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交流平台建设分为校内建设和校外建设两个部分。校内建设是一个立体化工程。第一,在学院层面,可以将学术交流分为教研组和全院两个级别,首先由同一专业教研组内部组织导师和研究生进行学术交流会,突破单个导师指导的局限性。其次,各教研组确定本学科的主要议题,在全院的学术交流会议上进行报告分享,进一步打破学科之间的壁垒。第二,在学校层面,以研究生创新中心的建设展开。[9]具体而言,可以以研究生院为组织者,利用研究生会联络各个学院,建设研究生创新中心,组成多学科的创新基地,使得来自不同专业的学生能够进行跨学科的交流。组建跨专业学术团队,鼓励不同专业的教师联合申请跨专业交叉项目,其指导的研究生自然也能够参加该类项目的研究,达到带动一片的目的。[10]此外,亦可移植宁波大学学术节的成功经验,举办本校学术节,主要内容包括教授讲座,优秀青年学者、博士论坛,专家治学经验分享,各院研究生学术论文现场答辩等。此种模式能够形成人人参与创新活动、主动融入创新氛围的新常态。[11]校外建设则可以围绕三个方面展开:第一,暑期学校。在暑期,所有常规开设的课程都空下来了,全国各地的专家学者多有时间,以此为契机集中邀请某一领域的若干位专家学者,进行集中的学术讲座。还可以考虑邀请一些国外的知名学者,介绍国外相关领域的发展;第二,扩大学术节的影响范围。以宁波大学研究生学术节的发展为例,历经了从宁波大学校学术节向宁波市学术节的扩展。多所大学和学术机构的联合举办,不仅带来了充足的资金,亦形成了“校校—校企—校政”协同的有利局面,为研究生跨校交流提供了有利的平台。第三,举办区域性的学术论文竞赛。以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为例,已经成功举办两届“京津冀高校法学学术论文大赛”,由获奖学生进行学术交流分享,形成了区域性良性竞争以及带动学生交流的良好局面,有利于激发研究生的创新热情。总而言之,构建层次性、互动性、系统性相结合的研究生学术交流平台,形成形式多样的学术交流活动,目的就在于活跃学校学术氛围,开拓法学研究生的学术视野,完善其知识结构,有效地激励法学研究生的创造性思维和创新活动。另外,法学是研究社会运行规则的一门专业,其触角必然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有时从法学的视角难以进行创新突破,说不定换个视角就能有所收获,法社会学、法经济学就是典型的例证。(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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