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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申共和主义在三方博弈中的特征与作用

时间:2023-07-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三方博弈的框架下,共和主义的特征由此凸显,其特征为:第一,承认执政党的领导地位,并在法律上予以规控,将执政党收纳于法治约束范围之中,形成代表决断的一方主体;第二,通过民间治理,形成精英阶层与弱势阶层的对话、博弈与妥协,从而为实现共同善、社会团结与共同进步奠定基础;第三,三方博弈的方式体现审议民主的方式,其突出特征是温和与理性。毕竟,我们的国度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重申共和主义在三方博弈中的特征与作用

对于民族和国家的未来来说,民间治理自然是利大于弊的,然而,民间治理是否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党的领导”和政府权威?肯定答案流行于执政党和政府内部许多人之中。执政党对自身领导地位的合法性所面临的危机有着清醒的认识。中国共产党十五届六中全会强调,“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1]潜台词是,若任由党风恶化,党的领导地位势必难以维系。尽管意识到了诸如腐败、权力滥用等问题会影响到党的合法性基础,执政党在反腐倡廉方面也花费了不少力气,但是腐败现象始终未能得到遏制,这一事实不仅老百姓争相评说,连执政党和政府也并不讳言。其原因其实并不复杂。如人们所知,腐败与权力滥用的根源在于权力不受控制,而控制权力的最佳方式有两种,一者为政府内部的法治,一者为政府外部的民主监督。在某种意义上,这两种方式都有着一定的缺陷。前者有碍权力的一体化与集中化,对执政党和政府政令的上传下达会产生掣肘作用。后者则既可能威胁社会稳定,也可能在某种程度上对执政党和政府的合法性基础产生质疑乃至冲击。执政党和政府在考虑这些因素后,十分谨小慎微地推动法治进程,并对民间治理保持警惕的态度,自然也就情有可原了。尽管我们都知道,法治和民间治理于国家与民族有利,但在执政者群体中,这个问题是另外一个十分不重要的问题。

因此,对于当代中国的宪政前途来说,一个巨大的难题是人们回避不了,即如何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实现宪政。

古代人的政治智慧再一次为现代人提供了可供依循的参考。按照亚里士多德的看法,政制可分为一人、少数人和多数人的统治。[2]亚里士多德并不是一个完全主张民主或民意至上的思想家,在他看来,一种政体若能混合君主、贵族与民众的三种力量,则这种政体将会显得十分稳固。罗马共和国时期的执政官元老院与平民大会的权力架构,真实地反映了此种混合政体的实存样态。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后确立的君主立宪政体,也是混合政体的绝佳注脚之一。混合政体理论虽在后世日渐衰微,但在共和主义复兴之后,也重新受到了人们的重视。事实上,纯粹的民主理论与纯粹的权力分立理论从来都不可能完美地转化为现实,人们在珍视这些理论时,需要将其与现实进行适当妥协,如此则产生一种戏剧性的结果。

我们来看当代中国的一人、少数人和多数人。一人乃是执政党。[3]执政党的领导地位是无可置疑的,然而是否可以对执政党权力进行控制是另一回事。换句话说,若要在宪政框架下实现党的领导,需要将“党的领导”原则进行分解。此种分解大体可表述为两个方面: 其一,在理论上,执政党的领导地位是不可质疑的; 其二,执政党的领导需要受到法律的严格制约。这种情况,颇为类似于英国的君主立宪制。正因如此,刘大生教授所提出的“党主立宪”[4]概念才颇具争议。但严格说来,这一理论具有不言而喻的真理性。在承认执政党地位的同时约束执政党的权力,这一课题本身就与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有其相似之处,恰如季卫东所言,“欧洲有过王权至高无上的传统,欧洲国家经历过在这种体制里确立起‘议会至上’原则、然后走向民主制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起过重要的作用的一种做法,也是把王权分解为具有不同实效的两个部分。中国目前面临的政治改革难点,与此何其相似乃尔”![5]

与执政党及其政府相对的,则是民间社会。就一般意义来说,执政党与民间社会的分立是一种表象,如本书所言,民间社会与政府、包括执政党之间的交融是一种常态。但这种分立在一定程度上是存在的,它说明一个事实: 执政党与民间社会的政治取向和利益诉求并不完全相同。因此,在两者之间,便存在对话的可能性。但是,民间社会从来都不是铁板一块,在社会分层的影响之下,强势阶层与弱势阶层在与执政党和政府对话时的发言权及其结果具有显著不同。因此,不妨将强势阶层,或者说,精英阶层视为类似贵族的少数人,而将弱势阶层视为多数人。如此形成三方博弈的态势。按照崔之元的看法,三方博弈的三方主体可理解为中央政府、地方精英与普通百姓。[6]这里,三方博弈的主体是执政党、精英阶层与弱势阶层。在三方博弈的框架下,共和主义的特征由此凸显,其特征为:

第一,承认执政党的领导地位,并在法律上予以规控,将执政党收纳于法治约束范围之中,形成代表决断的一方主体;

第二,通过民间治理,形成精英阶层与弱势阶层的对话、博弈与妥协,从而为实现共同善、社会团结与共同进步奠定基础;

第三,三方博弈的方式体现审议民主的方式,其突出特征是温和与理性。(www.xing528.com)

当然,这只是一种理论上的设想,中国宪政的未来前途,并不是靠简单的理论推演就能够决定的。但不论如何,共和主义的若干信条,理应成为中国宪政的基本特征。毕竟,我们的国度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间治理之所以重要,也正是因为,它是共和政体的最为可靠的支柱。不管怎么说,在中国宪政的发展进程中,正如绕不开执政党问题一样,我们也无法回避民间治理的问题。这并不是一个纯粹的理论问题,它与我们每一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不必去吟诵“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只要每个人都能成为一个共和国的合格公民,就已经足够了。

[1] 中国共产党十五届六中全会《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

[2]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 《政治学》,吴寿彭译,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第133页。

[3] 执政党当然不是一人,这里只是从拟制的角度来说,将执政党的地位大体等同于执政官或君主的地位。

[4] 刘大生: 《试论“党主立宪制”——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合适政体之探讨》,载《社会科学》1989年第7期。

[5] 季卫东: 《论法治与民主的关系》,载http: //www.civillaw.com.cn/article/default.asp? id=23385,2011年2月22日访问。

[6] 崔之元: 《“混合宪法”与对中国政治的三层分析》,载《战略与管理》1998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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