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在联合国创立之时,非洲还处在大规模的殖民解放运动的前夜,51个成员国中只有4个非洲国家,即埃塞俄比亚、利比里亚、埃及和南非。
20世纪50年代,非洲又有利比亚、苏丹、摩洛哥、突尼斯、加纳和几内亚等6个国家获得了独立。非洲国家承认联合国的权威。1958年4月,第一次“非洲独立国家会议”通过了《关于非洲未独立地区前途的决议》,指出“确信应按照各地区人民的意愿和联合国宪章的有关条款,确定各殖民地独立的确切日期”。然而,1960年6月,新独立的刚果(利)发生危机。在美国的操纵下,进驻刚果的联合国军队偏离中立立场,激起非洲一些国家对联合国的不满。1961年3月,第三届“全非人民大会”通过的《关于附庸国人民解放的决议》和《关于刚果的决议》,表达了“对联合国在非洲解放斗争中的消极作用表示愤怒”“全非人民大会谴责联合国旨在把为帝国主义服务的傀儡政府看作刚果人民的代表的阴谋”和“警告联合国的拖延,并认为应当立即实行安理会的决议,以恢复刚果的统一和法律”等意见。1963年5月,亚的斯亚贝巴“非洲独立国家首脑会议”通过了《关于非洲与联合国的决议》,“会议重申加强和支持联合国的愿望”和“重申会议将为联合国宪章所阐明的宗旨和原则作出努力,履行宪章所规定的一切义务,包括财政上的义务”。[4]
非统非常尊重联合国。“联合国宪章的宗旨与原则很大程度地在非统的宪章中得到了反映。”[5]《联合国宪章》第一条第一款“维护国际和平及安全”宗旨、第二条第四款“各会员国在其国际关系上不得使用威胁和武力,或以与联合国宗旨不符之其他方法,侵害任何会员国或国家之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和第二条第三款“各成员国应以和平方法解决其国际争端,避免危及国际和平、安全和正义”原则在非统宪章第三条第三、四款得到反映,即非统成员国庄严地确认和申明它们遵循“尊重各个成员国的主权与领土完整和独立生存的不可剥夺的权利”和“通过谈判、调解、和解或仲裁,和平解决争端”。
《联合国宪章》第一条第二款“发展国家间以尊重人民平等权利及自觉原则为根据之友好关系并采取其他适当办法,以增强普遍和平”宗旨,在非统宪章第二条第四、五款“促进国际合作”和“从非洲根除一切形式的殖民主义”作了表达。
《联合国宪章》第一条第三款“促成国际合作,以解决国家间属于经济、社会、文化、及人类福利性质之国际问题,且不分种族、性别、语言或宗教,增进并激励对于全体人类之人权及基本自由之尊重”宗旨,这体现在非统宪章第二条第二款“协调并加强它们之间的合作与努力以改善非洲各国人民的生活”。联合国宪章第二条第一款的原则与非统宪章第三条第一款的原则相同,就是“各成员国的主权一律平等”。
《非洲统一组织宪章》序言表达了“相信联合国宪章与世界人权宣言为各国之间进行和平与积极合作提供了牢固的基础,并重申我们遵循上述文件原则”,并且在其第二条第五款规定了“在联合国宪章与世界人权宣言给与应有的尊重的情况下促进国际合作”,作为非统的宗旨之一。会议还通过了《非洲与联合国》决议,非统成员国首脑再次表达了它们渴望支持和加强联合国,并且相信联合国是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一个重要的组织。[6]
由此,非统不仅在行动上,而且在制定所有的文件、宣言、法律和法规等方面都参照和尊重联合国的相关文件的精神,始终维护联合国的权威和形象。例如,1969年9月6至10日,第六届非统首脑会议正式批准了《关于非洲难民问题的公约》。该公约参照了联合国的《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和《难民地位议定书》的内容,并作了有益的补充。1981年6月24至28日,非统第十八届首脑会议通过了《非洲人权和民族宪章》。该宪章借鉴《联合国宪章》和《世界人权宣言》,又加进了具有非洲地区特色的思想内容。
(二) 积极参与联合国行动,为非洲及世界的和平与发展作贡献
随着非洲在联合国的成员不断增加,非统在联合国的作用和影响也在日益增强。目前,在联合国184个成员当中,非洲有53个成员国,占据近1/3。这就打破了欧洲和美洲国家在联合国的优势局面,非洲国家在联合国就有了更多的发言权和更大的影响力。非统充分利用这一优势,以第三世界国家集体身份,为世界主持公道,积极促进非洲和世界的和平与发展。(www.xing528.com)
加强非洲在联合国的活动是非统的主要目标。1963年8月2至11日,达喀尔非统部长理事会通过决议表明了以上内容。[7]非统在联合国中有一个非洲集团,也是联合国中最大最有影响力的区域集团。涉及非洲或其他国际问题时,非统协调非洲国家立场,并向联合国转达非洲的立场和主张。
非统鼓励非洲国家增加在联合国机构的成员资格。因为在联合国致力于影响非洲经济和政治发展的许多重要问题的讨论,非洲国家可以对这些讨论施加影响。非洲国家出现在联合国系统所有的机构和部门当中,埃及和尼日利亚是在联合国部门中代表最多的非洲国家。[8]
1963年,第十八届联合国大会根据亚、非国家的要求,决定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从6个增至10个,其中非洲国家占据3个席位;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也由18个增到27个,1971年又增加到54个,其中,非洲国家拥有14个席位。在安理会,非洲国家担任非常任理事国,能够把非洲对一些主要问题的观点通告安理会。在安理会成员的候选人的提名上,非统部长理事会和在联合国的非洲集团经常发挥积极作用。1976年,联大通过了按地区原则聘任职员的规定。非洲地区大批专家和官员得以受聘在联合国机构中任职,并为联合国作出贡献。在联合国重要机构中,以非统为代表的非洲集团,经常保持与其他第三世界国家的密切联系,积极协调立场,相互支持,维护非洲及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利益。
为了使联合国对非统提请的有关非洲利益的特殊问题作出积极反应,非统部长理事会通过决议,表达了希望联大会议任命的“协商委员会”能够认真考虑非洲利益,通过开展维和行动寻求问题的解决办法。[9]另外,为了使联合国致力维护非洲利益,非统打算进一步扩大和加强与联合国的合作。由此,非统能够从联合国经济和技术资源中获得巨大的利益。1965年10月,部长理事会通过决议表达了非统承认联合国的价值。[10]
非洲不仅为联合国推出了几位联大主席[11],还为联合国提供了两位卓越的秘书长。非统曾3次提名非洲人竞选联合国秘书长职位。1981年,非统提名的坦桑尼亚副总理萨利姆·阿赫迈德·萨利姆参选,由于美国的反对而未成功。1991年,非统推出的埃及副总理布特罗斯·加利,成功当选联合国第六任秘书长,实现了非洲人成为联合国最高掌门人的梦想。1997年,加纳人科菲·安南接替加利,出任联合国第七任秘书长。
自非统成立以来,应非洲国家的要求,联合国举行了有关非洲经济或政治的一次紧急特别会议和五次特别会议。1981年9月4至14日,讨论纳米比亚紧急会议。特别会议是: 1967年4月21至25日,讨论西南非洲和维持和平行动问题会议;1978年4月27日至5月3日,讨论纳米比亚问题;1988年5月27日至6月1日,全面审议非洲的紧急经济形势;1988年9月17至20日,讨论南非对纳米比亚非法占领问题;1989年12月12至14日,专门讨论种族隔离及其南部非洲破坏性影响问题。
非统国家还以调解人的身份,积极参加阿拉伯与以色列、越南战争和伊朗冲突等的国际调解和斡旋行动。1971年11月,非统第八届首脑会议决定派遣桑戈尔、蒙博托、阿希乔和戈翁等4位总统组成的“贤人委员会”,于11月的2至8日和22至26日,前往开罗和特拉维夫对阿拉伯与以色列的冲突进行调解。为了支持联合国维护世界和平的努力,非洲国家向联合国提交了《关于非洲无核化宣言》,并且于1965年得到了第二十届联大的批准。
在联合国海洋法会议上,非洲国家要求制定一个公平合理的海洋法。为此,非统在其决议中明确指出: 海洋国家有权建立最大限度为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或国家管辖区。应非洲要求,1974年5月1日,联合国第六届特别会议首次讨论了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一揽子建议,从而开启了“南北对话”。会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国际新秩序宣言》和《关于建立国际新秩序的行动纲领》。同年,第二十九届联大通过了《国家经济的权利与义务的宪章》。这些文件的目的都是确立国际经济关系标准和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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