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因:
2007年6月,湖北省人民政府下发经过省人民政府常务委员会研究通过并由省长罗清泉签署的《湖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要求全省市、州、县开展第二轮(1979—2000)编修地方志工作。罗清泉还在全省地方志工作会议上同各市、州长签订完成第二轮修志任务责任书。从此,编修地方志工作在全省掀起了一股热潮。
近因:
鄂州市从当年7月初至9月中旬,经过组织发动,先后有30多个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成立了领导机构,组织了志书编纂人员,进行编修部门志和行业志,记载本部门和行业20多年来的发展历程,并为《鄂州市志稿》提供详细资料。至2008年夏季,各部门先后将所编的志稿送到市志总编室来接受审阅。
发现:
我从2008年5月初至8月上旬,共花了三个月的时问,审阅各部门的志稿,发现存在许多共性的问题,分别简述如下:
一、把编修志书误作编写教材
《银行志》稿,计196页,120736字。对银行业的性质、职能、业务工作都写得清清楚楚,语言通顺流畅。这说明三位撰稿人对银行业务熟悉,文字功底扎实,称得上金融行业专家。可惜他们不了解志书的体例和撰稿的要求,写出来的不是银行志,而是银行业的培训教材。
第一节“体制改革”,前两页稿纸写体制改革的综述,后9页稿纸写体制改革经验总结。
第二节“银行机构”,分别介绍各个专业银行的性质、任务、职能、工作意义等,却没有写各个银行建立的时问和机构设置情况,没有存史价值。
第三节“金融稳定”,下分四目,一、“稳定是人民银行的重要职责”,分述了稳定的意义、稳定的措施、稳定的目标、稳定的政策等;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分述防范的必要性、风险的9种类型、控制风险的几个方面(当局监管、设立机构、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三、“反洗钱与防范诈骗”,反洗钱下边分述五点,防范诈骗下面分述什么是金融诈骗、金融诈骗的9个方面、如何防止金融诈骗等;四、“人民银行维护稳定的措施”,下面分述了使用货币政策、优化金融环境、加强信息交流与制度建设等。
第四节“货币政策”,下分八目,一、货币政策的目标体系;二、公开市场业务;三、利率政策;四、存款准备金;五、再贷款与再贴现;六、信贷政策;七、汇率政策;八、货币政策实践。在这些目中,都对相关概念进行了解释,对相关政策、措施都进行介绍,却没有写鄂州市银行业在这20年问,实施这些政策的经过和结果等的具体情况。
以下,第五节写“负债(存款)业务”,第六节写“资产(贷款)业务”;第七节写“中问业务”,分别写银行结算、代收代付、信用卡、现金管理等业务;第八节写“基金销售业务”;第九节写“现金管理”;第十节写“经理国库业务”;第十一节写“征信管理”;第十二节写“外汇及外汇管理”等。
读完这一章十几万字的志稿,能够使人获得银行业较为系统的知识,是一份银行业人员学习的好资料;但是,对于鄂州市第二轮修志断限时问(1979—2000年),鄂州银行如何落实金融政策、开展银行业务等,无从知晓。因此,它只能作为一份银行知识培训教材,而不是记载鄂州银行业开展业务活动的地方志书。
二、把“纵写事项”变成了“平写景况”
《旅游志》第一章第二节“人文、特产资源”的第三目“武昌鱼的故乡”。这一目本应该纵叙武昌鱼名称的由来、独特的生理特征,最初的产地、人工养殖及产量发展变化和销售情况等。志稿的编撰者却用散文笔法对它进行了不合实际的表述。这一目的全文如下:
“世纪伟人毛泽东畅游长江时,曾留下了“才饮长沙水,又食武昌鱼”名句,打开了鄂州被岁月尘封的历史,让武昌鱼游出鄂州,蜚声中外。以武昌鱼命名的上市公司,成为农业产业化的航空母舰;梁子湖捕鱼旅游和武昌鱼国际文化旅游节,引领中外宾客纷至沓来。”
这一目的文字很不实在。毛主席在《水调歌头》中的“才饮长沙水,又食武昌鱼”,是说从长沙到武昌(此指武汉市之武昌),行程很快。“武昌鱼”,即泛指武昌地方之鱼,并非有些人牵强附会地说是指鳊鱼中团头鲂。三国时期,吴主孙皓要从建业迁都到武昌(指今鄂州市古名武昌),遭到豪族的反对,编成民谣说:“宁饮建业水,不食武昌鱼”。“武昌鱼”也是泛指古武昌地方之鱼,也并非实指什么鱼。说它“出游鄂州,蜚声中外”,更是虚夸饰美之词。把上市公司武昌鱼集团比作“航空母舰”也并不确切。写西山景区的景点,不应扯到梁子湖捕鱼文化节去了。总之,这与编写志稿的要求是不相符合的。
又如第二章“景区开发建设”第一节“景区景点”的第四目“秀园”。这一目全文如下:
“秀园,是一座具有江南古典建筑风格的园林。位于剑石峰和石门峰之问, 1991年重建。秀园小巧玲珑,却不失大雅风度。虽然占地面积不大,但由于巧夺天工,缀山理水,布局错落有致,加之汇松竹梅桔于一园之中,缩亭阁楼榭于盈尺之内,挽行云飞瀑于山水之问,故而匠心独具,神韵无穷。”
这一目,本应该先叙秀园始建的时问、格局、园中的景点及旅游设施。接着,纵叙1991年至2000年,景点的修缮、改建和设施增添,及接待游客等情况。不应以平面视觉去抽象概括它的形貌,并赞颂它的规制“匠心独具”,景色“神韵无穷”。
还有第十五目“石门开”。这一目的内容更不适宜入志。如:石门开,此处两石对峙如门,雄奇壮丽。传说此石门为孙权由樊口凿山开道回武昌城(今鄂州市城区)时,一剑劈开。清代严观在诗中写道:“石门开左右,一剑自中分。何人施妙法,千古创奇闻。”
古人的传说和诗作,是为了神化国君,宣扬他统治人民的合理性。光绪《武昌县志》如此记述,也不外乎这个目的。我们编志,是写信史,要以确凿的事实入志,不能以传说入志,更不能以这种封建糟粕入志。当然,如果把它作为导游讲说词,亦未尝不可。
三、编排不当
每一事物都有其自身的属性和在周围事物中自然的位列。志书篇目的编排,必须遵循事物客观的属性和位列,才符合志书的体例。
如鄂州市《政协志》稿,政协的“主要工作”,有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组织提案、协商联议、出谋献策、文史资料征辑等,编排在第五章第二节“主要工作情况”之下,置于第四层次。这就不符合市政协的“主要工作”自身的属性和位列了。政协的“主要工作”,应该排列在第一层次,与政协的“会议”“机构”等同列。
又如中共鄂州市委员会,历届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的工作,这是历届代表大会的工作任务,不属于市委组织部的部门工作范畴。它应该在政治部类第一章“中共鄂州市委员会”下边作为一节“历届代表大会”,与市委的“组织机构”“历届领导人任职时问表”“政务纪要”等并列。而志稿编撰者却把它写入了市委的办事机构组织部门的工作中了。把本应属于第一层次的篇目,排到二、三层次,同“宣传工作”“统战工作”等平列。这就不符合事件应有的位列了。
再如,鄂州市《军事志》稿在篇目编排中存在的问题:一、混淆类别。第一章“机构”下设第一节“鄂州军分区”,第二节“武装警察部队”,第三节“驻军”。这里,把不属“机构”的“武装警察部队”和“驻军”,同属于“机构”的“鄂州军分区”混淆在一起立目,是不恰当的。再说,在“民兵工作”一节中,下设有“党管武装”一目。大家知道:“党指挥枪”,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军队的组织原则。“党管武装”,是《军事志》的一个大项,不能设置于“民兵工作”之下,作为一个小目。还有,在“民兵工作”一节之下,有“成立人民武装委员会”一目。“人民武装委员会”,是在同级地方党委领导下成立的,对地方武装工作如国防动员、人民防空、民兵建设、征兵等实施统一领导的组织,不应当置于“民兵工作”条目之下。
四、使用体裁不当
1.用“专记”代“志”
例如《教育志》的第二节“基础教育”(包括幼儿园、初级小学、高级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只用了3页纸概写基础教育的发展情况,然后连续用了4个“专记”:“专记一、普九”;“专记二、德育工作”;“专记三、鄂州高中”;“专记四、高考”。使用“专记”,没有全面系统地纵写“基础教育”各个教学阶段20年问学校、学生、教学设施等方面的发展变化情况,只能选择典型年份、典型事例加以记述,并概括地议论总体情况。因此,“专记”不能代替“志”体“纵写事项”。志书中不用“特载”“专记”等体裁,这是许多修志专家的共识。下面引用该志稿的“专记一、普九”为例,则可见一斑。
“专记一、普九
“1994年至1996年,是鄂州市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达标的重要时期。“普九”是市委、市政府教育工作的重点,多次组织调查、视察活动,并对一些重点问题、重点学校进行跟踪服务,促进“普九”顺利达标。
“1994年11月22日至23日,组织20多人,视察华容、鄂城、梁子湖三区和长港农场的20多所中、小学校,听取区(场)、乡、镇党委和政府对“普九”工作的情况汇报,针对反映出来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1995年9月,市人大科教文卫体委员会、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联合下发《关于贯彻执行〈关于在全国开展基础教育“五项内容”督导检查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作好迎接国家和省对鄂州市进行抽查的准备。10月,省政协科教文卫体委员会到鄂州检查指导工作。市政协科教文卫体委向省政协科教文卫体委报送《鄂州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的自查情况汇报》,对全市教育改革中取得的成绩、存在问题进行剖析,并对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提出了具体意见。
“1996年10月21日,是省政府验收‘普九’达标的最后期限。9月4日,鄂州市相关领导部门组织‘普九’座谈会,讨论达标措施,呼吁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普九’达标工作。(www.xing528.com)
“9月17日、18日,组织对三区一场的17所中、小学进行视察督促。三区一场党委和政府领导,对提出的问题当场答复,当场解决。其中,对涂镇中学院内的一幢旧学生宿舍提出拆除建议,区委书记、区长严培平当场表示,由区政府拨专款拆除旧房,将镇政府部分办公用房腾出来做临时学生宿舍,全力支持学校‘普九’达标。10月,经省政府验收,鄂州市三区一场‘普九’全部达标。原计划分两步实现达标的梁子湖区,在市、区领导的重视下,实现了一举达标。”
以上,看不出九年义务教育的学校数、教师人数、各级学校学生人数的发展变化情况。
2.有“志”缺“表”
“表”是志书八种体裁中重要的一种。许多语言文字说不清楚的复杂的数量变化情况,用一份“表”,就能简明地显示得一清二楚,一目了然。如鄂州市第一轮编修的《鄂州市志·综合经济管理》篇的第四章《物价》,用了许多统计表,保留了大量的物价资料。我们可以从中看到1950年至1987年,历时29年各项物资的收购价格和销售价格,反映出市场的稳定和人民生活的情况。又如在《生活消费品销售价格表》中,我们可以看到从1950年至1951年,食盐每公斤价格由0.31元,降至0.26元;白糖每公斤价格由1.72元,降至1.38元;游泳烟每条价格由2.37元,降至2.13元;等等。这些情况表明,建国初期,为制止私商的不法行为,国家平抑物价,稳定市场的成效。还可以看出,许多物资的销售价格,长期稳定在一个水平线上。如1950年至1962年,12年问,卡其布每米价格一直为2.37元,斜纹布每米价格一直为1.47元。1965年至1979年,14年问,卡其布每米价格均为2.265元,棉细布每米价格均为4.74元,斜纹布每米价格均为1.53元,毛华达呢每米价格均为33.10元。1979年至1987年,随着市场价格的逐渐放开,物价有降有升。如游泳烟每条价格仍为3.20元,白糖每公斤价格仍为1.56元,卡其布每米价格由2.265元升至2.78元,棉细布每米价格由4.74元降至2.47元,斜纹布每米价格由1.53元升至2.25元,毛华达每米价格由33.10元升至44.60元。“表”对物品的数量及价格数据的容量远远大于文字叙述,“表”的作用,是不可代替的。
我们还可以从《工农业产品比价表》中看出,抗日战争前的1934年,每百斤稻谷可以交换食盐10斤;抗日战争时期,日军控制食盐,1941年,每百斤稻谷只能交换食盐5.25斤;1942年,每百斤稻谷只能交换食盐2.6斤;1943年,每百斤稻谷只能交换食盐1.63斤。抗日战争胜利后,1947年4月,按价格计算,每百斤稻谷可以交换食盐40.2斤。另外,从《主要工农业产品的各项差价表》中,可以看出购销差价、城乡差价、季节差价等情况。购销差价可以看出经营者是否任意抬高销售价,牟取巨额利润;是否有意降低收购价格,损害生产者利益,等等。
在审阅部门志稿中,发现许多志稿在该用“表”的地方没有用“表”,致使许多历史数据,没有系统完整地记载于志稿之中。如《供销社》志,1983—2007年农业生产资料购销情况、1983—2007年生活资料购销情况、1983—2007年农副产品购销情况、1983—2007年中药材收购、销售情况,等等,都没有按年份、品种、单价(收购价、销售价)、数量等列表统计,使志稿丧失资料性,从而降低志书的存史价值。
五、大量抄摘总结材料入志
大多数志稿,抄摘总结报告材料,不是对具体事件的记述,而是对总体情况的抽象概写,不符合志体的要求。
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章:“加强药品生产质量的管理,是从源头上保证药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措施。鄂州市主要抓了以下三项工作。一、监督实施药品国家法定标准和省级标准;二、监督药品生产企业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三、监督生产企业按管理规范生产”。又说:“药品经营质量监督管理措施有三项:一、审批零售网点;二、监督企业实施认证;三、日常检查监督”。这是空写管理措施,不是具体记述执行这些管理措施的过程和结果,不成为历史资料。
再如《银行志》在“防止金融风险”一目中写道:“监管当局是中心,完善机构是基础,行业自律是环节,社会监督是补充”。又在“银行结算”一目中,先说明为什么要实行银行结算的道理,再介绍8种结算的方式方法,然后讲解国家公布《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的重要意义等。这是写议论文的笔法,不是用记叙文记录历史事件的起因、经过、结果。
再看《检察院志》稿:“2000年,进行双方选择优化组合,全面推行主办检察官责任制,办案工作有三大明显变化:一是注重案源,变‘守株待兔’为主动‘摸案筛案’。鄂城区检察院推行主办检察官责任制后,两个月时问立案9件。其中,8件立案线索是办案人员摸案和筛案的结果,占同期立案线索的90%;二是注重证据,变‘由供到证’为‘由证到供’,把收证据放在第一位。8月17日,在查办曹某贪污一案时,花大量时问内查外调,查清其利用职务之便,开假存单取款,贪污公款10万元。锁定证据之后,办案人员才依法传唤犯罪嫌疑人曹某。曹某在大量证据面前,才交代了贪污情节。三是注重侦察谋略,变‘浅尝辄止’为‘深挖细查’。在办理中国银行鄂州分行行长李某贪污案件时,发现湖北汇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1993年先后从该行贷出1060万元到海南从事房地产业务,该款数月后归还。办案人员通过财务账上无盈亏反映这一疑点深挖细查,一举查获汇源房地产公司经理李某贪污45万元的犯罪事实。”这是很好的总结材料,而不是依时叙事。
又“2007年,全年办案呈现立案数量趋于平稳,侦察、结案、起诉率,有罪判决率分别为100%、83.3%和90%,与前三年相对基数对比,呈大幅度上升势头,分别上升约26.7%、24%、59%。”
这类以总结报告材料入志的志稿,约30余部。也有写得好的志稿。下边摘录《贸易志》中的“国营商业”一节供参考:
第一节 国营商业
1949年10月,大冶专员公署贸易公司和鄂城县贸易商店分别在城关镇和金牛镇开业。1951年6月,大冶专员公署贸易公司撤销,分设中国盐业公司大冶分公司,中国粮食公司大冶分公司,中国土产公司大冶分公司;同年10月,成立中国百货公司大冶分公司,中国花纱布公司鄂城办事处。这些公司(处)的经理部都设在鄂城县城关。县内各区镇都设有区一级的分支机构。
1952年6月,大冶专员公署撤销,所属公司(处)移交给鄂城县,改名鄂城县支公司,成为鄂城县国营商业主要组成部分。9月,鄂城县粮食支公司并入县粮食局。同年底,鄂城县工商科管辖的有盐业、百货、花纱布、贸易四大公司,粮食局下辖各区粮油管理所,共有经营网点27个,固定资产20余万元,职工226人,年零售额137万元,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9.1%。
1953年,国家对粮食、棉花、油料先后实施统购,对生猪实施派购,对一般农副产品实行合同定购,使国营商业掌握了大部分农副产品资源;同时,通过社会主义改造,城区294户私营商业,通过公私合营的形式,改造成为国营商业(私人资本变为国家所有,私人分享定息)。又1247户个体商贩,通过合作店、组的形式,改造为集体商业(私人小量本钱均变成集体公有资本),归口国营商业管理,壮大了国营商业力量。
1956年10月,县工商科改称商业局。同年底,国营商业计有盐业、百货、花纱布、贸易、专卖、石油、水产食品、油脂、五金、文化用品、药品、社会福利等专业公司,经营网点171个,固定职工1796人,固定资产143万元,商品零售额882万元,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46.2%。
1958年,鄂城县商业局、鄂城县供销合作社、县服务局合并,成立新的国营商业统一领导的机构鄂城县商业局。各区供销合作社都由集体经济性质(资产含有群众入股的股金),改变为全民所有制经济性质,实行与国营商业合并统一管理和经营。同时,公私合营商业(含有私人资本)和由个体商户组织起来的合作商店(其资本纯属私人资金),直接并入国营商业,成为国营商业的组成部分。此时,各类自由市场关闭,形成由国营商业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的大市场。同年底,县商业局设置副食品、百货、纺织品、生产资料、土产废品、水产食品、医药七个经理部和中心商店,县粮食局辖棉花经理部,共计经营网点1311个,固定职工4012人,固定资产206万元,年商品零售总额3130万元,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98.3%。
1961年,根据中共中央调整国民经济的方针,供销合作社和合作商店分别从国营商业中分出,恢复集体经济性质;同时,开放自由市场,允许人民群众经营小商小贩。同年底,国营商业的经营机构经过调整设有工业品(包括百货、纺织品、文化用品)、副食品(包括贸易、专卖、盐业)、水产食品、五金石油、医药、蔬菜、柴炭、零售、服务、棉花等经理部(或公司)和程潮铁矿商店,经营网点287个,固定职工1097人,固定资产216万元,商品零售总额1711万元,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39.9%。
1964年,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进行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在经济领域中,禁止人民群众经营小商小贩,裁并缩小合作商店的规模,国营商业的地位和主渠道作用得到加强。
1966年元月,供销合作社商业再次定为国营商业,成为全民所有制性质。1970年2月,县供销社与县商业局合并,至1975年5月,县供销社与县商业局又分设,所辖的基层供销社和商场网点,都属国营商业。从1966年至1978年,计12年间,城乡市场都由国营商业独家经营。1978年底,国营商业管理机构有县商业局、县粮食局、县对外贸易局(1973年8月设立)、县供销合作社,下辖有鄂城县五金、石油、百货、副食、蔬菜、医药、食品、服务、油脂、饲料、外贸等公司和鄂城商场以及零售中心商店,共计经营网点142个,固定资产1393万元,固定职工26232人,商品零售总额11375万元,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98%。
1979年初,开始传达贯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逐步减少农副产品的计划收购和计划销售的品种和数量,让农民有更多的物资自由交易;逐步减少工业品统购包销的品种和数量,扩大工业企业的经营自主权。
1982年,供销合作社由国营商业性质确定为集体经济性质;同时,国营商业企业内部进行改革,实行各种形式的经营责任制,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增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活力。鄂州市场逐步形成多种经济成分、多种流通渠道、多种经营方式并存的市场格局。
1987年,市商业局下设百货、纺织品、五金交电、副食品、食品、饮食服务、医药、蔬菜、广告和综合(归口管理)等公司以及工业品贸易中心和鄂州商场;市粮食局下设油脂、饲料、粮油供应、粮油储运、粮油工业、粮油议购议销等公司;市对外经济贸易局下设对外贸易工矿产品、农副产品、对外贸易经销、服装等公司;市烟草局兼市烟草专卖公司;市石油销售公司。全市国营商业经营网点计649个,固定职工5882人,固定资产原值6471万元,商品零售总额15081万元,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34.8%。
以上“国营商业”这一节文字,简明具体地写出了商业经济成分和占有资本情形的伸缩变化,凸显了志体之妙。
六、语言不合规范
1.使用一些言不及义的“官话”。如“科学研究工作在全省有位置”“远程教育工程在全省率先使用”“高考水平一直居全省前列”“民营企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学校规模明显扩大,学校数量明显增多,办学条件明显改善”,等等。
2.使用不规范的词语和句法。如“双代店”“庄稼医院”“抽资转贷”“综合服务社”“假私非烟”“国地两税”“人险”“财险”“产险”“民盟”“民进”“侨联”,等等。
3.使用不准确的数量概念。如“大多数乡镇”“少数不法商户”“机关干部五六十人参加植树”“受旱面积达六七万亩”等。
4.使用不准确的时问概念。如:“清朝末年”“民国时期”“建国以后”“20世纪中后期”“改革开放以来”“1978年以前”“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曾经”“往年”,等等。
5.使用浮泛不实的言词。
如《旅游志》:“在鄂州的绿野上,星罗棋布地镶嵌着钻石玛瑙般的湖泊”。《供销社志》:“1980年前后,农药剂型由简而繁,复杂多样,品种多达百余种。1983年之后,农药剂型由繁而简,由大量销售粉剂农药转为大量销售乳剂农药。低毒、高效、低残留量的药剂供应量上升,杀菌剂、除草剂供应量上升。20世纪90年代之后,蔬菜专用药发展到十余个品种,林果、花卉专用药陆续问世”。《公安志》:“2000年,在打击危害税收征管工作中,全市经征部门坚持破案打击与市场秩序整顿相结合,破获一批涉税犯罪大要案”。此类浮泛言词,在志稿中,无处不见。
通过审阅部门志稿,使我深深地感觉到:上级委任我再次担任《鄂州市志》的主编,身上的担子是沉重的。
2008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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