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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觏的开禁通商思想探析

时间:2023-07-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李觏的开禁通商思想源于他的义、利观。李觏处于社会大变动的时期,极力主张“贵利致富”,应是北宋较早注意到社会经济新变化的一位思想家。李觏反对官榷制度,是较早、较系统提出开禁通商主张的进步思想家。

李觏的开禁通商思想探析

俞 钢

李觏(1009—1059),字泰伯,北宋建昌军南城县(今江西省南城县)人。一生从事著述和教授,曾创建盱江书院,世称盱江先生。先后任太学助教、直讲、通州海门(今江苏省启东县)主簿、太学说书等官职。

李觏是北宋前期一位进步的经济思想家,他较为系统地考察了社会经济的各个方面,提出过许多卓有见识的经济改革主张,其中最突出的是他的开禁通商思想,反映了北宋商品经济发展的客观现实,并启迪了此后许多经济思想家,成为中国封建社会后期重商思想勃兴的开端。本文就此作些粗浅的剖析,以祈有所裨益。

李觏的开禁通商思想源于他的义、利观。众所周知,儒学“贵义贱利”的观念,在北宋以前的思想界一直占有统治地位。进入北宋,商品经济发展走向更高的阶段,新的经济现象大量涌现,客观上要求人们对现实经济问题作出解答,于是一批现实主义经济思想家应时而出。尽管他们还是高举着尊儒的旗帜,竭力从儒家经典中提取精华,但实质上已是“外儒而内‘杂’”[1],掺杂了自己对现实经济现象的认识和理解,并包罗了传统各家各派经济思想能为现实所用的东西。在这个庞杂体中,“贵利致富”的伦理思想起着主导和支配的作用,不仅对国家经济政策产生了影响,也为人们的经济活动提供了理论依据,从而削弱了“贵义贱利”的传统思想。李觏处于社会大变动的时期,极力主张“贵利致富”,应是北宋较早注意到社会经济新变化的一位思想家。

李觏治《周礼》,对传统儒家的“礼”加以重新发挥。他说:“夫礼,人道之准,世教之主也。圣人之所以治天下国家,修身正心,无他,一于礼而已矣。”在他看来,“礼”的内容包含了“饮食、衣服、宫服、器皿、夫妇、父子、长幼、君臣、上下、师友、宾客、死丧、祭祀”等各个方面,[2]是与社会生活紧密联系的。既然“礼”是人们一切活动的准则,又具有物质生活的丰富内容,那么“贵利致富”就无可非议。李觏指出:“愚窃观儒者之论,鲜不贵义而贱利,其言非道德教化则不出诸口矣。然《洪范》八政,‘一曰食,二曰货’。孔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是则治国之实,必本于财用。盖城郭宫室,非财不完;羞服车马,非财不具;百官群吏,非财不养;军旅征戍,非财不给;郊社宗庙,非财不事;兄弟婚媾,非财不亲;诸侯四夷,朝觐聘问,非财不接;矜寡孤独,凶荒札瘥,非财不恤。礼以是举,政以是成,爱以是立,威以是行。舍是而克为治者,未之有也。是故贤圣之君,经济之士,必先富其国焉。”[3]显然,这种衣食财富决定一切的思想,不同于传统儒学“贵义贱利”的教义,而与《管子》的“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4]司马迁的“礼生于有,而废于无”[5],倒是相通的,只不过李觏的这一思想更具有北宋商品经济发展的时代特色。李觏的“贵利”思想,与传统儒学的“贵义”观念格格不入,他自问自答阐释说:“利可言乎?曰:人非利不生,曷为不可言?欲可言乎?曰:欲者人之情,曷为不可言?言而不以礼,是贪与淫,罪矣。不贪不淫而曰不可言,无乃贼人之生,反人之情,世俗之不喜儒以此。”[6]在他看来,“礼”和“利欲”是统一的,“利欲”寓于“礼义”之中,只有在“礼”的规范下顺人之情,才能使儒学为世俗所尊奉。

李觏以“贵利”思想为前提,还提出了独到的“致富”论,以此提醒统治者重视社会现实利益。李觏从“富民”“济民”出发,主张养民以济国,反对打击“富民”,他指出:“田皆可耕也,桑皆可蚕也,材皆可饬也,货皆可通也,独以是富者,心有所知,力有所勤,夙兴夜寐,攻苦食淡,以趣天时,听上令也。如此而后可以为人之民,反疾恶之,何哉?疾恶之,则任之重,求之多,劳必于是,费必于是,富者几何其不黜而贫也!使天下皆贫,则为之君者,利不利乎?”[7]从中可见,李觏的“贵利致富”思想极为深刻,他对传统儒学礼、义等观念所作的重新理解,适应了北宋商品经济发展的客观现实,具有积极的进步意义,正如胡寄窗先生所言:“他所理解的《周礼》的精神实质,不是别的,正是他自己时代所面临的若干重要经济问题的现实的倒影。”[8]

官榷制度一直是我国封建社会抑商政策最强有力的支柱,其根本目的就是由国家垄断大宗贸易,阻止自由贸易的发展。然而,商业经济活动不仅能够在官榷制度的夹缝里生存,而且最终成为引起社会一切变革的起点。北宋无论是商业活动的范围,还是经营规模,都远远超过以往任何一个朝代。于是,官榷制度面临挑战,抑商政策受到怀疑,开禁通商的呼声越来越高。李觏反对官榷制度,是较早、较系统提出开禁通商主张的进步思想家。宋仁宗宝元二年(1039),他在《富国策》中,针对北宋官榷制度的弊病,着重论述了关系人民生活和国家税收的两大官榷商品——盐和茶的开禁通商问题。皇祐四年(1052),他在《寄上孙安抚书》中又明确指出:“茶盐之禁,本非便人……当少缓之。”[9]并认为:“当弛一切之禁,听民自便,仍为著令,以告后来。”[10]进一步凸现了开禁通商的思想。

李觏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封建国家不放弃官盐制度的实质,曰:“山泽之富,天地所以养人者,鬻盐之利博矣。”[11]然而,官榷制度至北宋,已是“奸谋日升,末以是弊也”[12],更严重的是“官之粜益少,盐益滞矣”[13],使封建国家的税收受到了损害。他揭露道:“粜益少,盐益滞者,何也?是奸谋入焉。彼盐之来,远者逾江湖,岁于波,月于风焉。近者亦百数十里,维堤堰,宿葭宴菼焉。军之穷,吏之狡者,家于是,食于是,私卖其什之几,而足以它物,固其常也。既辇而仓,则举掌之人又私卖其什之几,而足以它物,无虑公盐常失其半,而半它物焉。民之食盐既多私卖者矣,而公盐之出不可赊贳,故坐肆占卖者,郡才数十。以数万家之食,仰数十户之盐,一铢一两,不可与官为市,必取于斯人之徒,其势必小其权量,增以粪土,常不啻以倍价取半盐矣。”[14]这里,李觏归纳官盐之弊为四:第一,损耗大,价格昂贵;第二,质量低劣,“足以它物”“增以粪土”;第三,管吏私卖,投机取利;第四,不便“一铢一两”的少量买卖。显见,李觏对官盐之弊的认识是深刻的,它直接源于生活的环境。北宋时,江西地区的经济得到迅速开发,各种物产丰富,唯缺食盐。封建国家则垄断盐利,不管淮盐道路险远,能运到的盐既少且劣,售价昂贵,却强迫人民接受,并且不惜动用武力镇压敢于冒禁私贩广盐者,这就激起了当时人民的普遍不满。由此,李觏得出结论,既然封建国家无法克服官盐的弊病,那么民食私盐是必然之势,苛法严禁也无济于事。

李觏经过分析,提出了“今日之宜,莫如通商”的主张。[15]他认为,食盐通商具有官盐不可能具备的优点,“商通则公利不减而盐无滞也。何谓商通则公利不减?夫官自粜盐,利信厚矣。然舟有坏,仓有堕,官有俸,卒有粮,费已多矣。若官鬻盐而粜与商人,使自行之,既权其息,因取关市之税,而费省焉,是公利不减也。何谓商通则盐无滞?夫商人众而务售,则盐不殽杂。所至之地又以贳于市人,则到肆多得斥卖。卖者多而务售,则盐亦不殽杂。昔啖粪土者,今皆食盐;昔喜窃贩者,今皆公引。盐之用益广,是以无滞也”[16]。更着重阐述了食盐通商是“公利不减而盐无滞,财用以足,刑罚以清,治世之懿也”的道理,[17]使统治者了解这是于国于民均有利的好措施。那么,如何对待“息寡而税薄,则公利损;息多而税厚,则商不来”这个问题呢?[18]李觏毫不含糊地指出:“不若寡薄之为愈也。”[19]他大声疾呼:“此通变之时,不可忽也。”[20]

官茶危机影响到国家的财政收入,又是一个新的经济问题,历史典籍中无法找到可供选择的良策。一时间,朝野上下,议论纷纷,主张各异。宋仁宗景祐中,叶清臣上疏,主张茶叶自由通商,茶税“以口定赋”“口数出钱”[26],即茶税包括向商人征收通茶税和按口负担茶赋两部分内容。这个方案因涉及面太广,故“时下三司议,皆以为不可行”[27]。让我们再来看看李觏的主张,他指出:“今日之宜,亦莫如一切通商。官勿卖买,听其自为。而籍茶山之租,科商人之税,以此校彼,殊途一致。且商人自市,则所择必精;所择精,则儥之必售;儥之售,则商人众;商人众,则入税多矣。又昔之所以披草莽、怀兵刃务私贩者,禁严故也。既已通商,则当安行。夷路自实,官府亦入税多矣。况不滞本泉,不烦威狱,利国便人,莫善于此。”[28]这里,我们注意到:首先,李觏提出了“自为”,即国家政策必须顺应经济规律,任其自然发展。其次,他主张“籍茶山之租,科商人之税”,只向茶户收租,向茶商收税,缩小茶赋和茶税的范围,这显然要比叶清臣的主张高明些。其三,他认为,只有进行茶叶自由通商,放弃专卖政策,才能使国家“不滞本泉”,货币流通,经济运行。显而易见,李觏的认识是精当的。但是,李觏毕竟是“草泽之士”,政治上的不得意,使他不可能有机会实现自己的主张,只能通过学术思想交流向当朝大官范仲淹等流露自己的想法。李觏的通茶主张对北宋茶法改革是有积极影响的。时隔约二十年,到宋仁宗嘉祐年间,何鬲、王嘉磷等皆上书请罢官茶,其说大体与李觏相同。这个主张得到了富弼、韩琦等大官们的支持,仁宗终于在嘉祐四年(1059)二月正式下诏:“历世之弊,一旦以除,著为经常,费复更制,损上益下,以休吾民。”[29]自是,“唯腊茶禁如旧,余茶肆行天下矣”[30],历二百年的官茶法终于被废除。尽管嘉祐茶叶通商法实行之初,曾遭到诘难,但国家茶税收入有所增加,开禁通商已是大势所趋。

值得指出的是,李觏一方面主张开禁通商,另一方面依然执守重农观念,可以说,他是在重农前提下思考商品经济现实问题的,既呼吁人们务“本”,又要求封建国家放松对工商的控制,他把两者统一在是否能给封建国家带来利益这个基础上。那么,李觏的开禁通商思想与重农观念之间的关系如何呢?他指出:“古者工不造雕琢,商不通侈靡。伪饰之禁,在民者十有二,在商者十有二,在贾者十有二,在工者十有二。故工之所作,贾之所粥,商之所资,皆用物也。用物有限,则工商亦有数。今也民间淫侈亡度,以奇相曜,以新相夸。工以用物为鄙,而竞作机巧;商以用物为凡,而竞通珍异。或旬月之功而朝夕敝焉,或万里之来而坠地毁焉。物亡益而利亡算,故民优为之,工商所以日多也。”[31]首先,李觏肯定“工商有数”,承认工商业存在的现实性,反对抑制从事正常经营活动的工商业者。其次,李觏反对“作机巧”“通珍异”,引起社会“淫侈亡度”。尽管李觏并没有认识到商品经济发展必然会带来非生产性消费水平的增长,但是“物亡益而利亡算”毕竟阻碍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其三,李觏认为,投机获利会诱使人们不务农业生产,以故出现“工商所以日多”。在《富国策》中,李觏更是把大量坐谈空虚的释老之徒,竭人膏血的冗官,迂怪矫妄、猎取财物的巫医人相之类,鼓吹无节、往来自恣、一味追求奢侈享乐的游食之民,一概列于四民之外,主张通过经济手段使这些人逐步归农。李觏区别“四民”与游食之士的观点,与他重农思想下的开禁通商主张是完全一致的。

综上所述,作为北宋前期一位进步的经济思想家,李觏敏锐地注意到了商品经济发展所引起的社会变化,他大胆提出了“贵利致富”的新思想,主张开禁通商,发展商品经济,并就盐和茶的开禁通商问题阐述了自己独到的见解。笔者认为,李觏的开禁通商主张,既不同于传统抑商思想,也不同于北宋以后出现的重商思想,应该是由抑商思想向重商思想转变时期的真实反映,在中国古代经济思想史上产生了积极深远的影响。

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教授,历史文献学博士生导师)

【注释】

[1]胡寄窗:《中国经济思想史》(上),上海人民出版社,1978年,第510页。

[2]李觏:《李觏集》卷二《礼论一》,王国轩校点,中华书局,1981年,第5页。

[3]《李觏集》卷一六《富国策一》,第133页。

[4]颜昌峣:《管子校释》卷一《牧民一》,岳麓书社,1996年,第1页。

[5]司马迁:《史记》卷一二九《货殖列传》,中华书局,1982年,第3255页。

[6]《李觏集》卷二九《原文》,第326页。

[7]《李觏集》卷八《国用十六》,第90页。

[8]胡寄窗:《中国经济思想史》(下),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21页。

[9]《李觏集》卷二八《寄上孙安抚书》,第311页。

[10]《李觏集》卷二八《寄上孙安抚书》,第312页。(www.xing528.com)

[11]《李觏集》卷一六《富国策九》,第147页。

[12]同上。

[13]《李觏集》卷一六《富国策九》,第148页。

[14]《李觏集》卷一六《富国策九》,第147—148页。

[15]《李觏集》卷一六《富国策九》,第148页。

[16]同上。

[17]同上。

[18]同上。

[19]《李觏集》卷一六《富国策九》,第148页。

[20]《李觏集》卷一六《富国策九》,第149页。

[21]同上。

[22]《宋史》卷一八三《食货志下五》,中华书局,1977年,第4483页。

[23]《宋史》卷一八四《食货志下六》,第4494页。

[24]《李觏集》卷一六《富国策十》,第149页。

[25]《李觏集》卷一六《富国策十》,第149页。

[26]《宋史》卷一八四《食货志下六》,第4495页。

[27]同上。

[28]《李觏集》卷一六《富国策十》,第149—150页。

[29]《宋史》卷一八四《食货志下六》,第4496页。

[30]同上。

[31]《李觏集》卷一六《富国策四》,第1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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