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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老学因思想的发展线索探析

时间:2023-07-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黄帝四经》关于“因”的思想集中体现在《十大经·观》一文,而该文恰与《国语·越语下》的文本内容、思想比较相似。《管子·心术上》提出的“贵因”思想要求严格遵守事物的规律,不能有自己的私心自用,而且强调不能变化,这与实际因循的对象或环境有关。其汲取了黄老学因天道、因人情的思想。具体来看,就是要“因民之欲”“因民之性”。总之,黄老道家的“因”思想,从“因”的对象看,有一个从天道自然向礼法制度推衍的趋势。

黄老学因思想的发展线索探析

“因”字的使用,在《左传》《论语》等早期文本中屡见,有凭借、因袭等意,但还未发展成为一种具有特定意义的概念。[6]在《国语·越语下》中,“因”思想则具有典型的黄老学的特征:

王曰:“不谷之国家,蠡之国家也,蠡其图之。”范蠡对曰:“四封之内,百姓之事,时节三乐,不乱民功,不逆天时,五谷睦熟,民乃蕃滋。君臣上下,交得其志,蠡不如种也。四封之外,敌国之制,立断之事,因阴阳之恒,顺天地之常,柔而不屈,强而不刚,德虐之行,因以为常;死生因天地之刑,天因人,圣人因天;人自生之,天地形之,圣人因而成之……”[7](《国语·越语下》)

《国语》记载的范蠡对“因”的理解有:因天地、因人等,而因天地实为因天道,又具体表现为因阴阳之恒、因天时等。范蠡所说的文种所擅长的乃“四封之内”之事,即生养民众,而自己所擅长的是“四封之外”之事,即带兵打仗。此二事在《黄帝四经》中是经常被并称为“力地”与“举事”、“静”与“动”等。而不管哪种事,都要有所“因”。《黄帝四经》关于“因”的思想集中体现在《十大经·观》一文,而该文恰与《国语·越语下》的文本内容、思想比较相似。此二文都体现出《论六家要旨》中所说“因阴阳之大顺”“因天时”“因物”等因循天道的内容。有学者认为,《黄帝四经》中的“因”还是初步提及,并不成熟;《国语·楚语下》中的“因”“并非表达一种思想概念……只是一种策略的分析,并不能当作思想观念”[8]。但实际上,《黄帝四经》与《国语·越语下》中的“因”已经是一种成熟的哲学概念,其主要内容为“因天道”。另外,学界长期争论的《黄帝四经》是战国初期还是中后期的作品,这个问题一直悬而未决。从《十大经·观》与《国语·越语下》的文本关联,如“因”的相似性看,《黄帝四经》的某些语料与思想确实早出。

集稷下学之大成的《管子》中的《内业》《心术》《白心》等篇较早由郭沫若、刘节等确认为黄老学派作品。其中的《心术上》“经六”说:“应物也若偶之,静因之道也。”“应也,非(注:缺‘己’字)所设也。”“应物”就是遵循事物的规律。“静因”,即先虚静然后因循。这一点与《论六家要旨》所论类似:“与时迁移,应物变化。”“有度无度,因物与合。”但是《管子·心术上》恪守“因应事物”的原则,反对变化——“过在自用,罪在变化”。这似与《论六家要旨》“应物变化”的说法有所抵牾,体现出黄老道家内部学派具有不同的主张。

《管子·心术上》“解六”则对“因”“应”论进行了详细解释:“因也者,舍己而以物为法者也。”“变化则为(注:通伪)生,为生则乱矣。故道贵因。”《管子·心术上》提出的“贵因”思想要求严格遵守事物的规律,不能有自己的私心自用,而且强调不能变化,这与实际因循的对象或环境有关。《管子·心术上》认为:“人之可杀,以其恶死也。其可不利,以其好利也。”即人可以通过被杀戮而得以警示,因为他厌恶死亡;可以通过不能获利而得以控制,因为他喜好利益。这说明《管子·心术上》面对的多是社会礼制、法政问题,因循社会规则,当然要过于严格一些。社会规则又如何而来?《管子·心术上》说:“礼者,因人之情,缘义之理,而为之节文者也。”礼仪等社会规范应该因循人情,但是也要考虑缘乎义理,考虑适宜的一面。“为之节文”,即要考虑节制纹饰人情。因为“礼出乎义,义出乎理,理因乎宜者也”。而“法者,所以同出不得不然者也。故杀僇禁诛以一之也。故事督乎法,法出乎权,权出乎道”(《管子·心术上》)。在《管子·心术上》作者看来,法与礼的制定类似,都需要考虑权变、变通。

因此,在制定礼法时,要“贵时”“因时”,“与时迁移,应物变化”(《论六家要旨》),因人情的同时要考虑变通;使用礼法、适用规则时要“因应事物”、反对变化——“过在自用,罪在变化”,不可擅自改变根据人情制定的礼法。(www.xing528.com)

《黄帝四经》中“因”的对象是“天道”,与《国语·越语下》的适用范围比较一致,多在农业军事领域,这个范围内,“天道”具体表现为阴阳四时。对农业和军事而言,“天道”是具体的、可操作的。但是在社会礼制、法政范围内,“天道”太过抽象,在具体操作上不好实现,无法运用。因此,《管子·心术上》的作者将“天道”具体化为人间之“道”,“道贵因”的“道”更多地指向社会礼仪、法制范畴,因而“因”的思维和逻辑也相应发生了改变。郭沫若说:“不增一分,不减少一分。……完全泯却主观,采取纯客观的态度。”[9]郭沫若虽然没有明确指出《管子·心术上》的针对对象,但他这个理解是正确的,正如《管子·心术上》所说:“不顾(注,偏)言,因也。因也者,非吾所所顾,故无顾也。”同文“解五”:“无为之道,因也。因也者,无益无损也。以其形,因为之名,此因之术也。”在社会治理问题上,确实需要严格遵循社会的既定规则。

《慎子·因循》比《管子·心术上》有更加具体的论述:“天道,因则大,化则细。因也者,因人之情也。人莫不自为也,化而使之为我,则莫可得而用矣。是故先王见不受禄者不臣,禄不厚者不与入难。人不得其所以自为也,则上不取用焉。故用人之自为,不用人之为我,则莫不可得而用矣。此之谓因。”《慎子》将因“天道”细化为因人情。所谓因人情,即根据人的自为、自利心理制定法律[10]韩非子·八经》:“凡治天下,必因人情。人情者有好恶,故赏罚可用;赏罚可用则禁令可立,而治道具矣。”这也与《管子·心术上》《慎子·因循》对人情——“恶死好利”的因循与利用是非常相似的。

与稷下学有密切关系的《吕氏春秋》一书,有《贵因》篇专门讨论“因”:禹“因水之力”、尧“因人之心”、汤武“因民之欲”,“夫审天者,察列星而知四时,因也”。其汲取了黄老学因天道、因人情的思想。

被质疑晚出的《文子》也有关于“因”的论述,其特点是将因循与老子的自然无为联系在一起[11],以因循作为自然无为的具体实现方式:“以道治天下,非易人性也,因其所有而条畅之。故因即大,作即小。”具体来看,就是要“因民之欲”“因民之性”。其他道家文本如《鹖冠子》《尹文子》《淮南子》等也有许多讨论因循思想的内容。

总之,黄老道家的“因”思想,从“因”的对象看,有一个从天道自然向礼法制度推衍的趋势。《黄帝四经·十大经·观》《国语·越语下》等篇重在因循天道,主要针对农业生产和军事战争等领域;而《慎子·因循》《管子·心术上》等篇,因循的对象多在人情、人性、习俗上,主要针对社会关系中涉及的礼法问题;战国晚期《吕氏春秋》中的《贵因》,则兼重因天道与因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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