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召得了一种不常见的病,爸爸带着他从家乡湖北到北京治疗,在北京的“人民医院”已经住院一个多月了。最近,赶上北京爆发了非典型性肺炎流行,而人民医院又是“重灾区”,于是,医生和他们商量,赶快转移治疗。林召的爸爸就决定先回家。
两个人坐火车回到了湖北,刚下火车,发现车门口站着很多人,穿着卫生防疫部门的制服,给每个旅客测体温。当他们得知林召和他的爸爸刚从人民医院回来,让他们到指定的宾馆先隔离观察几天。
林召的爸爸因为单位还有事,不愿意被隔离,对防疫部门的人说:“我又没得病,凭什么要隔离我?”
防疫部门的人说:“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以及和传染病病人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如果需要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应该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配合。我国的《传染病防治法》也规定: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部门协助治疗单位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全国人大已将非典列入法定传染病的范畴。您虽然现在还看不出得病的症状,但是不排除感染的可能,希望您配合我们工作。”
林召的爸爸还是不服气,说:“你们这样做是干涉了我的人身自由,是侵犯了我的人权。”
这时,一个公安人员走过来说:“这位同志,你说的不对。公民权利并不是在任何条件下都不受限制的。当其在行使个人权利过程中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利,法律就要对其进行强制限制。每个公民都应以合作的态度对待公共事务,维护公共安全、公共秩序,不能持不合作的态度,自行其是。我们请您去宾馆隔离观察,是政府为切断传染源,防止疫病蔓延而采取的必要措施。您刚从北京来,北京不也对疑似病人的居民楼进行隔离,还关闭网吧、台球厅、卡拉OK厅等文化娱乐场所了吗?希望您自觉配合,否则就是违法。”(www.xing528.com)
林召也对爸爸说:“还是听从执法人员的安排吧。”于是,两个人直接去了宾馆。
☉小知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患有突发传染病或者疑似突发传染病而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按照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想一想:
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和传染病人有过密切接触的人被隔离合法吗?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