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政话题与政治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一些学者十分明确地指出,所谓宪法就是政治法。而宪政归根到底,乃是宪法对政治产生实际约束力的一种状态。因此,如果要深究宪政的问题,就不得不对政治是什么进行追问。
从亚里士多德开始,政治就包含着十分广阔的内容。既然研究政治的政治学包罗万象,这就间接说明政治与人类社会之间的联系几乎无处不在。概括地说,政治所涉及的主要内容乃是公共资源的分配,用美国学者哈罗德·拉斯韦尔的话说,政治学就是研究“谁得到什么”。[1]假设简化地看待政治,可以发现,政治所关注的主要问题不外乎两个: 谁来分配? 如何分配? 而这两个问题与政治权力息息相关: 谁握有权力即有权进行分配,权力的运行规则即解决了如何分配的问题。这样,人们可以将围绕权力而展开的纷繁复杂的政治现象简单地进行理解。随之而来的种种衍生物,如政治意识形态、政治文化、政党、选举制度等,无不围绕着上述两个问题和作为其核心内容的“权力”展开。
显然,这两个问题都是动态的。由于人类社会流变不居,权力归属和权力运行总是处于不停的变化过程之中。然而,变化并不意味着不稳定。想象一下太阳系: 虽然运动无时不在,太阳系自身却稳定地运转着。但政治却并不如此令人乐观。一些国家的政治过程是稳定的,而另一些则可能失衡乃至崩溃。由于每个国家所处的时空环境必然有所区别,其政治形态和政治过程必然是独一无二的;由于各个政治过程和政治形态赖以稳定的因素并不相同,也就致使各国呈现出千差万别的政治样态。美国政治学者戴维·伊斯顿独树一帜的理论为我们提供了分析问题的种种灵感。
伊斯顿的基本框架如下[2]:
第一,尽管政治看起来杂乱无章,但是它可以构成一个完整的系统。按照罗斯金等的判断,这个系统实际上是决策者所构成的政治权力运作系统[3]。
第二,每一个政治系统都处在特定的环境之中,此种环境可分为两个部分: 社会内部和社会外部。
第三,环境必然会对政治系统产生影响,这种影响称为干扰。其中部分干扰对于政治系统之存续是有益的,部分是中性的,还有一部分会对政治系统造成压力。(www.xing528.com)
第四,环境中的某些要素会持续影响政治系统,进而成为维持或打破政治系统之平衡的条件。这些条件对于政治系统而言是一种输入,其主要表现形式是要求和支持。反之,政治系统对于外在环境的影响,则是政治系统的输出。政治系统的输出对社会产生影响之后,则会在特定条件下反馈于政治系统。
第五,在这种输入—反应—输出—反馈的链条中,政治系统成为一个永恒流动的系统,从而保持一种动态的平衡。用一张简化的图 (图3-2) 表示如下[4]:
图3-2
这个简图实际上遗漏了一个部分,即政治系统的内部输入。[5]环境会对政治系统造成影响,这一点毋庸置疑,然而同时,政治系统内部所存在的种种压力同样是政治系统赖以运转的基本要素之一。这一要素正是区分一种政治是否民主的主要标志之一。如果政治系统的动力主要来自于系统内部,亦即决策者之中,环境对系统的输入较少,此种政治系统的民主性则较弱; 反之,一个政治系统所能够容纳和接受的外界输入较多,则此系统的民主性则较强。
一般说来,政治系统主要表现为国家,政治权力的运作是其主要特征; 相应地,社会上的各种要素则是政治系统的外部环境。如果按照伊斯顿的框架,将社会输入国家的因素统称为要求和支持,其实不难发现,社会与国家之间的关系不外乎两个方面: 其一是支持国家权威,维护国家统治的合法性; 其二则是将社会上的政治主张予以表达,使之能够对政治系统的内部决策产生影响,实际上即是对公权力构成制约。社会对政治系统的反馈机制,也可以概括到这一方面之中。本章的第二、三节阐述的正是这两个方面的问题。当然,任何一种理论模型都存在过分简单的问题。国家与社会关系诚如政治系统与外部环境的关系,其间包含着资源与能量的吸收和转化,只是在如何吸收和如何转化方面,各国家之间则具有相当大的差异。在西方式民主政治条件下,作为环境的社会与作为政治系统的国家相互分离,二者之间有着较为明晰的界限。社会通过民主选举的法治化渠道将各种不同的政治主张输送到国家决策过程之中去,以此作为社会控制国家的最基本手段。随着时代的发展,这种代议制民主的缺陷越来越突出,西方社会也开始逐步反思这种民主模式的问题,因而各种旨在替代传统代议制民主政治的理论或复苏或兴起,如直接民主 (主要表现为要求公民的创制权和复决权)、参与式民主 (主要表现为公民直接参与到政治过程和社会管理之中去)、协商民主、法团主义、公民社会 (强调以公民社会的外在压力对政治过程产生制约) 等诸多理论。这些理论各有各的长处,在西方社会也有一定的表现形式。但论者万不可以为这些纷繁复杂的理论已经取代了代议制民主。上述理论与其说是代议制民主的替代形式,不如说是代议制民主的补充。其出发点在于矫正单纯依照民主选举处理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狭隘性,以多种方式扩展国家与社会的联结渠道。
在当代中国,如上文所言,国家与社会关系颇为复杂,因而联系国家与社会的纽带也十分多样性。以国家与社会的相互嵌入来看,“行政吸纳政治”、“法团主义”、协商民主等理论无疑具有较强的说服力; 而以社会外于国家的相对独立发展而言,中国的公民社会虽起步较晚,却已开始萌芽,与此同时,传统伦理政治的复兴也在很大程度上帮助民间社会形成一种新的政治伦理,并以之作为评判政府行为得失的重要标准。要想使得中国这一独一无二的政治系统良性运作,使得政治能够在其系统内和外在环境之间达成微妙的平衡,无疑是一项浩大的工程。对于宪政来说,怎样塑造健康的国家与社会关系,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而如何将民间社会的政治资源和政治主张输入政治决策过程之中并对其产生实质性影响,自然是宪政民主所关心的重点。以当前的情势而言,塑造一个成熟的公民社会以推动民主政治,乃是一个十分长期的目标,在短时间内难以实现。相应地,国家与社会的相互交融乃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以此立场出发,将两者的密切关系加以利用,可能会寻找到另一条通往民主、法治与宪政的道路。这一条路,将不同于西方式的民主政治。它一方面将会利用多元主义的某些特征,强调社会外于国家的相对独立性,以舆论压力和外部制约形成民间社会对国家的控制机制,另一方面则会利用国家与社会相互融合的中国特色,使得民间社会深入国家治理过程之中去,同时使得国家对民间社会产生强大的影响力。如果说西方社会的民主政治是以代议制民主为核心的话,中国当前的民主政治将展现出一种混合特征。民间治理势必在型塑中国式民主政治与法治政治的过程中起到相当重要的作用。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