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是规范劳动关系的一部重要法律,为规范劳务派遣,遏制企业不法用工,构建与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供了法律保障。
(一)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同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之间订立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二)《劳动合同法》的亮点
1.扩大了《劳动法》的适用范围
《劳动合同法》扩大了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增加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及其劳动者;明确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之间也应订立劳动合同。
2.签合同前用人单位须履行告知义务
为了充分保证劳动者知情权,《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3.劳动者主动辞职也可能获经济补偿
违约金一向是用人单位绑住劳动者的“紧箍咒”,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规定,除非劳动者接受过单位的培训,或有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的协议,劳动者主动辞职不需向单位支付任何违约金。若用人单位未依法足额、按时为劳动者缴交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以欺诈的手段、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订立的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违章指挥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以上述理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还能获得经济补偿金。此规定一来可督促用人单位遵守有关工资、社保方面的法律规定;二来也可防止用人单位故意违法,逼迫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以规避支付经济补偿。(www.xing528.com)
4.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不续订的可以获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5.防止合同短期化和频繁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只要出现上述四种情形的任何一种,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用人单位都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来说,有了职业预期,防止用人单位合同短期化和频繁签订劳动合同,是利好消息。
6.同一单位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且明确最长试用期限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7.职工有权参与修改“霸王规章”
过去公司的规章制度是“一言堂”,《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公司的规章制度不再是用人单位说了算,而一定要听取员工的意见。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应经职代会全体职工讨论,提出修改方案或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还应当向全体员工公示。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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