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四届三中全会召开前,财政部、人民银行等部委曾委派朱小华(带队)、吴晓灵等一行人,专门到上海调研在中国搞公开市场操作的问题,希望用此来调节银根(货币供求),这就需要有活跃的国债市场配合。尉文渊从中看到了进一步发展国债市场的机会,也觉得上海证交所作为改革开放的产物,应该积极配合宏观经济体制改革的工作。出于这些大的宏观背景考虑,上海证交所开始逐步把工作重点转向开拓和发展国债市场上来。
从目前掌握的资料来看,上海证交所在这件事情上,似乎并没有受到中央宏观调控、商品期货市场整顿,以及商品期货市场监管权变化的任何影响。反而,上海证交所在国债期货市场上的一系列考虑和推进措施,都好像在与一个虚拟存在的竞争者比速度……
1993年1月12日,也就是上海证交所自主推出12种国债期货合约交易之后的第15天,上海证交所就给财政部国债司上报了一份名为《关于试办国债期货业务的报告》,报告向主管国债业务的财政部国债司汇报了上海证交所“试行开办”国债期货交易的初衷和决策过程:“本所于1992年初提出年内发展国债期货交易的设想,并派出人员赴香港学习,考察了三个月。经1992年理事会第六次会议同意,本所正式推出了该项业务。”
在该报告中,上海证交所“得悉财政部和国债司的领导对本所国债期货业务给予了肯定,这将为今后该项业务的发展提供坚实的领导保证”。并汇报了“本所已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推动国债市场发展的问题”和拟采取的几项措施。其中第一条就是:“加速开放市场,将原准备三月推向社会,改为提前至二月上旬推开,促进早日形成市场,活跃交易。”
非常奇怪的是,对此报告和要求,在现有资料中并没有见到财政部国债司及时和直接的回应。
因此,在1993年1月29日召开的年度会员大会上,尉文渊所做的总经理工作报告中有关国债期货的内容里,只是进一步表达了对1992年下半年以来“随着股票市场的升温,股票交易交投十分活跃,而国债交易逐渐疲软”的忧虑,表示“前几年上海是全国国债交易的中心”,“从去年下半年以来,国债交易呈现下降的趋势,原有国债交易的优势有可能逐步被其他一些城市所取代。”“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搞活国债市场,保持上海国债市场的传统优势。重点是发展国债期货交易。”为此提出“加速向社会开放国债期货市场,以解决目前参与者过少、无法形成市场的问题”。但并没有提出明确的时间表。
直到1993年下半年,上海证交所在原计划延迟了大半年后,在9月份决定将工作重点转到国债市场上,旨在进一步活跃国债交易,加强国债在证券市场中的主导地位。
从1993年10月份起,直到年底,上海证券交易所迅速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快速推进措施,并取得了成效。
一、设立新的国债管理部门,加强国债市场的组织和发展工作。本所已于10月份成立了国债期货交易部,由总经理直接负责。
二、开发新的国债金融工具,推广国债期货交易。1993年10月25日,本所向社会投资者开放国债期货交易,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热烈响应。目前,国债期货经纪商已由开办初的19家增至42家,投资者由一个月前的230人增至现在的6 000余人。
三、大幅度调整国债交易收费标准,进一步调动投资和经营国债的积极性。从1993年11月1日起,买卖国债现货成交后的交易经手费从万分之三降至万分之一,期货则从10月25日到明年1月30日免收经纪商自营的一切费用,证券商接受客户委托买卖债券的佣金标准规定在千分之三以下浮动。(www.xing528.com)
四、开设国债专用交易厅和国债交易专场,尽力克服股票交易对国债交易的冲击。本所已专设国债交易大厅,有500个交易席位。为使证券商与投资者能集中精力参与国债交易,从1993年12月6日起调整交易时间,将后市交易时间由13∶00—15∶30调整为13∶00—15∶00,15∶00—16∶30开设国债专场。所有会员公司均可在国债交易专场时间内从事国债现货交易,具有国债期货业务资格的会员公司,可同时从事国债期货的委托和自营业务。
五、组织多种交易形式,适应多种投资需求,搞活国债交易。本所已确定从12月15日起,推出国债回购业务,并准备于12月下旬开办国债远期交割交易。
六、整顿国债库存管理,严格控制卖空,以保护投资和经营国债的热情。对长期欠库的会员公司,已通知限期入库整顿异地保管的国库券保管单证,同时在全国各大行政区设立国库券保管分库,做到了严格管理,方便调运,适应国债市场实物券多、地区跨度大的特点。
七、加强培训普及和宣传工作。本所在已经定期开办国债期货交易培训班的基础上,开始着手组织人员对投资者进行国债期货交易知识普及工作。同时,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同《上海证券报》等新闻媒介密切合作,广泛开展了对国债的宣传工作。[12]
在1993年第四季度,上海证交所似乎全然不在乎宏观层面越来越紧的整顿调控,不在意国务院改变期货行业监管归属和证监会开始主导对期货行业的收缩整顿,也没有在意国务院证券委发布的《证券交易所管理暂行办法》流露出的开始对证交所戴上中央行政监管紧箍咒的倾向,同时似乎更没有在意财政部《关于调整国库券发行条件的公告》(财国债字〔1993〕第62号)已经在技术层面上把国债由固定利率变性为浮动利率,将造成国债期货市场运行基础的根本性改变……在1993年10月9日,上海证交所向会员下发了《关于国债期货交易事宜的通知》,正式宣布“从当年10月25日开始,国债期货交易向社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开放”。
该通知一开头就明确表示:“本所已于去年12月份开始试行国债期货交易,为进一步活跃国债市场,根据今年初会员大会通过的‘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计划,并征得国债管理部门的同意,本所决定进一步放开国债期货交易。”值得注意的是,这份《通知》和所附的《上海证交所国债期货业务试行规则》同时抄报了财政部、国务院证券委和证监会,而不是像1992年12月22日发布的《关于开展国债期货交易的通知》及其试行细则那样只是抄报理事会、监事会、市证管会、市人行和市财政局。
其实上海证交所这么做已经预埋伏笔,因为无论在1992年12月22日开始试行国债期货交易时发布的《上海证交所国债期货交易试行细则》,还是1993年10月9日向社会开放时经修改发布的《上海证交所国债期货业务试行规则》,对于开户者都同样规定:“凡国家法令允许参与证券交易的自然人和法人(以下简称客户),均可通过证券期货商在本所交易市场买卖国债期货”。
此后,上海证交所在1993年12月10日,再一次给财政部国债司呈送《关于近期上海国债市场发展情况的报告》,并再三说明:以上“加大国债市场化力度的措施,旨在尽快达到上海国债市场近期发展的目标,即保证财政部明年国债无纸化发行的成功改革,并在无纸化交易和清算中心的基础上为中央银行公开市场操作提供有效的市场基地”。报告结尾这么写道:“财政部是国债市场的主管机关,本所将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和国债市场发展需要,积极开拓国债市场的新局面。”“希望财政部对上海国债市场的工作提出要求,并予以支持和指导。”
这一次主动向主管部门的报告,得到了财政部国债司的迅速回复和肯定,12月20日,财政部国债司在复函中说:“上海证券交易所为搞活国债流通市场做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取得了积极的效果。希望你们能继续努力,为搞活国债流通市场,促进国债市场的健康稳步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上海证交所有关国债期货市场试点的行为,至此终于得到了国家财政部作为国债主管部门以文件形式加以的肯定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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