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哲学家言性,认为性为先天或天然如此。告子有“生之谓性”(《孟子·告子上》)之说。孟子亦认为“良知”“良能”为人“不学”“不虑”而先天所本具者。[2]《礼记·乐记》也说:“人生而静,天之性也。”荀子亦如此。《荀子·性恶》说:“凡性者,天之就也,不可学,不可事……不可学、不可事而在人者谓之性。”
荀子人性论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出于天人之分的观念,特别强调人性中并无现成的、实质性的善恶之内容。
“天人之分”是荀子思想的一个核心观念。荀子强调要“明于天人之分”,即要弄清楚天与人的不同职分。关于天的职分,《荀子·天论》说:
不为而成,不求而得,夫是之谓天职。
又:
列星随旋,日月递照,四时代御,阴阳大化,风雨博施,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不见其事而见其功,夫是之谓神。皆知其所以成,莫知其无形,夫是之谓天。
可见,荀子所谓“天”,就是自然。列星、日月、四时、阴阳、万物都是自然现象。它们的生成变化完全是一种无意识、无所为而为的活动。“天”的运行及万物的生成,是“无求”“无为”“无形”,即完全自然的。同时,荀子认为,天道运行,有其客观的必然性,与人事无关。《荀子·天论》说:“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又:“天不为人之恶寒也辍冬,地不为人之恶辽远也辍广。”“天行”即天道。天道运行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亦不为人的道德高下而变其常。同样,社会的治乱也与自然现象无关。《荀子·天论》论证说,日月、星辰、瑞历,“禹桀之所同”;万物春夏生长,秋冬收藏,亦“禹桀之所同”,但“禹以治,桀以乱”。这说明“治乱非天也”“治乱非时也”。治乱在于人为,与天道无关。
荀子所谓“人”,就是指利用人的自然资质所进行的创造。所以“人”又被称作“伪”。“伪”就是指相对于天或自然的人为。《荀子·性恶》说:
可学而能、可事而成之在人者谓之伪。
又:
礼义法度者,是生于圣人之伪。
人有先天的知与行的能力,这属于天或自然;而人以先天的知、能所进行的一切创造,通过后天的学习和行为所获得的东西,则属于“人”或“伪”。荀子认为,“人”或“伪”的本质是人所创造的群体伦理生活。《荀子·非相》说:
人之所以为人者,何已也?曰:以其有辨也……故人道莫不有辨。辨莫大于分,分莫大于礼。
《荀子·王制》说:(www.xing528.com)
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人何以能群?曰:分。分何以能行?曰:义。
人与自然、自然物的区别,在于人为的创造,其根据在于“群”“分”“义”的伦理规定。“群”即人的社会群体生活。“分”即伦理的等级秩序。“辨”也是“分”。礼的作用在于分别。《荀子·乐论》说“礼别异”,亦此义。“义”者,宜也。“义”标明了这个社会伦理秩序的合理性(“宜”)。人的职责,从根本上讲,就是躬行其伦理之道。在这一点上,荀子与孔、孟的思想是一致的。
“天人之分”落实于人性论,就是性、伪之别。关于性、伪之别,《荀子·性恶》说:
凡性者,天之就也,不可学,不可事;礼义者,圣人之所生也,人之所学而能,所事而成者也。不可学、不可事而在人者谓之性,可学而能、可事而成之在人者谓之伪,是性、伪之分也。
“性”即人直接得于自然者(“天之就”)。《荀子·礼论》也说:“性者,本始材朴也;伪者,文理隆盛也。”就是说,“性”指人未经加工的自然素质。“伪”即人为,指通过学习和现实的修为所获得的东西,属于“人”“伪”,不能归之于“性”。
按照这一定义,人性所包括的内容是多方面的。荀子所言“天”,不仅包括自然事物及其规律;人也是自然的产物,因此,人的一切天生才质,也都属于“天”或自然的范畴,统可归于“性”。《荀子·天论》:
天职既立,天功既成,形具而神生,好恶、喜怒、哀乐臧焉,夫是之谓天情。耳目鼻口形能,各有接而不相能也,夫是之谓天官。心居中虚以治五官,夫是之谓天君。
“天”,指天然性,即直接得于自然的东西。“天官”,指人以感官交接于外界事物的能力。耳、目、鼻、口和身体(“形”)各具交接(“接”)外物而不可替代(“不相能”)的特定方式(如声、色、香、味、触等)和能力。“天情”,指“好恶、喜怒、哀乐”等自然的情感和情绪,当然也包含此诸情感之表显于外的欲求。“天君”,指“心”对人的精神生命及种种精神生命活动之统摄和主宰的作用。《荀子·解蔽》所谓“心者,形之君也,而神明之主也,出令而无所受令”,也是讲此“心”作为“天君”,是人的存在作为一个形神统一的整体之内在的主宰。“天情”“天君”,皆“天之就”,出于天然,得于自然,当然都属于“性”的内容。
值得注意的是,荀子所言“性”,亦包括人的“注错习俗”的道德抉择及其修为的能力。《荀子·荣辱》说:
凡人有所一同:饥而欲食,寒而欲暖,劳而欲息,好利而恶害,是人之所生而有也,是无待而然者也,是禹、桀之所同也。目辨白黑美恶,耳辨音声清浊,口辨酸咸甘苦,鼻辨芬芳腥臊,骨体肤理辨寒暑疾养,是又人之所常生而有也,是无待而然者也,是禹、桀之所同也。可以为尧、禹,可以为桀、跖,可以为工匠,可以为农贾,在执注错习俗之所积耳,是又人之所生而有也,是无待而然者也,是禹、桀之所同也。
在这段有关人性的论述中,“人之所生而有也,是无待而然者也,是禹、桀之所同也”的天然内容,不仅包括人的“好利而恶害”的自然趋向,包括交接并分辨事物的能力,同时亦包括人的本诸其道德抉择而付之践履,通过“注错习俗”的修为,使自己获得不同的人格成就的能力。
这就把人性的内容扩大到人之作为整体性的各个方面:情欲、感知、心之主宰、判断、抉择和伦理行为。就此诸人性的内容说,荀子从未言其本身现成地为恶或者为善。其善恶之几,乃存在于上述人性之内容、人性之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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