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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辨语境致误》:罗烨《醉翁谈录》中的点校失误与时代限制

时间:2023-07-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三妓私喜:“仰官人有我,先书我名矣。”20.东阳有妓暨师奴者,移往崇安充弟子。点校者见下文有“建阳”,出校而致误。由于时代的限制,罗烨《醉翁谈录》点校者无法像今天这样利用大型的语料库进行检索和收罗,难免会出现一些失误。

《不辨语境致误》:罗烨《醉翁谈录》中的点校失误与时代限制

19.三妓私喜:“仰(疑应作“柳”)官人有我,先书我名矣。”(32)

按:此处“仰”字不误,为仰仗之义。

20.东(疑应作“建”)阳有妓暨师奴者,移往崇安充弟子。已经漕司落籍讫,后再归建阳,陈乞落籍。(76)

按:“东阳”不误,讲妓女是东阳人,后到崇安,最后归宿在建阳。点校者见下文有“建阳”,出校而致误。

21.既又曰:“适佳丽所唱之词句,语既佳,意思尤胜。人言词出佳人口,倍(疑应作“信”)然。”(118)

按:“倍然”不误。从语境来看,前面称赞歌妓谢福娘的唱词语词优美,寓意更好。这么好的词句由佳人唱来,效果加倍地好,故曰“倍然”。

22.魁遂行,抵京师,就试,果顶高荐,乃遗介归报书,后有一书(疑应作“诗”),诗曰:……(92)

按:“书”不误,指书信。王魁的家信后有一首诗,故下文云“诗曰”。

校书如扫落叶,屡扫屡生。由于时代的限制,罗烨《醉翁谈录》点校者无法像今天这样利用大型的语料库进行检索和收罗,难免会出现一些失误。以上对于古典文学出版社点校本的缺失之处进行商补,希望能完善该书的文本,对研究者有所裨益。

上海师范大学人文与传播学院古籍整理研究所副教授,古典文献学硕士生导师)

【注释】

[1]详见罗烨《醉翁谈录》出版说明,古典文学出版社,1957年。

[2]例句后括号内为古典文学出版社1957年版页码,例句改用简体字,少数涉及文本校勘的字形保持繁体原貌,以利于辨识。

[3]以上四例分别见于《醉翁谈录》第28、43、13、17页。

[4]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卷二,中华书局,1987年,第107页。

[5]《三国志》卷四九,中华书局,1982年,第1185页。

[6]《北史》卷九八,中华书局,1974年,第3256页。

[7]苏轼撰,茅维编:《苏轼文集》卷五七,中华书局,1986年,第1736页。

[8]《魏书》卷三二,中华书局,1974年,第755页。

[9]张九龄著,王云五主编:《曲江集》,商务印书馆,1937年,第31页。

[10]北京大学古文献研究所:《全宋诗》,北京大学出版社,1991年,第1458页。

[11]郭茂倩:《乐府诗集》,中华书局,1979年,第616页。

[12]高观国撰,施蛰存校点:《竹屋痴语》,《宋六十名家词》丁集,(上海)杂志公司,1936年,第5页。

[13]唐圭璋编:《全宋词》,中华书局,1965年,第1883页。

[14]张埙《竹叶庵文集》卷二八,《清代诗文集汇编》,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第375册,第209页。

[15]底本作“萑”,古典文学出版社点校本作“觀”。

[16]王观国:《学林》,中华书局,1988年,第269页。

[17]以上三例见《全宋词》第1883、3827、3624页。

[18]邵伯温:《邵氏闻见前录》,中华书局,1983年,第13页。

[19]吴处厚:《青箱杂记》,中华书局,1985年,第5页。

[20]孟元老著,邓之诚注:《东京梦华录注》,中华书局,1982年,第73页。

[21]无名氏:《京本通俗小说》,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32页。

[22]白居易著,谢思炜注释:《白居易文集校注》,中华书局,2011年,第1608页。(www.xing528.com)

[23]洪咨夔:《平斋文集》卷第二七《讲义上》,《四部丛刊续编》(六七—六八),上海书店影印,1985年。

[24]魏禧撰,彭家屏参订:《左传经世钞》卷二三,清乾隆戊辰(1748)刻本。

[25]洪迈:《夷坚志》三志壬集卷二,中华书局,2006年,1482页。

[26]李昌祺:《剪灯馀话》卷四,明正德六年(1511)杨氏清江堂刻本。

[27]辛文房:《唐才子传》,古典文学出版社,1957年,第187页。

[28]佚名:《大唐三藏取经诗话》,李时人编校《全唐五代小说》卷一〇〇,中华书局,2014年,第3491页。

[29]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一二七,中华书局,1986年,第3184页。

[30]北京大学古文献研究所:《全宋诗》,第21079页。

[31]唐圭璋编:《全宋词》,第1006页。

[32]魏文中:《绣云阁》,昆仑出版社,2001年,第151页。

[33]胡绍文:《论“款”之言说义》,《汉语史学报》第13辑,上海教育出版社,2013年。

[34]《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三八,中华书局,1988年,第2225页。

[35]留正:《皇宋中兴两朝圣政》,清宛委别藏本。

[36]田汝成:《西湖游览志馀》,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第315页。

[37]李修生主编:《全元文》,凤凰出版社,1998年,第347页。

[38]杨镰主编:《全元诗》,中华书局,2013年,第257页。

[39]高拱撰,马之骐、马之骏校订:《高文襄公集》卷四三《病榻遗言》,北京图书馆藏明万历刻本。

[40]凌铭麟:《律例指南》卷八,清康熙二十七年(1688)刻本。

[41]李肇:《国史补》,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第35页。

[42]洪迈:《夷坚志》,中华书局,1981年,第759页。

[43]项安世:《平庵悔稿》,清宛委别藏本。

[44]刘秉忠著,李昕太、张家华、张涛点注:《藏春集点注》,花山文艺出版社,1993年,第308页。

[45]孙仁孺:《东郭记》,毛晋编《六十种曲》第十二册,中华书局,1958年,第80页。

[46]梁章钜:《楹联续话》卷一,中华书局,1987年,第190页。

[47]以上三例见《全宋词》第612、1812、1832页。

[48]《旧五代史·梁书·太祖纪》:“癸卯,司天监奏,日辰内有戊字,请改为从之。”自注:“《容斋续笔》以为‘戊’类‘成’字,故司天谄之,殊不知‘戊’字乃避梁祖曾祖茂琳讳,非以其类‘成’字也。《云谷杂记》尝辨正之。今崇福侯庙碑立于开平二年,正作武辰,可见当时避讳之体。”

[49]赵彦卫:《云麓漫钞》,中华书局,1996年,第152页。

[50]范成大:《范成大笔记六种》,中华书局,2002年,第114页。

[51]高承:《事物纪原》,中华书局,1989年,第553页。

[52]郭橐驼:《种树书》,中华书局,1985年,第12页。

[53]王执中:《针灸资生经》,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59年,第3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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