非洲国家与以色列断绝关系的要求。

非统对中东问题发生根本的转变还是在1973年10月阿以战争之后。1973年5月,亚的斯亚贝巴非统第十届首脑会议通过了《有关以色列继续占领阿拉伯埃及共和国部分领土的决议》,指出“由于以色列继续侵略对非洲大陆的安全和统一构成了威胁”,由于以色列拒绝从其占领的阿拉伯领土撤离,非统打算采取政治和经济措施来反对以色列。[33]没有更多的人想到非洲领导人会用行动来加强他们威胁的效果,因为强烈地谴责以色列的言辞在非统决议中已不新奇。由此,当1975年10月以色列与其阿拉伯邻国埃及和叙利亚爆发新的战争之后,21个撒哈拉以南非洲国家随即断绝了与以色列的外交关系,这让世界舆论特别惊诧。加上之前8个国家,与以色列断绝外交关系的撒哈拉以南非洲国家达到29个。当时,以色列与大多数撒哈拉以南非洲国家有着友好的关系,特别是与加纳、象牙海岸、埃塞俄比亚和肯尼亚等保持着亲密的友谊,有250个以色列专家在28个撒哈拉以南非洲国家进行支援项目。

非洲全力支持阿拉伯世界反对以色列的斗争,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非洲阿拉伯国家在非统和“阿盟”之间的桥梁作用。1945年3月,“阿盟”成立,当时非洲成员国家只有埃及,以后又有利比亚、摩洛哥、突尼斯和阿尔及利亚等非洲国家相继加入。1963年5月非统成立之后,毛里塔尼亚、苏丹、索马里、吉布提和科摩罗等非洲国家也加入“阿盟”。这样就有10个国家同时是“阿盟”和非统的成员国。非洲阿拉伯国家拥有占整个阿拉伯世界66%的人口和72%的土地。在非统成立以后,一些成员国代表要求取缔非洲大陆的一切地区组织,其中包括“阿盟”。阿拉伯国家代表则认为“阿盟”不是非洲的地区组织,而是一些亚洲国家与非洲国家的联盟。

其二,“石油输出国组织”的兴起是非统与“阿盟”团结的又一个基础。随着勘探的深入,沙特阿拉伯、科威特、伊拉克、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卡塔尔、阿尔及利亚、利比亚和埃及等阿拉伯国家以及撒哈拉以南非洲的尼日利亚、安哥拉和加蓬等国成为世界重要产油国。20世纪60年代组成的“石油输出国组织”,加强了产油国家的团结,增强了第三世界产油国在国际经济领域的话语权。1968年1月,“阿拉伯石油输出国组织”[34]成立。由于拥有世界已探明石油储量的49.5%,“阿拉伯石油输出国组织”中最有影响的7个成员国毫无疑问地左右着“石油输出国组织”。1973年10月,阿以战争再次爆发,为了反对以色列,“石油输出国组织”决定对以色列及亲以色列的西方国家实行石油禁运,并同时提高石油价格。为了维护撒哈拉以南非洲国家利益和支持其民族解放运动,1973年11月,阿尔及尔“阿盟”第六届首脑会议体现了非统与“阿盟”的团结,会议决定对南非、罗得西亚和葡萄牙实行石油禁运;采取特别措施,向非洲其他国家供应石油,并建立“阿拉伯援助非洲特别基金”(FASSA)和“阿拉伯促进非洲发展银行”(BADEA)。

其三,以色列与南非的亲密合作关系,让撒哈拉以南非洲国家非常不满。1973年11月19至21日,摩加迪沙非统部长理事会第八次特别会议通过了2个关于中东危机的决议。特别突出了以色列与南非的关系问题,建议断绝与以色列关系直到以色列从阿拉伯领土撤走和巴勒斯坦人民恢复他们国家合法权利为止,要求非统成员国对以色列和南非强加一个全面的经济抵制政策,并且建立一个7人委员会监督非洲与阿拉伯的合作进况。[35]会议还向埃及总统安瓦尔·萨达特、叙利亚总统阿尔·阿萨德和巴解执委会主席亚瑟尔·阿拉法特发去了支持电。(www.xing528.com)

1973年11月26至28日,第六届“阿盟”首脑在阿尔及尔召开紧急会议,会议探讨了“十月战争”后的形势发展状况。蒙博托总统代表非统以观察员身份出席了会议,这一姿态反映了非统与“阿盟”之间的团结。会议通过的关于非洲与“阿盟”合作的声明,内容主要有: 其一,赞赏非洲国家断绝与以色列关系的决定。其二,赞赏非洲国家在1973年11月非统部长理事会特别会议表明的对非统与“阿盟”合作的支持。其三,支持非洲国家进行的民族解放和经济发展运动。其四,欢迎非统部长理事会特别会议的决定,即建立一个7人委员会以提高和加强非统与“阿盟”合作。[36]

会议通过了关于“阿盟”与非统合作的决议,要求巩固非阿政治领域合作与增加阿拉伯在非洲的代表;所有阿拉伯国家断绝与南非、葡萄牙和罗得西亚等国的外交、领事、经济、文化和其他关系;对南非、葡萄牙和罗得西亚3国强迫进行关于阿拉伯石油出口的彻底禁运,并采取特别措施保证对兄弟的非洲国家的正常阿拉伯石油供应;提升阿拉伯国家对非洲解放运动的外交和物资支持;委托“阿盟”秘书长采取实际可行措施与非统秘书长以及非统7人委员会的接触,以保持阿拉伯与非洲国家间不同级别的定期的磋商;巩固和拓展阿拉伯兄弟国家双边和整个地区的非阿组织在经济、资金和文化等方面的合作;成立一个阿拉伯银行,以便为非洲经济发展提供资金、鼓励阿拉伯资本参与非洲发展和为非洲发展提供必要的技术援助等;以及在发生自然灾害和干旱时,向非洲国家进行紧急援助等。[37]

1974年1月23日,开罗阿拉伯国家石油部长会议决定根据“阿盟”经济理事会的提议,建立援助“非洲特别基金”。首批基金2亿美元,第一阶段以优惠条件为非洲国家提供经济援助。该基金于1975年转入喀土穆专门设立的“非洲经济发展阿拉伯银行”,活跃在这一领域的机构还有:“与非洲技术合作埃及基金”“伊斯兰开发银行”“阿拉伯石油输出国组织”“沙特阿拉伯基金”“阿布扎比基金”和“科威特基金”。阿拉伯国家是非洲开发银行的重要股东。据估计,截至2001年,各种阿拉伯基金向撒哈拉以南非洲国家支付的资金超过70亿美元。[38]

1974年3月25至28日,突尼斯“阿盟”首脑会议原则同意建立“阿拉伯对非洲技术援助基金”。

1974年6月6至11日,摩加迪沙非统部长理事会第二十三次常会通过了一个关于非阿合作决议,要求召开非阿首脑会议。决议满意地注意到非洲与阿拉伯国家间持续加强的合作,要求非统秘书长与“阿盟”秘书长保持接触以调查召开非阿部长会议的可能性等。[39]稍后召开的非统第十一届首脑会议也通过了这项非阿合作决议。

1974年10月,“阿盟”首脑第七届会议在拉巴特举行,会议根据非统通过的决议以及索马里备忘录考虑了非阿合作的问题。会议支持召开非、阿合作首脑会议,委托“阿盟”秘书长指导与非洲国家进行必要的磋商。如果磋商显示非洲国家方面反应积极,“阿盟”秘书长能够安排召开一次非、阿外交部长联席会议,以准备非阿首脑会议。会议也决定一个由7个阿拉伯国家外长组成的委员会对一些非洲国家进行访问,以促进非、阿团结和解释第七届阿拉伯首脑会议的决议。[40]

经过非统和“阿盟”的不懈努力,1975年7月9日,非、阿部长委员会第一次联席会议在“阿盟”总部开罗举行,会议通过了非、阿合作行动计划及宣言草案。该文件首先提交了1976年4月19至22日在达喀尔举行的非阿外长联席会议,然后提交1977年1月24至26日卢萨卡会议和1977年3月3至6日非、阿外长联席开罗会议。

1977年3月7至9日,第一次非、阿首脑会议在开罗举行,60个国家与会。在该会议之前举行的非、阿外交部长联席会议的文件具有历史意义并被视为非、阿合作的基础,会议通过了《非、阿合作行动计划宣言》《非、阿经济和金融合作宣言》《为实现非、阿合作的组织工作和第一次非阿首脑会议政治宣言》等文件。[41]非、阿政治合作主要是巩固反对殖民斗争,支持巴勒斯坦、南非、津巴布韦和纳米比亚人民反对种族主义的斗争。经济合作就是阿拉伯国家对非洲经济发展给予资金的援助。非、阿首脑会议建立一个组织性机构,以监督合作的执行,内容有: 非、阿首脑会议每3年举行一次会议;非、阿联合部长会议每18个月召开一次会议;非统、“阿盟”各挑选12个成员国组成一个“非洲、阿拉伯合作常设委员会”,委员会每年举行2次会议,会议轮流在非统和“阿盟”总部召开;在贸易、采矿、农业、能源、水利资源和交通运输等领域设有8个工作组以及设立一个“非洲和阿拉伯法院”。[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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