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在整个宏观调控的社会背景下,金融市场内部,除了抑制通货膨胀和查处乱集资之外,还有一件事情并不引人注目,但对此后的国债期货却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这就是对于全国期货市场的整顿。
1993年7月12日,也就是财政部《关于调整国库券发行条件的公告》(财国债字〔1993〕第62号)发布后第二天,时任证监会主席刘鸿儒和国家体改委副主任贺光辉一起给国务院副总理朱铭基写了个报告,在报告中提出,把国务院证券委员会改名为国务院证券与期货委员会,下设期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并行,并提出了内部机构组成和人员名单。
朱铭基看到报告后批示:“期货市场日前不宜发展,要严格控制,监管机构也不宜太大,由证监会代管即可,名称也不必改(至少暂时不改)。”[7]
这件事情的背景可以追溯到20世纪90年代初,中国大陆开始有组织地建立资本市场,主要是国债市场和股票市场。由于当时市场环境较差,法律法规、技术设备、人才队伍和监管能力等都不到位,建立期货市场并未提上议事日程。但是当时各有关部门(包括国家体改委、物资部、商业部、工商管理局等单位)和一些省市政府对于建立期货市场的热情很高。逐步发展期货市场,原本是一项重大改革,但在条件不具备的时候,引进国际做法出现了偏差。
试点初期,一些中央部门和地方政府从上海和深圳两家交易所的创办中得出错误信号,认为谁先占山头谁得好处,既能集聚资金,又能增加税收,完全看不到期货市场的风险。1992—1993年,中国期货市场出现了盲目发展的混乱局面。期货交易所开办一哄而起,交易品种重叠上市。1993年初,全国只有7家期货交易所。到年底,已有33家鸣锣开业。11月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期货市场盲目发展的通知》(即国务院〔1993〕77号文)下达后,仍有一些交易所相继开业,1994年以后又有几家交易所开业。当时,国外商品交易所才40多家,而我国期货市场刚刚起步,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就相继成立了40多家交易所。政府部门组建的期货经纪公司有300多家,以交易所会员身份从事期货代理的现货企业达1 000多家。在交易过程中,不讲规则甚至欺诈行为屡屡发生。市场参与者主要是国有大公司,赢了钱不吭声,输了钱就告对方,不仅上告到国务院,还上告到党中央。
在最混乱的时候,几个部门都争着要建立期货监管委员会,而当时的证监会对股票市场监管已自顾不暇,不愿意承担期货市场监管的任务。不过,从朱铭基对刘鸿儒和贺光辉报告的批示中可见,国务院当时既不想发展也不想单建期货监管委员会,而是决定把期货市场交给证监会负责监管。(www.xing528.com)
在这样的背景下,1993年11月6日,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坚决制止期货市场盲目发展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国务院决定,对期货市场的指导、规划和协调、监管工作由国务院证券委员会负责,具体工作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执行。各有关部门要在证券委的统一指导下,与证监会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期货市场试点工作。未经证券委批准,不得设立期货交易所(中心)。”[8]
于是在1993年底,由证监会主导,开始清理整顿期货市场,要求加强立法,暂停审批注册新的期货交易所和经纪机构。现有的机构重新办理审批手续,取缔非法期货经纪活动,对国有企事业单位参与期货交易从严控制。[9]经过清理整顿,全国期货交易所数量由40多家缩减至14家,期货经纪公司重新登记注册,禁止了期货公司的境外期货代理业务,取消了现货企业的期货代理资格,期货交易品种也大幅度压缩,暂停了钢材、食糖、煤炭、粳米、菜籽油等一些关系国计民生的大宗品种交易。此后,有关部门停止审批新的期货交易所并逐渐将期货交易所削减至3家[10]。
尽管在商品期货市场发生着如此剧烈的变动,但证监会主席刘鸿儒在1994年6月15日布置落实整个期货业整顿的期货监管工作座谈会上,讲到金融期货的问题时,还是表达了对国债期货区别对待的态度:“国债期货交易对我国国库券的发行和流通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可以进行试点。经证监会商财政部批准后,将选择少数交易所进行国债期货交易试点。”[11]从上述讲话中可以看出,对于国债期货的监管权,当时国务院并没有完全明确归属证监会。所以,将由“证监会商财政部”。
事实上,国债期货交易试点当时已经进行了一年半,而且不止一家机构在加入试点,但谁都没有在意证监会的这个表态。
上海证交所出于各种考虑,没有受全国整顿期货业的影响,在1993年10月25日,决定将国债期货交易向社会公众开放。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