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内相关概述
2013年,教育部研制印发的《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第一次明确提出“核心素养”这一概念。《意见》中将立德树人、构建学生核心素养的课程改革深化发展作为下一步各项教育工作推进的关键因素。这一《意见》的提出被业界视为我国未来基础教育改革的灵魂。《意见》提出构建各学段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体系,学生需在相应学段逐渐形成与社会发展相符合的必备能力和关键能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未来的接班人需综合素质过硬,这就要求初中英语课堂教学应该将以知识为本逐渐转向以人为本,使学生注重自我发展。
研究者柳夕浪、施久铭、成尚荣等将核心素养界定为知识、能力、态度及价值观等多种素质相融合的能力。这种能力能够使个体发挥出个人价值,和谐参与社会生活,适应时代要求,解决问题,探究未知,发展批判性思维和认知的能力和素养,即培养一个全面的人。基于我国教育目标的发展,北京师范大学发展心理研究所辛涛教授等人提出,学生的核心素养应该是涉及学生知识、技能、情感、态度、价值观等多方面能力的要求,是个体能够适应未来社会、促进终身学习、实现全面发展的基本保障。
2016年,教育部出台了《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征求意见稿)》,提出人文底蕴、科学精神、学会学习、健康生活、责任担当、实践创新六大素养,具体细化为国家认同等18个基本要点。据此,我国学者对核心素养定义的研究具体为“要培养什么样的人”。核心素养为学生在接受相应学段的教育过程中逐步形成的必备品格与关键能力,它是学生知情意行等多方面的结合体,注重培养过程中学生体会和感悟,并非结果导向。核心素养同时具有稳定、开放和发展的特点,是个体终身发展的能力,也是其满足时代所需不断优化的过程,是个体能够在未来社会中更好地生活,抱有终身学习热情和能力,实现多方面发展的基础保障。总之,促进个体发展并有助于社会运行良好,是核心素养的目标。学者孙杰将核心素养解析为人文底蕴、科学精神、责任担当、学会学习、生活能力和实践及创新能力,认为将个体培养成为具有上述重要素养的终身学习者为核心素养的终极目标。
(二)国外相关概述
核心素养出现于20世纪90年代末至21世纪初的西方世界。在终身学习思想指导下,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了“界定21世纪社会公民必备的基本素质”——终身学习的五大支柱,包括学会求知、学会做事、学会共处、学会发展以及学会改变。(www.xing528.com)
1997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启动“素养的界定与遴选”项目,首次提出“核心素养”这一理念,认为该理念为基于多种背景下的个体需求满足,并在社会的持续发展中实现价值,形成个体成果的能力。
近十年来,在欧洲联盟教育发展中,核心素养与终身学习战略已然成为其教育变革的支柱性理念和指导体系。欧洲联盟于2000年在里斯本峰会上首次提出核心能力概论,并对核心素养进行了精简的定义:在知识社会中,个体实现自我、融入社会,以及具备就业时所需的能力集合,也是终身学习的八大关键素养:母语交流、外语交流、数学素养与科技素养、数字化素养、学会学习、社交和公民素养、主动与创新意识、文化意识与表达。
英国在《21世纪核心素养——实现潜力》白皮书中提出素养不仅仅是指知识或能力,而是指个体的关键能力。为更好地适应未来生活,青年人所具有的关键技能,学习、生活以及工作所需的资质,是个人获得成功生活与社会健全发展的关键。
20世纪70年代开始,美国也持续进行教育改革,以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2002年,美国的“21世纪技能”中,以生活技能、工作技能、学习和创新技能、多媒体信息技能和技术技能等作为核心素养培养的主要内容。朱莉(Julie)认为,这是非常有影响力的关于核心素养的表述。
2009年,日本在“21世纪型能力”中指出,核心素养是实践能力、思维能力以及基础能力的“德知体”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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