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域诸蕃(外族、外邦)的“朝贡贸易”,是自西汉武帝时开通“丝绸之路”以降就逐渐形成的传统[34];北魏至隋唐,凡中原王朝强盛时期,皆以巨大的经济负担招徕远方。
按:西域(天山南北,葱岭东西)诸蕃的“朝贡”使者东来长安、洛阳,无论取“河陇丝路”或“草原丝路”,皆旅途遥远(数千至上万里,跋涉山地、沙漠、戈壁、草原等)、艰辛凶险(恶劣气候、饥渴、疲劳、疾病、野兽、盗匪等),往返时间数月或者经年。由此以观,(1)诸蕃“朝贡使团”皆规模较大(人员、驮畜多,有武装护卫等)[35],进入中国境内之后有沿途州县官方接待(如翻译[36]、驿站食宿等),其行旅安全有基本保证。所以,诸蕃朝贡使团是走完“丝路贸易”全程的“主角”。(2)诸蕃的“朝贡方物”与中国皇帝的赏赐(中原物产、手工业产品、官员用品等),是双方外交商贸交易的主要渠道,对于双方的经济发展皆具有一定的带动和促进作用。(3)个体胡商常常会跟随贡使前来中国,以便在沿途进行交换,并深入内地从事贸易。而他们结成的商队(特别是人数、牲畜规模较小的商队),大多会“量力而行”,采用灵活的中、短途贸易方式。
隋唐史籍对于诸蕃遣使朝贡,多以“朝贡”“贡方物”“献其方物”来记载。以下仅将唐朝时期,北方、西方诸蕃派遣朝贡使者的情况,列为简表(表6,按:此统计并不完全[37])。(www.xing528.com)
表5
按:在中国古代的民族关系与外交关系中,互遣“使者”往来是最重要的途径,双方对此皆非常重视。中国中原王朝凡派遣官员出使,多持有节杖(国家凭证),故称“使节”。(1)在隋唐时期,凡诸蕃朝贡“使者”(使团领队)有明确身份姓名、见于记载者数以百计,其中有王(可汗、城主)、大首领、首领、王子(与王女)、大臣(近臣)、酋长(渠帅、酋长、酋帅)、王(或可汗)之宗亲(叔、弟、侄、驸马等)。(2)据《册府元龟》卷九七一《外臣部·朝贡四》:唐玄宗初年,“凡夷狄朝贡,太上皇(唐睿宗)皆御(宫城)门楼以观之”。由此可见“朝贡贸易”的政治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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