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其中指出: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承担着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全国各类大中小学在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下,应重点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为了贯彻《若干意见》,强化各类专业课程同思政课建设的协同效应,协调好知识传授与人才培育之间的关系,教育部于2020年5月印发《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教高〔2020〕3号,以下简称《指导纲要》),正式将课程思政提升为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任务和关键环节。根据《指导纲要》的精神和部署,各高等院校应有针对性地适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设计课程思政教学体系,结合专业特点分类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将课程思政融入课堂教学建设全过程,提升教师课程思政建设的意识和能力。申言之,在高校人才培养体系中,教师是“主力军”,课程建设是“主战场”、课堂教学是“主渠道”,所有高校、所有教师、所有课程都承载着为社会主义建设、为国家发展强盛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神圣使命和重要职责。
法学是关乎正义与非正义的科学,法学专业旨在培育一批坚持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以及信念执着、品德优良、基础宽厚、专业扎实、身心健康的专门人才。因而,相比于其他专业,评判法学人才合格的标准更加注重德才兼备。正如古人所云:“德全尽谓之圣人,才德兼亡谓之愚人,德胜才谓之君子,才胜德谓之小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提出了一系列新的理念、思路、举措。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展开,在全国政法工作中,不时有贪腐分子被公之于众,曝光于媒体,引发了社会的强烈反响。正如西方哲学家培根所言:“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远甚于十次犯罪。因为犯罪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整个水源。”而优秀的法律工作者之所以在品质、德行方面出现了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可归因于伦理与道德教化的不足以及高校法学专业课程思政的长期缺位。
事实上,在以往的高等教育中,专业教育与思政教育长期呈现出“两张皮”的现象,思政课程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授课,专业教育由各个院系逐层展开。由此产生的弊端是,教师在授课过程中过于注重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讲授,忽视对授课对象的品德与思想进行潜移默化的价值引领,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部分毕业生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方面出现偏颇。为此,习近平总书记于2017年5月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发表重要讲话,特别强调法学教育要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抓好法治人才培养。为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学教育的重要指示,教育部于2018年初发布实施《法学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将法律职业伦理课程列为法学专业核心必修课程,要求所有开设法学专业的高校必须面向法学专业学生开设,由此将法科生职业伦理教育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2018年10月,教育部会同中央政法委联合印发《关于坚持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提出8项改革任务,首要任务即为“厚德育,铸就法治人才之魂”,强调要注重培养学生的思想道德素养,大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贯穿法治人才培养全过程各环节;要加大学生法律职业伦理培养力度,面向全体法学专业学生开设“法律职业伦理”必修课,实现法律职业伦理教育贯穿法治人才培养全过程。[1](www.xing528.com)
在法学课程设计与人才培养方案中,国际法占有重要地位。国际法治文明历来被视为各国对人类正义的终极追求和法学王冠上最耀眼的明珠,同时也是现实世界的积极性生成力量。在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的时代,尤其如此。在国际法学科体系中,国际私法以调整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协调涉外民商事管辖权冲突、明确涉外民商事纠纷的法律适用为己任。因关乎各国私法秩序的碰撞和各国法律的域外适用,国际私法兼具私法的人文关怀与公法的爱国情怀,因此在课程设计和课堂教学中蕴藏着丰富的思政元素。然而,长期以来,国际私法的教学却仅仅着眼于抽象法律概念的思辨与具体法律制度的阐释,忽视了从法学原理、法律制度、法治实践中凝练课程思政的重要养分,这种现状亟待改善。基于此,以“国际私法”课程入手,挖掘教学中所涉的课程思政元素,不仅可推进课程思政的教学模式与改革路径探索,亦有助于优化法学专业人才培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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