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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叠加对传染病防控犯罪行为的影响

时间:2023-07-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苟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采取相关措施,并隔离收治。[12]可见,无论是群体性的高风险人口流动,还是个案式的隐瞒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攻击医务人员引发病毒暴露传染风险,都构成了疫情传播风险与现实危害,同时涉及妨害传染病防治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等刑事法律风险。

风险叠加对传染病防控犯罪行为的影响

新冠肺炎社会公众的心理造成了瞬间且剧烈的冲击。春节、春运的特殊时空状态加之自媒体对于疫情信息的链式传播导致恐慌效应呈指数级扩散。并无先例的行政决策与风险环境下的医疗资源紧张形成的高度不确定性相互叠加,加深了信息沟通的障碍,并由此形成了部分极端社会行为的新型刑事法律风险,亟须进行有针对性的刑法规制。

2020年1月23日,武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自2020年1月23日10时起,全市城市公交、地铁、轮渡、长途客运暂停运营;无特殊原因,市民不要离开武汉,机场、火车站离汉通道暂时关闭。[6]2月1日,黄冈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人口出行管控紧急通知:每户家庭每2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上街采购生活物资,其他人员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在商超和药店上班外,不得外出;对拒不听从居民小区工作人员管理劝阻、聚众闹事的,公安机关要加大打击力度。凡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参与聚众闹事的,提请纪检监察机关严肃问责,同时追究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7]

上述特殊时期的特殊行政决策对于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无疑具有极为强有力的积极作用。但基于新冠肺炎这一重大突发疫情的爆发、个别部门行政决策与风险管理的前期误区、社会公众理解困难以及由此产生的不安全感、焦虑心理[8]等多重风险因素叠加互动,有的人选择了逃离疫情严重区域、隐瞒潜在病毒接触信息或者症状、逃避防疫措施等“跟风”行动,流言蜚语也在社交网络中恐慌性传播、复制。由于湖北省持续传出口罩、护目镜、防护服、消毒液等一线防护耗材储备严重不足,检测、床位、收治能力持续性紧张,[9]发热门诊“排队长、秩序乱、等候长”等信息,[10]交通“封城”后的医疗资源匮乏更容易加剧恐慌情绪。(www.xing528.com)

宏观人口流动角度分析,根据“百度迁徙”针对武汉人口流出的大数据分析,交通“封城”当日以及前日,武汉市出现了短暂的人口迁出极速“放量”。从微观个体行为角度分析,媒体广泛报道了部分人员隐瞒病情、高风险接触史,躲避防疫机构预防措施等新闻。典型案例表现为:西宁市湟中县李家山镇汉水沟村村民苟某,长期在武汉务工,近日返宁后,拒不执行西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关于“重点地区人员需向社区(村)登记备案,并主动居家隔离”的要求,故意隐瞒真实行程和活动,编造虚假归宁日期信息,对自己已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刻意隐瞒,欺骗调查走访人员,且多次主动与周边人群密切接触。苟某有意隐瞒其子与其一同从武汉返宁的事实,其子也多次在外活动,并密切接触人群。苟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采取相关措施,并隔离收治。[11]极端事件表现为:武汉第四人民医院古田院区的隔离区,一名患者在无生命体征后,其家属情绪激动殴打医护人员,医生防护服被撕烂,导致严重职业暴露,被送往隔离病房隔离,短期内无法重返岗位[12]

可见,无论是群体性的高风险人口流动,还是个案式的隐瞒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攻击医务人员引发病毒暴露传染风险,都构成了疫情传播风险与现实危害,同时涉及妨害传染病防治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等刑事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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