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设计史上最有影响的一句名言是路易·沙利文说过的,“功能决定形式”。产品外观设计发展到今天,功能和材料可能不再是形式的唯一决定因素。消费者购买他们喜欢的物品时,产品的功能、技术状况当然是影响消费的主要因素,同时,产品的设计也不容忽视,而且消费者还会受到个人教育背景、社会经济文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14]符号元素组合的外观设计毕竟是存在于产品之上,工业产品本身是要发挥满足社会生产或生活需要的。外观设计的作用在于满足消费者对产品外观的消费需求,这种消费需求与消费者对产品实际功能的需求是存在区别的。因为产品外观主要是为了给予消费者在购买或使用产品时以视觉上的舒适感或美感,但这种视觉上的舒适感或美感并不来源于产品的实用功能。现代工业社会中,产品设计时尚的变化也越来越快。全球手机市场的前两名——苹果和三星公司——每年都会推出最新款的手机,这些新款手机的设计也会有变化,以满足那些爱追逐时尚潮流的电子发烧友对产品功能和外观的需求。但产品本身的形状或构造有时也会发挥某种实用功能,但起关键作用的依旧是产品的实用功能,技术上的突破对于消费者购买产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面对产品与设计的不断结合的情况,各国法律基本上都规定,当产品的外观设计与产品本身的功能结合到一定程度时,产品的外观设计将不能再依据外观设计法律进行保护。
现代社会中,每一件满足消费者需求的产品,都具有各自的价值,这些价值因对生产、生活有用而存在,对生产或生活没有用的,不会被生产者大规模开发和生产,我们将这种对消费者生产或生活的有用性称为产品具有一定的功能。从1840年蒸汽机开始到今天,工业生产行为也在不断进步,现在一个好的产品,不光是要实现产品功能,还要求考虑到对人类精神文明做出有益的贡献,使产品具有与环境相配合的自然性、简洁性、审美性。同时,产品的功能性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产品外观的形状、图案或色彩,在产品的生产或制造过程中,首先是要充分保障产品基本功能的正常运行,接着,生产者或设计者才会考虑如何使用设计手法使产品的外观富有美感。因为产品具有某种创新性使用价值这个一直属于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解决的问题。外观设计要保护的是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的新的产品设计,外观设计更多的是追求产品的审美性而非技术性。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精致的产品外观常常可以对消费者构成很好的吸引作用,推动消费者完成购买行为。(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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