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国君身边有“太卜”一官,主管卜筮,预测凶吉。殷、商时称“太卜”,周代,“太卜”亦称“卜正”,秦、汉称“太卜令”,东汉并为“太史”。后来,有“太卜博士”“太卜局丞”“太卜大夫”之称。隋、唐设太卜令,宋代太卜属司天台(掌管观察天象、考定历数的官署),不设专官。
古人预测凶吉,有多种方法。其中,有用火烧龟甲,看裂纹的象征,联系实际各种情况,牵强附会,谈论凶吉。有用蓍草推演出卦、爻之象,来预测凶吉。
《周易》中讲了用蓍草推演卦、爻,预测凶吉的方法。见《系辞下传》:“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分而为二以象两仪,挂一以象三才,揲之以四以象四时,归奇于劫以象润。五岁再闰,故再扐而后挂。”
这里所谓“大衍之数”,就是用蓍草占筮所用的数字。“五十”后边脱漏了“有五”二字,应是“五十有五”。具体情况,参照多种资料叙述如下。
大衍之数,是天数(阳数)和地数(阴数)之和。天数一,地数二,天数三,地数四,天数五,地数六,天数七,地数八,天数九,地数十。天数一、三、五、七、九这五个阳数之和为二十五。地数二、四、六、八、十这五个阴数之和为三十。天地阴阳之数合计五十五。以这些数字的演变,推算预测凶吉。
第一步,将55根蓍草,先取6根,从上至下,分别排放,作为6个爻位。
第二步,将剩下的49根,任意分开,分别拿在左右两手,以象征太极生两仪。
第三步,从任意一只手中抽出一根,放在前面,这叫“挂一以象天、地、人三才”。
以上称一揲,即第一次分发的结果。
第四步,揲之以四,以象四时。就是说,将任意一只手的蓍草,按4根4根地减下去,会出现4种情况:或者余1,或者余2,或者余3;或者为0(即最后是4,被减下去了)。再把另一只手的蓍草,也按4根4根地减下去,其余数也会是4种情况:若前一个余数为4,则后一个余数也必然为4;若前一个余数为3,则后一个余数必为1;若前一个余数为2,则后一个余数也必为2;若前一个余数为1,则后一个余数必为3。这种减以4的方法,象征春、夏、秋、冬四时。
第五步,合并余数。
如果是第一种情况,则4+4=8。
如果是第二种情况,则3+1=4。
如果是第三种情况,则2+2=4。
如果是第四种情况,则1+3=4。
合并余数的情况只有两种:一是“8”,一是“4”,不可能有别的数字,只能是其中的一个。
以上称“二揲”,即第二次被四分发的结果。
第六步,在大衍之数49,挂1以象3之后,还剩48。
这48,如果减去上述的余数,就成为下述的两种情况:一、如果减去8,则剩40;二、如果减去4,则剩44。这两种情况,必然出现其中的一种。
如果是40,40-8=32;40-4=36。
如果是44,44-8=36;44-4=40。(www.xing528.com)
这四种情况,只会出现其中的一种。
以上称“三揲”,即第三分减的结果,实际上是32、36、40三个数字中的一个。
上述32、36、40的三种结果,只会出现一种结果。任何一种结果,再分二揲四(即任意分到两手,再四个四个地减下去,两手余数之和,非“4”即“8”。下边的蓍草数合并之后,就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如果是40,那么40-8=32;40-4=36。
如果是36,那么36-8=28;36-4=32。
如果是32,那么32-8=24,32-4=28。
以上述得数之一,除以“4”,就是一爻。
如果是32,则32÷4=8,“8”是阴爻少阴,为“”。
如果是36,则36÷4=9,“9”是阳爻老阳,为“”。
如果是28,则28÷4=7,“7”是阳爻,少阳,为“”。
如果是24,则24÷4=6,“6”是阴爻,老阴,为“”。
以上说明,三次四营余数之和除以“4”,得一爻。再如此进行六次,即三揲共六次,一十八变,才得一卦。成一卦之后,看所成之卦,是六十四卦中的哪一卦,再按该卦的卦、爻辞及录辞、象辞去论凶吉。
在六次三揲的过程中,用蓍草算卦,乾卦纯阳爻,为“9”,9×4×6=216;坤卦纯阴爻,阴爻为“6”,6×4×6=144。两卦共用蓍草(策)216+144=360,相当于一周年360日之数。
《周易》六十四卦所用的蓍草(策)数为11520,阴爻4608,阳爻6912。
值得注意的是,形成一卦之后,是按变爻的爻辞来论吉凶的。筮成的卦为本卦,其中老阳、老阴要变爻,老阳变老阴,老阴变老阳,变化之后,则成为另一卦了。按变成之卦的变爻的爻辞论吉凶。古人在算卦,常说得什么爻,就是这个意思。
古人运用《周易》预测吉凶的实例:
根据《左传·庄公二十二年》记载:陈国的陈厉公生了儿子敬仲。在敬仲少年的时候,周的史官有人拿着《周易》来见陈侯。陈侯要他为敬仲占筮。占筮的卦从观卦变到否卦。观卦的六四爻辞为“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是说:臣子朝见国王,做国王的宾客,这是吉爻。周史先引本卦变爻之辞,说明厉公生这个孩子,将来必定大贵。若不在陈国,也一定会在别国得志。如果不是他本人得志,他的子孙也会得志。因为这个卦的象辞有“先王以省方观民设教”之象。周史分析卦象:观卦的内卦为坤卦,“坤,土地。”外卦为巽卦,“巽,风也”。观卦的六四变为九四,则成否卦。否卦的外卦为乾卦。乾,天也,巽为风,由巽风而变为乾天,故曰“风为天”。而观卦与否的内卦皆为坤。故曰:“风变为天于土上”。同时,否卦从上至下的二、三、四爻,变爻则成艮卦。“艮”为山,故周史说:“风变为天于土上,山也。”若舍艮,则观、否二卦无“山”象。又在否卦中,其外卦为乾,乾天位置在上,其内卦为坤,坤土位置在下,二、三、四爻互变,成艮卦。艮山据于坤土之上,乾天之下,有山生林木而成材之象。故周史说:“有山之材,而照之以天光,于是乎居土上。”又指出:因为否卦中,二至四爻互变成艮,“艮”为门庭,“庭实旅百,奉之以玉帛,天地之美具下来!”否卦的外卦为乾,乾为“金”为“玉”。内卦为坤,坤为“布帛”。又乾为天,坤为地,故合称为“玉帛”。又称“天地之美具焉!”下面“犹有观焉,故曰其在后乎”。观,有观等待之义,所以还应该观在其子孙后代身上。“风行而著于土,故曰其在异国乎。”风是飘忽不定的,故有出在异国之象。周史据此认为:如其在异国,必在姜姓主政的国家得势。那里“山岳(隐指泰山)则配天”。这与变卦否卦互变的艮卦指山,配外卦的乾天的卦象相符。
这里,周史以占筮的卦象来解释卦爻之义,既引用本卦观卦的变爻之辞,又分析本卦和变卦的卦象,对事件进行推断,后来事情的发展果如其言,陈氏(即田氏)代齐,成了当时大夫夺权的典型事例。
古人认为:占筮问事,重在占问者的德行。具有美德善行的人,占问善事,获得吉卦,才有好的结果;否则,达不到好的目的。据《左传·昭公十二年》记载:鲁国大夫季平子的费邑宰南蒯打算叛乱,投降齐国。事先筮了一卦,为坤卦。所成坤卦的第五爻为老阴,则要变为阳爻,而成比卦。坤卦所要变的爻为“六五”,“六五”的爻辞是“黄裳,元吉”。南蒯认为他要搞的叛乱,将是大吉的。去请教惠伯。惠伯问:“你要做什么事呢?”南蒯含糊其辞。惠伯说:我从学《易》中领悟到,《易》书只能用来占问符合道德的事,不能用来占筮坏事。只有在忠、信、恭、善的前提下,筮得吉爻,才有好的结果。否则,即使筮得吉爻,也没有好的下场。从坤卦的“六五”爻辞来看,“黄裳”为“六五”之象;黄,地色,也是中央之色。坤为地,“六五”居中,故为黄。“裳”为下服,又有饰佩掩盖在外之意;而坤卑正和此相似,故“裳”表现出内在美。“元吉”为“六五”之占,“元”为大为始,“元吉”是大吉大利之意。“黄,中之色也”,“中美能黄”,占问者的心中如果没有忠美之德,就承当不起黄的美色。“裳,下之饰也”,“下美则裳”,上衣象君,下裳象臣。如果占问者为人臣,不具有恭顺卑下之美德,那就当不起黄的美饰。又“元,善之长”,“上美为元”,如果占问者占不善之事,那就违背了以元为善的含义,所以举事必败。惠伯的这番话,为后来的事实所应证。南蒯的叛乱,果然失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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