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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载宗法论的性质及优化方式

时间:2023-07-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了明确张载宗法论的性质,先从宗法应由谁来实践这一问题开始展开分析。不过,似乎是要强化这一观点,张载不仅积极评价了唐朝的名臣名家保护制度,而且还力陈将此制度作为宗法实践推广之策的必要性。所以,张载所提倡的宗法实践,以“大臣”“名家”为主体展开议论,表明他忠实于经书本来的规定。这样看来,张载的复兴宗法主张,其主要着眼点是尽可能地因袭理想的古礼并将之用于现世。

张载宗法论的性质及优化方式

为了明确张载宗法论的性质,先从宗法应由谁来实践这一问题开始展开分析。

下面的文章,是张载在阐述宗法在现实中必须实践的理由时最为概括的言论,也是经常被引用的一段文字。

宗子之法不立,则朝廷无世臣。且如公卿一日崛起于贫贱之中,以至公相,宗法不立,既死遂族散,其家不传。宗法若立,则人人各知来处,朝廷大有所益。或问,朝廷何所益。公卿各保其家,忠义岂有不立。忠义既立,朝廷之本岂有不固。今骤得富贵者,止能为三四十年之计,造宅一区,及其所有,既死则众子分裂,未几荡尽,则家遂不存,如此则家且不能保,又安能保国家。[12]

张载的这番言论,特别是文章开头的论述,在既往研究中常被作为重要依据出现在“宗法是科举体制下士大夫为确立官僚世袭家族而实施的手段”这一论证之中。

可是,在这段文章里,张载提出宗法的实践主体并非是“士大夫”,而是“公卿”的强调形“公相”。公卿是指“三公九卿”的公与卿,公相则是指三公与宰相,或者三公兼任宰相者。不管怎么说,显然都是地位高于“士大夫”的人。礼学是对尊卑上下秩序相关措辞十分敏感的领域。张载的相关礼学著作中,并未使用士大夫一语,而是针对比士大夫更高的阶层,因此,要说他的宗法言论以士大夫为对象是有问题的。必须考虑到其宗法实践的主体,应该是高于士大夫的高位高官者。

通过保全大臣名家、稳固忠义之心来拱卫朝廷这样的主张,是一种近似于回归贵族制的观念,它与宋代科举官僚制的精神完全背道而驰。不过,似乎是要强化这一观点,张载不仅积极评价了唐朝的名臣名家保护制度,而且还力陈将此制度作为宗法实践推广之策的必要性。[13]

此外,从张载的议论中也可窥见他对恩荫制度的支持。以下的言论正是他对现实中如何实践宗法以维系家族,并使宗子获得仕途上优遇的施策。

今日大臣之家,且可方宗子法。……仍乞朝廷立条,族人须遵依祖先立法,仍许族人将己合转官恩泽乞回授宗子,不理选限官,及许将奏荐子弟恩泽与宗子。且要主张门户。宗子不善,则别择其次贤者立之。[14]

在这里,他提倡运用恩泽制度时要特别注意对宗子给予入仕上的特殊待遇。恩泽是恩荫中的一种特典,即父祖为高位高官者,朝廷给予持有官位的子孙在升进上的优遇。虽然此处提到的不是恩荫而是恩泽,但若以他支持因父祖亲族之荣荫而得以升进的精神来看,张载应该也不会反对以恩荫任官。

此处张载针对的是恩荫而非恩泽,即升进而非任官,且并不言及科举之事,这也说明他提出的宗法实践对象当为“大臣之家”。根据梅原郁的研究,高级官僚因为可以在每年的圣节以及三年一度的郊祀之时奏荐子孙亲族荫补,所以其亲族为官者甚多,他们的亲族如果不论官位大小要做个官的话一般不成问题。据说即使在全面施行科举制度的宋代,实际上以恩荫出仕的仍要占到全体官僚的半数之多。[15]只是因恩荫而升进的出身者跟科举进士出身者相比明显处于下风,且与升进相关的恩荫——恩泽,在制度化的形成方面也要略晚一些。可想而知,在上述情势之下,大臣之家若要让宗子获得官位上的优势,努力的对象必然会倾向于升进也就是对恩泽的运用了。

如上所述,对张载来说,应该通过宗法实践来继承家族的并不是士大夫,而是大臣、名家名臣,而支撑此种宗法实践的也并非是科举,而是恩荫、恩泽。因此,在张载的言论中完全看不到“宗法是士大夫为应对宋代科举官僚制的手段”这样的思考。

尽管如此,可是张载自身既非大臣出身亦非恩荫出身,张载的父亲在知州任上年纪轻轻就去世了,这使他并无机会沐浴恩荫。他是通过科举获得官职的,但其仕途也仅止步于不能使子孙得到荫补权利的六品以下官职。总之,张载仅为一介科举官僚,并非士大夫之外的人物。那么,应如何理解他提出上述主张呢?

在此回头看看经书及古注疏中关于宗法实践主体的原始记载。在《礼记》的《大传》及《丧服小记》中,关于宗法的叙述以“别子为祖,继别为宗”这样的语句开题,指出宗法是以“别子”为祖的人组成的亲族组织。这里的“别子”,按郑玄注解释为“诸侯之庶子,别为后世为始祖也。谓之别子者,公子不得祢先君也”。这句话简单地说,就是未能继承诸侯地位而成为臣籍的庶子们,是不能以君主为祖先的,而应该自立为始祖,形成新的一宗。而在《礼记》接下来的经文中又论述了“公子之宗道”,即宗法上成为始祖的人原为君主之子——公子,这样的规定反映了宗法原本就是以君主及其同族之人为对象所作的礼制,而不是针对一般士大夫的。

所以,张载所提倡的宗法实践,以“大臣”“名家”为主体展开议论,表明他忠实于经书本来的规定。此外,张载支持的恩荫恩泽制度,也是照搬经书的传统,并对此传统予以全面肯定。在古代理想中的周王朝,实行封建制与“世爵世禄”即世袭的官职与土地,恩荫、恩泽可看作是三代古法的残留。这样看来,张载的复兴宗法主张,其主要着眼点是尽可能地因袭理想的古礼并将之用于现世。(www.xing528.com)

事实上,张载想要复兴的古礼不仅只限于宗法。据张载高足吕大临所言,张载曾说过“论治人先务,未始不以经界为急”,“纵不可行之天下,尤可验之一乡”,并曾计划召集有志之士,共议古法,购买土地以实践井田。[16]虽然从时代发展来看,井田、封建等复古议论的迂阔显而易见,但正如明末清初经世思想家顾炎武黄宗羲那样,在类似的论题中汲取营养,并通过敏锐的现实认识发掘新的历史内涵,这对于纠正现实政治社会弊病而言具有深远的意义。那么,下面就来看看张载井田复兴主张的具体内容。

井田至易行,但朝廷出一令,可以不笞一人而定。盖人无敢据土者。又须使民悦从,其多有田者,使不失其为富。借如大臣有据土千顷者,不过封与五十里之国,则已过其所有,其他随土多少与一官,使有租税,人不失故物。治天下之术,必自此始。今以天下之土棋画分布,人受一方,养民之本也。……其术自城起,首立四隅,一方正矣。又增一表,又治一方,如是,百里之地,不日可定,何必毁民庐舍坟墓,但见表矣。方既正,表自无用。……百里之国,为方十里者百,十里为成,成出革车一乘,是百乘也。然开方计之,百里之国,南北东西各三万步,一夫之田为方步者万。今聚南北一步之博,而会东西三万步之长,则为方步者三万也,是三夫之田也。三三如九,则百里之地得九万夫也。革车一乘,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以乘计之,凡用七万五千人,今有九万夫,故百里之国,亦可言千乘也。以地计之,足容车千乘。[17]

上述张载的议论给人的强烈印象是他对尊崇古礼的极度忠诚。他主张测量土地以确定方百里之国,大土地所有的大臣封与方五十里之地。他说的方百里、方五十里之数显然是依据了《孟子·万章章句》下的“公候皆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这样的经典;一夫所受之田方万步之言则是依据《孟子·滕文公章句》上的“夏后氏五十而贡,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的规定,因为百亩正合一万方步,所以这也显示他是以周制为准则的。方十里称为“成”是根据《周礼·考工记·匠人》中的记述;“成出革车一乘”并附“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之言,也是依据《尚书·周书·收誓》中“武王戎车三百两”之疏中《司马法》的记载。此外,张载此文还使用了《论语》等经典常见的“百里之国”“千乘之国”等加以论证。还有,由于他对经书所载的各种各样的数据,在现实中复古实践时有效性究竟如何这个问题并未加以检讨,所以其必然结果就是——这样的井田实践只能是纸上谈兵了。

此外,张载明确表示赞成授予大地主以官职与征税权、拥护大地主的利益,显然,他并不想将体现“均平”思想的井田法运用于现实之中。按照经书的记载,在封建之世,官僚可根据官位不同获得相应的采邑或圭田,高官领有更多的土地这一点也是符合封建精神的。

张载这种完全因循古礼规定的姿态,使得他的复兴古礼主张,与其说是来源于对现实社会各种问题的深刻认识,还不如说是将经书所记载的理想运用到现实世界的一种愿景。而且,这种愿景同样反映在他关于封建论的言辞之中。

所以必要封建者,天下之事,分得简则治之精,不简则不精,故圣人必以天下分之于人,则事无不治者。圣人立法,必计后世子孙,使周公当轴,虽揽天下之政,治之必精,后世安得如此。且为天下者,奚为纷纷必亲天下之事。今便封建,不肖者复遂之,有何害。岂有以天下之势不能正一百里之国,使诸侯得以交结以乱天下。自非朝廷大不能治,安得如此。而后世乃云秦不封建为得策,此不知圣人之意也。[18]

如此倡导封建的议论中,却欠缺了对推行郡县制有何政治问题这一切实的现状认识。而且,他所列举的实施封建的必要性、理由和优点,也都过于抽象,缺乏具体的可操作性,尤其在封建制如何消解现实社会问题上,张载的言论缺乏具体的应对措施。在他文章中所能见到的,都跟井田论一样,是对古制的全面拥护。所以,他主张井田、封建,是因为这些都是“圣人之立法”“圣人之意”,他确信这些制度是完美无缺的、不容疑虑的。如果将张载的言论与明末清初经世思想家顾炎武、黄宗羲等人的严密议论放在一起比较的话,可以看出张载的这番主张,在实际的效果上跟他的本来意图相去甚远。

总而言之,张载这种在现世中尽可能忠实执行古制的主张,感觉太过迂阔、空虚,说它是不合时宜的、错误的也不为过。

不过,正是此种宗法论,真切地反映了当时宋代的时代性。对于这一点,吉川幸次郎曾总结为:宋代的伦理思想归根结底在于“经的复归”,即“从儒家经典里寻求生活的渊源,并使自身的生活与经的生活相一致的思想”[19],尚古主义无疑是宋学的一个精神支柱。

与张载同时代的学者对他的评价,也印证了他强调复古的姿态。熙宁初,神宗召见张载,谈及政治,张皆以渐复三代为对,帝悦,令除崇文院校书。另外,按吕大临的记载,吕大防推举长久在野的张载,其理由之一就是“张载之学,善法圣人之遗意,其术略可措之以复古”[20]司马光也曾提到“窃惟子厚平生用心,欲率今世之人复三代之礼者也,汉魏以下盖不足法”[21]。所以,时人对他的评价就是诉古归经,也许正因如此,对当时的思想界而言张载带来了一股清新风气。渡边浩曾经评价“显然,道学者之中的大多数都怀抱着急进的原理主义激情”[22],张载的姿态,表明他也属于这类人。“根据观念来改革现实的秩序,无论身处何种现实都要坚持自己信仰的正义去实现理想——这种志向决然的理想主义,当然是永远不会陈旧、迂腐的。在这样的姿态下,对既成现实的权宜态度当然也就没有了优势。”[23]我们现代人对张载主张的感受,如空虚、时代性错误,等等,可以说都是基于自身所处现实认识的居高临下的评价,最多不过是以自己的价值基准作出的判断而已。

综上所述,张载提倡的宗法复兴论,并非士大夫阶层为适应当时推行的科举官僚制、以亲族统和为目的建构的理论,此点至为明了。

总之,从对张载以上思想脉络的梳理来看,他所说的宗法实践是以大官为对象的,他关注的是嫡长子继承制,而非亲族结合。张载的宗法复兴论,跟他有关井田、封建的议论一样,是对古代世爵世禄的宗法封建古义的憧憬,是尝试着将这样的古代制度运用于现实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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