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霍山在隋唐镇山体系中的地位,说法不一,尚存疑问。不同时期,霍山与其他四镇关系如何,而霍山中镇名称又是何时取得?下文试作推论。
隋文帝开皇十四年(594)闰十月,朝廷发出诏文:
诏东镇祈山,南镇会稽山,北镇医无闾山,冀州镇霍山,并就山立祠。……及四渎、吴山,并取侧近巫一人,主知洒扫,并命多莳松柏。其霍山,雩祀日遣使就焉。十六年正月,又诏北镇于营州龙山立祠。东镇晋州霍山镇,若修造,并准西镇吴山造神庙。[7]
而在《通典》中记载:“隋制,祀四镇:东镇沂山,西镇吴山,南镇会稽山,北镇医巫闾山(在东夷中,遥祀),冀州镇霍山。并就山立祠。”[8]
据上述两条史料所述,可知隋代四镇概念便已实际存在,同时政府典籍中,有霍山与四镇并提的现象。虽然十四年闰十月已经下诏,称霍山为冀州镇,并令于霍山设祀,似乎已将霍山作为镇山列入国家祭祀的范围,并经国家允许修建神祠,但下文又书“晋州霍山镇,若修造,并准西镇吴山造神庙”[9],也就是说上次诏书之后到开皇十六年(596),中间两年时间内,霍山祠并未实际修造。如果要修造,也应当是和东镇沂山、西镇吴山的神庙同时修造。可以看出,霍山在这时虽然已取得镇山之名,但不在四镇之列,似乎是以一种独特的地位存在于国家镇山体系之中。
关于霍山当时的祭祀,“雩祀日遣使(至霍山)”[10]这条记载值得注意。所谓雩礼,即旱时祈雨,古即有之。春秋之时便有龙见而雩,梁制不为恒祀,又有雩汉诗。隋制从孟夏后若旱,京师当祈雨,若不成,则七日后当祈岳镇海渎及诸山川能兴云雨者[11],霍山无疑也在此列。雩礼在隋代属于常祀,那么雩祀霍山也应当是属于常祀范畴。据此推断,霍山在隋代的独特地位应该与其降雨职能有所关联。
根据《隋书·礼仪志》记载:“夏至之日,祭皇地祇于其上,以太祖配。神州、迎州、冀州、戎州、拾州、柱州、营州、咸州、阳州九州山、海、川、林、泽、丘陵、坟衍、原隰,并皆从祀。”[12]又载“昊天上帝、五方上帝、日月、皇地祇、神州社稷、宗庙等为大祀,星辰、五祀、四望等为中祀,司中、司命、风师、雨师及诸星、诸山川等为小祀”[13],一一对照等级划分,可以直观地看出霍山这时尚属小祀。
到唐高祖时期,因霍山神在开国神话中扮演的重要角色,霍山在国家镇山祭祀体系中的地位开始逐渐上升。无论《旧唐书》抑或是其他唐代典籍,在叙述高祖李渊初举义旗时,总会提及霍山神在起义成功中所起的关键作用。事件的真假与否事实上可以说并无紧要,重要的是在唐朝初建时,这样带有神异色彩的开国神话就使得唐朝在神灵的层面上初步获得了一定的政权合法性和稳定性。
作为回报,武德元年(618)唐高祖为霍山神设立神祠,进行祭祀。《大唐创业起居注》关于此的记述最为详尽:“(武德元年)甲子,有白衣野老,自云霍太山遣来,诣帝请谒……帝指霍太山而言曰:此神之语,信而有徵。封内名山,礼许诸侯有事。乃命所部乡人设祠制祭焉。”[14]也就是说武德元年,霍山在唐高祖的命令下,由乡人为其设立神祠,并进行祭祀。太宗贞观五年(641),又曾下敕,令对霍山庙进行修理,使得霍山祠显得更为正式,减少了其非官方祭祀的成分[15]。
关于霍山的祭祀等级,《大唐开元礼》已划分大祀、中祀、小祀三个等级:“昊天上帝、五方上帝、皇地祇、神州宗庙皆为大祀,日月星辰、社稷、先代帝王、岳镇海渎……等为中祀,司中司命、风师雨师、霊星山林川泽、五龙祠等立为小祀,州郡社稷、释奠及诸神祠立同小祀。”[16]据此来看,霍山此时并未列入四镇,应归为州郡诸神祠,尚属小祀。雷闻先生所整理的《汉唐祭祀等级变迁表》也可作为参考[17]。(www.xing528.com)
武后时期,霍山地位似乎因战争而有所上升。长安二年(702),武后曾使并州道行军副大总管尹元凯等敬备酒脯时果,拜告霍山之神,许诺战捷之日当对霍山进行祭祀[18]。据此可知,武后统治末期,因为军事作战的需求,而派地方官员对毗邻并州道的霍山神进行祈祷、祭祀,希望得到霍山神的庇佑,从而取得军事成功。但具体对谁作战并不清楚,而在《新唐书·则天皇后本纪》中这个问题得到了解答。其记载道:“(长安)二年正月,突厥寇盐州。三月……庚寅,突厥寇并州,雍州长史薛季昶持节山东防御大使以备之。”[19]两相对照,应是由于突厥对中原的不断入侵和唐朝作战的不利,直接导致武后不仅要从人事层面尽力维护自身统治,同时也不得不从神灵层面寻求心理慰藉和激励。另外,这样的记载表明,霍山作为一方镇山,不仅仅因其祈雨职能而受到关注,其自身也天然具备着镇守地方、护佑国境的职能,并因此得到统治者的额外关注。
玄宗时期,霍山地位得到显著提升,在国家镇山祭祀体系方面表现为从不在四镇之列、地位特殊,上升到受诏封应圣公、跻身五镇,而在祭祀等级方面则表现为从小祀上升到中祀。开元十一年(723)四月二十六日庚申,玄宗下令崇饰霍山祠庙,秩试诸侯[20]。霍山祠在此时不仅得到修整,更升格为崇饰,而礼遇比同诸侯,似乎暗示霍山此时虽未升级为镇,但官方对其独特地位有所承认。
到天宝六载(747),霍山首次受诏被封为应圣公,九州镇山,除入诸岳外,也一并封公,可以说这次诏命将霍山秩视诸侯的待遇落入实际层面[21]。《大唐开元礼》中可以看到四镇之列仍未有霍山,而《大唐郊祀录》则明确记载:“案《开元礼》唯祭四镇,山悉无封公之号。天宝十载,诏封霍山为应圣公为五镇焉。又令……颖王府长史甘守默祭霍山……皆取三月十七日一时备礼册祭文以申追封之意也。”[22]可知天宝十载(751),霍山受诏跻身五镇,这使得传统四镇的概念扩张到五镇,国家镇山体系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这种变化在宋人高承的记载中也可得见[23]。然而翻阅史籍,关于天宝十载的大事记载中尚未发现导致霍山获封五镇的直接因素,只能猜测这种大变化是霍山地位不断提升累积,从量变到突破转折点、发生质变的结果。同时,霍山祭礼也随着霍山升级为镇而发生了变化。《旧唐书》已有天宝十载政府将霍山与四镇并祭的记载,开元二十二年(734)政府又下敕令,将镇山祭品加以调整[24],可以看出霍山升镇后祭祀等级出现了明显上升。
代宗广德二年(764),曾遣礼仪使判官司封员外郎薛颀前往祭祀霍山[25]。此时安史之乱已经平定,但朔方节度使仆固怀恩却又叛唐[26],政治环境动荡不安。霍山作为高祖开国神话中的重要角色,代宗自然而然将维持中央政权合法性、稳定性的神灵层面的需求投诸霍山之上,希冀通过对霍山的制祭,得到如同先祖一样的庇佑。这种措施,也能够反映出身处政局不稳之时的代宗对于唐王朝开国时一片朝气蓬勃的向往以及追慕。敕令中再次提及高祖与霍山的开国神话,表明了其在唐世已深入人心,成为代宗期望寻求稳定政治环境的一种心理慰藉。而遣中央礼部官员直接前往霍山致祭,可以看作是对霍山关注的提高。这种由直接因素而引起的祭祀,似乎可以表明这次祭霍山并不属于常祀范畴,否则不会特别记载。
而霍山在位列五镇的基础上,进一步取得中镇地位,最迟应在唐昭宗天复辛酉年(901)之前,并得到官方和民间的双重认可。据唐代著名道士杜光庭所撰之《洞天福地岳渎名山记》记载:“中镇霍山应圣公,在晋州。……并天宝十载(755)封。”杜光庭(850——933)在自序末已署上其创作时间:“天复辛酉年八月四日癸未华顶羽人杜光庭于成都玉局编录。”[27]那么可以推断,霍山中镇的地位及名称应该在唐昭宗天复辛酉年之前已经出现了一段时间,并且已深入人心,不然杜光庭在记载晋州霍山时不会贸然加上中镇的称号。
宋高祖乾德六年(968),中央又曾派祠部官员前往致祭中镇晋州霍山。《文献通考》记载:“乾德六年有司言祠官所奉:止四岳,令案《祭典》请祭南岳于衡州,东镇祈山于祈州,南镇会稽山于越州,西镇吴山于陇州,中镇霍山于晋州。”[28]
值得注意的是,这条记载中提到《祭典》一书,表明祭中镇霍山是按《祭典》进行的常祀。《祭典》究竟为何书并不是需要关注的重点,重要的是可以推断霍山在宋初之前已取得中镇地位。两相对照,取时间较前者,可知霍山取得中镇地位最迟应在唐昭宗天复辛酉年之前,这种地位在宋代得到了沿袭。同时霍山祭祀作为同祭四镇一样的常祀,列入典章,由此条材料推断,最迟应在宋初之前。
另外,霍山不仅仅有中镇这一个称号,在《新唐书·地理志》中提到过“西北镇霍山祠”[29]这个说法。同书中,又有“东北镇医巫闾山”[30]的记载,似乎与霍山西北镇的称号之间存在某种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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